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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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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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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靠消息:金发美人及她的最忠实的骑士一起来了,难得两个人一起来,之前两个人分别勾搭了不少人,却一直彼此是‘真爱’。

凌霄之前还以为他们两个人结婚,后来才知道并没有。这是怎么一回事?过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是这么进度?

按说他们两个人真的算是郎有情妾有意,可以说是:萧伴琴,琴随萧,天作之合,两相依,两个真爱就应该结婚,情人什么再怎么深情,也属于露水姻缘。

这么多年来金发美人身边的人来了去,去了来,只有两个人一直是最亲密的关系,可以说是扶持着走下来,怎么也要结为夫妻吧?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结婚,依旧是所谓情人的关系。

凌霄动了一下脑子后很快就回过味来,金发美人之所以不嫁,最大的可能是她要是嫁给一个平民百姓,那么就丧失了男爵夫人的名头。

这个名头是死去的男爵留下来的,她不可能带着男爵夫人的头衔嫁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是对方有着更高等级的爵位。

虽然她看不上男爵夫人的头衔,但要是没有了这个名头只怕就要沦为最平常的平民,难怪他们两个人不结婚,反正不结婚,一直有着情人关系也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显示出来什么真爱。什么真爱不真爱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贵族的名头,是如此的珍贵和吸引人。

虽然凌霄出身老百姓,就不是什么贵族,但也曾经看过一些影视剧,在书籍里也有记载贵族们的生活,对那种奢华的生活方式多少知道一些。

到了后来的世界里她还穿越到那种最高高等的官宦人家,在所谓的豪门世家生活过,真实体现过那些所谓的高大上的生活,也多少明白为什么金发美人看重贵族的身份。

首先是物质上的无比富裕,作为有权有势一份子,即使属于不怎么大的家族,或者不怎么受宠的人,在物质生活上和老百姓比的确是天上地下。

老百姓们有自己的房子和土地,就是很不错的人家,那种在四周看来很不错的人家也做不到餐餐有鱼有肉,能基本上能够保证全家人吃上饭,就是很不错的人家,穿着的衣服不打补丁就是好衣服。

而贵族们有着大批肥沃的土地,或者是店铺,吃的是鸡鸭鱼肉,穿的是绫罗绸缎,甚至一天要换几次衣服,不同的地方穿着不同的衣服。

在灾祸来临时保证自己家吃好喝好,万一无法抗拒的灾祸来临,而广大民众则要开始卖儿卖女,或者开始逃离家园。

两者的差距真的是太大了,一边吃糠咽菜,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一边是吃着鸡鸭鱼肉还嫌吃腻了,穿着衣服不要说什么有什么补丁,就是褪色了也不会再穿。

这么一对比的话,就可以看出来物质上的差距有着很大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两者之间的差距到了无法逾越的地步,一方根本看不上另一方,觉得那就是泥腿子,完全不是一类人。

贵族们除了在物质上过的好之外,还可以在精神上的高高在上,这是因为贵族完全掌控着教育的机会,平民百姓基本上没有多少机会念书。

那种宁可一家人吃苦,也要供着孩子去念书的人家很少很少,大家根本没有那个意识,更没有那个资源,文化知识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

因此要感谢一个人——孔夫子,正是他开始了有教无类,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教育,打破了贵族完全垄断文化的格局。

只是就是有了那位教育大家的出现,也是绝大多数的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那时候的书本都是一个个竹简、木简做成的,一本书要好多卷书简,书都要拿牛车拉着。

这种书籍是一般人家都没有办法拿到的,连饭都吃不饱怎么会在意所谓的念书,书籍的传播也往往是师父让弟子抄下来的,而那些书籍也多掌握在贵族手里。

后来即便宜又轻便的纸张出现了,才让读书人从竹简、木简中解放出来,跟着印刷术的出现让更多人读书的可能性增加。

即使如此很多土里刨食的人家也供不起一个孩子念书,因为从土地里挣到的钱财太少,根本一般是供不起孩子去念书。

因为念书的话每年要学费,要连着学习好几年,完全是只有花钱,而没有收入。还有考试要找人担保,这也需要花钱,考试还要到县、省、帝都,又要路费,这都是花钱的地方。

而就算是去考试,也不等于一定会考上,事实上能够考上秀才、举人、贡士的人寥寥无几,就是那些被戏称如夫人的同进士,也往往是万中选一。

真的能够做到阶级跨越,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这还是古华夏有了科举制度,让更多的寒门走上权势之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而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这个机会,贵族官员都是所谓的世袭制度,没有平民上升的机会。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金发美人死活想要变成女王的原因,因为贵族要比平民活的好。

两个人真的为了一个想法而努力,而且是百折不回。虽然凌霄不喜欢他们,但他们认真的劲头,真的让人不得不赞叹一番。

说起来凌霄还记得自己也有不少年没有见过那个姿色过人的女子,还记得金发美人最终以有些狼狈的姿态被驱赶着离开风炉城。

隐在暗处的凌霄当时看到美人落泪,不由暗叹:长得好看就是沾光,看看要是一个长得平庸或者丑一些的人在城门口迎风落泪,只怕会让经过的人十分厌烦,觉得她十分矫情。

可金发美人就不一样了,那哭起来的小模样让男人们一个个恨不得去上去安慰一下,啧啧啧!真的也算是祸水级别的女人!

穿越多世的凌霄完全就是仔细旁观整个过程,尤其观察金发美人的一举一动,难得遇到一个祸水级的美人,怎么看都是一个示范的标准,她就顺便学习了一下金发美人的各个小动作。

这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要加强一下演戏的本事,穿越也是需要练习自己的演技,不然即使有着同一张脸,也会让人觉得是另一个人。

这是凌霄第一次穿越后就开始关注的事情,好在第一世界的原主还小,有着凌霄发挥的可能性,但她还是注意到这个问题。

如果原主是单身一个人还好些,但要是有家人的话绝对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要学会原主的一举一动,以防止一穿进去被人看出来和原主大不同,而被抓去问是怎么一回事。

为此凌霄不得不开始学习了一下演技,为了让自己更好融入角色中,她的演技是一点点磨练出来的,温和的、热烈的、小透明的,都多少从一个个原主身上得到一些启示。

唯有像金发美人这种类型的就没有多少经验,金发美人这一款则比较少见,有人的确美过她(指的是修真界的俊男美女),但没有那种独有的娇媚之气,她的娇媚中又透着点纯真,让她多了几分纯真的感觉。

凌霄才会专门跑来看金发美人的离开,果真是让人怜爱,当然她看金发美人更多是为了演技,并没有感觉要放金发美人一马。

开什么玩笑?这么多世界走下来的她有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怎么可能三观跟着五官走?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些受害者们怎么会安息?

一想到要不是有凌霄的插手,只怕好几个药剂师都折在金发美人一伙人手里,金发美人再美,在凌霄眼里也是土匪一样的存在,竟然强逼着人给他们挣钱!这不是土匪,就是强盗,因为喜欢做无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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