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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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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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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憋了三日,终于天见可怜,收了神通,一大早上太阳便爬到顶,一晚上功夫,原本泥泞的大道已经干的不像是浸过水,唯有空气中还残留些许青草气,叫人晓得的确是落过雨。

燕瑾同几个弟兄换值,近些时候他同手下二十来人被打乱了穿插进寨子队伍,同山寨的汉子同吃同住,也逐渐熟稔起来,平日说的上几句话。

只是这几日落雨却叫燕瑾颇坐立不安,昨儿夜里他当值,按说公子给他递了消息,该是他趁夜逃走,却不晓得为何公子临时改了主意,叫他送了公子身边一个粗使哥儿下山。

那哥儿平日只在院子里做洒扫活计,也不同蒺藜菖蒲一般与寨子里的娘子郎君接触,并不起眼,比起一个明眼人盯着的燕瑾,送这样一个哥儿离开自然更容易。

可祁州到京城,一路山高水远,寻常汉子都不见得能顺利走回去,更不提大宅子里长大的小哥儿,尽管心中担忧,燕瑾也极力掩盖情绪,怕叫人看出异常来。

这场夏雨帮了他们大忙,若是不出意外,寨子里要发现公子身边少了个粗使哥儿,只怕还要几日功夫,也能争取些时候叫那哥儿跑的远些。

同满怀担忧的燕瑾不同,秦绥之将人送出去之后,难得放下那本翻来覆去看过的地方志,敞开窗子,拿出黄娘子早早送过来的笔墨纸砚。

这纸竟还是宣纸,光看质地便知上等,只是不知是寨子自产的还是购来的,书桌上的镇纸也是上好青玉做的,可见周肆此人也有几分文人风雅。

“公子,叫空青送信是不是太冒险了些。”菖蒲一边磨墨,一边担心昨个儿出逃的空青。

空青这哥儿到公子院里伺候不久,也因手脚笨了些只能做个洒扫的粗使哥儿,眼下公子把唯一送信的机会给了空青,若是有幸回了京都便罢了,若是沿道叫人抢了劫了,又如何是好。

秦绥之自然知道菖蒲担心什么,却不道明,只在纸上落下一句——荆溪莓藓青无羔,待与石亭三日留。

“待与石亭三日留?”菖蒲念出后一句,石亭,石亭驿,是他们上一个留人的驿站,三日留,三日,多日,菖蒲霎时间明白公子意思,忍不住嘴快问,“公子可是吩咐过此前水土不服的人留在驿站,不曾回京都。”

秦绥之轻点下颌,将手中沾有墨迹的毛笔放置笔架上,他带来的人接二连三水土不服,便是傻子也看出问题了,只是看出来又如何,他总归要去容州,进成王府,成王尚未结亲可以给他难堪,他却不能闹脾气,至少不能在嫁过去的路上闹个难堪。

为此他特意将沿途水土不服之人留下,其一,怕回去的人太多,叫父亲见了知道成王待他不好,于朝中再和皇上起冲突,其二,京都于容州实在太远,若他沿途要送什么消息,只靠现下手中的人,实在不稳固,留下这些人在沿途驿站,相当于多了一条可信任的传递消息渠道。

原第二条,只是以防万一,不想当真用上了,石亭驿是他们最后留人的驿站,若按一切顺利,该是燕瑾回程之际将这些人一同带回京城,现下空青从黑熊寨走过去,按脚程算,三四日功夫,且空青不似蒺藜菖蒲自幼府中长大,家里是庄子上的佃户,空青父母给了庄子管事些好处将空青送进宅子,谋了个洒扫的活计。

自幼田间地头长大,且也干过不少农活,空青力气比的一般汉子,又认路,只要保证三日内无人发现空青失踪,信就有八成可能送到。

……

“没走?”周肆半仰着椅子,三日大雨,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没叫燕瑾离开,“其余部曲呢?”

“也一个不少。”郑铁挠头,他也以为趁着大雨,燕瑾该是要逃走的,没成想燕瑾现今还好端端在屋里呢,这秦公子到底怎么打算?

周肆思衬片刻,笑道,“这位京城过来的贵公子,兵法学的不错,信大抵是送出去了,只是送信的人不是我们先前所料,真是大胆。”

“啊?送出去了,谁送的,咱们不是说要借顺风车一道给秦尚书令带消息过去吗?”郑铁傻眼了,信给送出去了?什么时候的事,他可每日都盯着燕瑾一伙人,不是想把人拦下,而是打算叫送信的人一同把黑熊寨的信送到秦尚书令跟前。

“秦绥之就是看穿我想借他之手联系秦家,所以才不叫燕瑾他们送信,这次是我小觑了宅内公子,我当以为他不会用这么冒险的法子。”

他盯住部曲,就是因为能够顺利从祁州把信送回京都的只有这群会武的汉子,院子里伺候秦绥之的多是妇孺哥儿,便是逃出去,也绝计走不回去。

不过秦绥之既然选择这条路,必不会是赌气之举,恐怕送信之人不必送至京都,方才能保证这条计谋是可行的,只是他也不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哪里能够知道如此清楚,此一役,算他输了。

“那咱们联络秦家的事?”他们在京城有人,要联络秦家其实不难,可总不能叫他们的人登门说你家哥儿在我们手里,不提信不信,光是这般说话那不讨打吗?哪有跟着秦公子的信一块摆在秦尚书令跟前来的划算。

“写信叫京城的人盯着秦府,若有祁州方向的人回府便偷偷去送一封信,不管是不是一块,只要秦公子的信到了秦尚书令的手里,自然没有不信的。”

“早知道还是自己人送信,我何苦成日看着燕瑾他们,大当家也何苦和秦公子相互试探,见面跟掐架似的。”郑铁小声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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