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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六十八章:陈逍遥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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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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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待发现阿翠变鬼回来复仇且隐隐有屠光全村的趋势后,为人向来自私的李二就更加不会宣扬此事了,转而如奔丧般拔腿疾驰赶往家中,由于神色匆匆跑的极快,路上也果然引来了许多村民的好奇目光,村民们固然好奇满满,但事到如今李二却早已无视所有,很快便屁滚尿流跑回家里,且刚一回家,所做第一件事就是翻箱倒柜收拾行李,他这是打算跑路,打算逃离这座他虽生活多年但如今却充满危险的死亡村庄。

“佛祖保佑,玉皇大帝保佑,太上老君保佑……我不想死,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保佑我!”

画面重返现实,此刻,维持着满头冷汗,李二正一边自言自语祈求神佛一边往包里塞着东西,这些东西有许多看起来比较值钱,多半为以往所偷财物,虽说打算逃离村子,但向来视财如命的李二还是不忘在临走前将诸多财物打包带走。

不多久,随着大包小包收拾完成,李二忙不迭冲出大院,接着便选了条平时少有人走的偏僻小路疾驰狂奔,故意赶往后方村口,是的,他没有选择从大路村口离村子,而是打算从村后绕道离开,原因并不复杂,因为他不希望被别人注意,不愿引起村民恐慌,毕竟别人是死是活和他李二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能活下去就足够了!

于是,抱着让其他村民留下倒霉的自私心理,李二背着包袱一路飞奔,很快隐没在小路尽头……

虽说李二在离开时还算谨慎,基本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但基本终究只是基本,就在李二疾驰奔跑的过程中,他的仓惶身影还是某人看到,被一名正借住村里的外地游客亲眼目睹。

对于刘浪来说,在秋叶村借住的将近3天时间里,他过得那可叫一个紧张刺激,旅游特有的休闲气氛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却是种种谜团,入住村子的3天里,他发现村里貌似隐藏着很多秘密,先是一个叫刘成海的村民名其妙上吊死了,随后又从村长口中得知了阿翠之死,且更为古怪的是,这里的村民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看上去一众村民非常迷信,可嘴上却又不愿承认。

而今日他之所以在村里到处乱走,目的也正如昨晚商议的那样,无非是按照刘广水要求在村里调查案件,说是调查案件,实际就是收集阿翠自杀的新闻素材罢了,原本他打算随便找个村民问问,希望能获得些博人眼球的新闻消息,可还不等他拐过这条胡同,一道行色匆匆的猥琐身影却突然冒出,先是从路边一座民宅窜出,接着便好似被狗追赶般急急忙忙拔腿就跑,定睛细看,就见那渐行渐远的身影貌似还大包小包背着东西。

(咦?这人咋鬼鬼祟祟的?还跑的那么急……难不成是贼?居然大白天偷东西,这胆子可真不是一般的大啊!他就不怕被人抓到打死吗?)

……………

大白天偷东西?还偷了这么多?

无意中目睹此景的刘浪在脑海如是想着,还别说,刘浪倒还真没冤枉李二,首先李二的确是个贼,不过他终究猜错了一点,那就是李二这次没有入宅行窃,而是从自己家跑出来的,身上的大包小包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也算是他的东西,真相虽是这样,但作为外来游客的刘浪却显然不这么认为,转而认定李二偷了东西,然后从所窃民宅仓惶跑出,于是……

躲在后面窥视片刻,待李二跑远后,刘浪职业病发作,开始在记者特有好奇驱使下本能而动,径直走向那座李二临走时连门都来不及关的民宅大院。

哒,哒,哒。

常言道好奇是一把双刃剑,好奇有时可能给人带来发展,有时候却能给人带来灾难,不过这对于从事新闻行业的刘浪来说这些都不是他需要关注的,他目前最想做的便是趁此机会进行拍摄,拍一些农家遭贼后的照片,毕竟他是记者,做这种事简直就是本能反应。

可奇怪的是……

持着因失去信号而只能作为相机使用的手机,当走进这座看似寻常的农家大院后,刘浪竟瞬间冒出了一种奇异感觉,注意,这种感觉非是来自心理,而是身体上的直观感觉,不知怎么的,自打穿过大门踏进院子,他就感觉有东西,貌似有东西飘在头顶且不时触碰一下自己头发。

(嗯?)

