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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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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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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回到长清殿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武惠妃正坐在蜡烛下看书,明月识趣退下把空间留给二人。

武惠妃笑着将李长安招到她身边,伸手摸了摸李长安冰凉的脸颊。

“开个铺子倒是忙着你了,三天两头往外跑,这小脸冰的都跟那冰糕一样了。”

李长安乖乖把下巴放在武惠妃膝盖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我觉得做买卖好玩呢……阿娘觉得我昨日送来的冰糕好不好吃啊?”

“好吃,你倒是心思巧,红豆糕放在冰里冻一阵果然更绵软。”武惠妃给李长安搓着脸。

“我打算下个月就在铺子里卖冰糕,一个月出一样新品。”李长安眼睛亮亮的,“我赚了好多钱,可以给阿娘和娘亲买年礼。”

武惠妃哑然失笑。

她是知道李长安那间小铺子生意不错的,可也就是个卖糕点的小铺子,一月盈利顶多十几贯钱,每个月单单那些有求于她的官员孝敬她的钱就不止千金,十几贯钱连她手中这本孤本都买不到。

可武惠妃享受李长安这个心思,养女儿不就是为了这个贴心嘛。

“阿娘,往后天冷了,出宫还总要麻烦明月跟着我,我不想总是跑出宫了,可不可以让我手下的胡姬到我院子旁边的教坊司等我啊?”李长安抱着武惠妃胳膊撒娇。

这一处教坊本就在大明宫最外层,平日也有不少乐人出入,李长安觉得武惠妃不会拒绝她。

何况大唐宫廷本来防备也不是很严,平日来来往往找武惠妃的官员多了去了。若不是她年纪太小,其实她自己就能带下人进出。

武惠妃也的确没有拒绝李长安,“我让人去给教坊司那边说一声。”

李长安心里的石头又落下去半截。

回到她住的院子已经很晚了,可曹野那姬依然未睡。

“你瞧这把匕首。”曹野那姬披着外袍正在灯下打磨匕首,听到屋门被推开的声音就知道来人是谁了,她抬手招呼李长安过去。

看起来她心情很不错。

曹野那姬有一手打磨兵器的好技艺,先前她跟着商队,商队中的兵器损坏了都是她修的,只是这手好手艺却在大明宫中没有用武之地。

直到李长安年纪大一点,曹野那姬才新捡起这门手艺,她有很多很多的空闲时间,这些无所事事的时间里她就磨匕首,用她从假山上弄下来的石头打磨菜刀和剔骨刀,一点一点磨,直到慢慢显现出匕首的形状,再渐渐显现出锋利的刀锋。

“做的不好。”曹野那姬在烛火下端详着自己打磨出来的匕首,轻轻叹了口气。

缺少工具,能打磨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已经很好了。”李长安从背后揽过曹野那姬的腰,却只摸到了一把骨头,肋骨硌手。

“想把匕首带进宫可不容易,要不是娘亲,我在宫内也没有匕首用。”

曹野那姬听了这话脸上才有了笑意。

“我多打磨几把匕首,留在宫里日后你好留着防身。”

在曹野那姬的心里,一个人是离不开匕首的,她从三岁身上就带着匕首,行商的沿途有狼群有盗匪,匕首能杀人还能割断狼的喉咙,饿了能割肉冷了能劈柴,匕首是最有用的东西。

李长安却只看着曹野那姬手指上刚结疤的伤口出神。

曹野那姬的手上一直都有茧子,只是这几年在宫中养着,用不着她再舞刀弄枪,手上的茧子就薄了一层,而最近,她发现这层薄茧被磨破了。

李长安看着昏黄烛火曹野那姬认真打磨匕首的脸庞,不知怎的忽然想起孟郊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李长安抿抿唇,她要再快些了。

又过两日,李长安带着明月出宫,来到了她的宅院。

宅院中的一个管事娘子元娘邀请明月去胭脂行去看最新出的胭脂。

元娘是李长安新买回来的管家娘子,原本是犯臣家中的管事大娘子,因为主家获罪才被发卖了,李长安正好遇上了,就买了下来。

明月和两个胡姬没什么话说,和元娘却有不少共同语言。

“明月你和元娘一起去吧,我对那些东西没兴趣。”李长安挥挥手,又在软榻上打了个滚,伸了个懒腰,“我睡会觉,你们回来也不必喊我。”

明月犹豫了一下,作为奴婢保护李长安的责任和自己心里对胭脂水粉的喜爱让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我就在府中睡觉,又不出门,阿娘也不会因为你不看着我睡觉就怪你的。”李长安一句话让明月打消了顾虑。

待到明月兴致冲冲挽着元娘的胳膊出了门后,李长安才从软榻上迅速爬了起来,她看着站在榻边的红绫问道:“沈初呢?”

红绫指了指后院方向:“在后院候着呢。”

李长安径直穿过主屋来到后院,院中正有一人,一身白袍,坐在槐树下石桌旁。

大唐的惯例,未及第的士子多穿白袍,所谓白衣卿相也是由此而来的,指的就是没考上科举的读书人。

沈初也看到了李长安,他立刻站了起来,忍不住快走两步走到李长安身前,看着眼前的小女娃,胸膛微微起伏着。

他清俊的脸上挂着两个黑眼圈,可看这几天觉都没睡好。

他乡遇故知,沈初从那天和李长安分开之后就心神不宁,当日下午就拿着写好的字找到了这个宅院,可惜故人不在,府中只有几个女婢。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获,沈初从那个名为红绫的婢女口中得知了主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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