察觉头顶出现异状,刘浪抬头张望,却见头顶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万里无云的蔚蓝天空。

盯着头顶观察片刻,直到完全看不出什么,刘浪这才作罢,先是摇了摇头暗嘲自己神经过敏,接着注意力便重新转移到这座因明显无人而惨遭盗窃的农家院落。

咔嚓,咔嚓。

正如来时所计的那样,为了尽可能获得新闻素材,来到院子的刘记者果然抬起手机开始拍摄,待率先拍了几张还算满意照片后,刘浪继续移动,摆明要前往房屋进行拍摄,拍些家中失窃场景,然而还不等他靠近对面那房门大敞的正中堂屋,眼角无意中扫过一个东西,可也恰恰是这个东西,刚一目睹,竟直接让刘浪愣住了,至此站在原地没了动静,不仅如此,随着目光被东西吸引,渐渐的,刘浪的内心开始激动,最后竟露出了满脸喜色!

至于激动的原因?

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他看到稀有物品,此刻若顺着刘浪目光转向右侧,继而观察一台农村常见的石磨时,那么将会看到某种东西,在石磨旁边的地面上,目前正放置着几枚阳光下闪烁光芒的金属物品……

金条,竟赫然是三枚金光闪闪的金条!!!

爱财之心是人类自古以来的原始天性,更是当今绝大多数人为之奋斗的最高追求,而当今则无疑是个金钱社会,一个没钱便寸步难行的血腥社会,只要你有钱你就能得到一切,只要你有钱你就能享受物常人难以企及的物质生活,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同样也是干了多年小报记者但依旧手头拮据的刘浪所明白的道理。

也正因明白这层简单道理,所以当发现院中竟散落着几根金条后,果不其然,刚刚还打算进屋拍摄的刘记者瞬间就把本职工作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过,面露喜色之余,刘浪很快又露出少许狐疑之色。

很明显,刘浪虽被金条吸引了注意力,可他毕竟不是三岁小孩,其实早在发现金条之初他就已萌生了怀疑,怀疑金条是真是假,毕竟在这个假货泛滥的社会里又有哪些东西是真的?但很快,刘浪还是掩去了狐疑表情,心中则多了个还算合理的自我推敲。

(这些金条应该是这座民宅主人祖上传下来的,刚刚的那个贼也极有可能是得知此事所以才来此行窃,毕竟在这种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任谁都有可能铤而走险,或许,或许这三根金条便是之前那个小偷在慌乱中不慎掉落的,算了,不管是真是假先捡起来看看再说,毕竟外形和金条实在太相似了,万一真的是金子,以这三根金条的分量,卖个几十万不是问题,而到了那个时候,我还用得着辛苦工作吗?还有必要整天被刘广水呼来喝去吗?)

最终,在一番较为合理的自我推敲下,对金钱的渴望战胜了怀疑并至此充斥了刘浪整颗大脑,是啊,不管是真是假,先拿到手再说,更何况面对金灿灿的黄金,是人都无法拒绝!

随着脑海打定主意,刘浪动了,先是如做贼般回头扫视了一圈大院四周,待确认周遭无人后,下一刻,怀揣内心激动,刘浪拔腿奔向金条,可……

急急忙忙来到近前,正当刘浪打算躬身弯腰去捡金条的时候,忽然间,却见眼前金条瞬间消失!目睹此景,还不等刘浪露出惊疑,脚下竟骤然一空!

“啊!”

噗通,哗啦啦!

接着便传来一声尖叫以及随后冒出的落水响动!

此刻若以第三视角观察现场,才发现石磨旁边哪里是平地?又哪里有金条?紧挨石磨的竟赫然是一口井,一口深不见底的漆黑深井!

而刘浪就这样主动跳进了水井里!!!

表面上的确是这样,但刘浪自己却深知现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明明是为了捡金条才靠近的石磨,并且在早先的视野里前方也根本没有水井,放眼整个院子都不曾有过水井痕迹,话是这么没错,可,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金条为何不见了?原本平坦的地面又为何会变成一口漆黑井口?

只可惜……

扑腾!哗啦,哗啦啦!

“咳,咳咳!救命,救命啊!”

可惜现在琢磨这些已经太迟,随着一脚踏空掉进井里,在接触到冰凉井水的刹那间,刘浪便身体巨颤挣扎起来,一边挥舞双臂拼命挣扎一边咳嗽不休凄厉呼喊,是的,他既不会游泳也根本办不到从这座光滑幽深的水井爬出,此刻的他早已恐惧到极致!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正逐渐下沉,嘴里更是被灌了大量井水,可饶是如此,刘浪仍瑕疵欲裂死命呼救着,因为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如果没人前来救援,那么用不了片刻自己就会被活活淹死!

“救命!救命!谁能来救救我啊!呜,咳咳,咳咳咳!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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