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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生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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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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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重生了,天可怜见的重生在明末,既不能上网打游戏,又不能宅在家里追番剧,这悲惨的人生简直了。www.xinghuozuowen.com

这一世他的名字就叫张顺,他心里有些郁闷,不知道要不要给自己取个“浪里白条”的名号?

更悲催的是他上一辈子就是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宅男一个。穿越到这辈子,更是懒人一个,不能吃苦,还穷讲究。

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的灵魂,生怕被古代悲催的环境给消灭掉了。所以,他喝水必须喝烧开的,吃饭必须吃新粮做的,走路没有驴马代步不远行,干活稍有辛苦必歇息一番,晒不得炎炎烈日,吹不得风霜雨雪。白瞎了他身高八尺,白白胖胖的身板,平日只是练习些枪棒,做一些下水摸鱼的勾当,被村里人讥讽为“假太子”。

其实,作为一个现代人,整日看到这一世父母辛劳,他也不是没有孝心。也试图干些农活。正所谓:“有山靠山,没山独担”,真是有了依靠,总是下不了狠心吃那农忙的苦。

不过,幸好他这一世的父亲健壮身体好,因为他母亲早逝,所以对他特别溺爱,也下不了狠心让儿子吃苦受罪。本来老父亲想着自己攒些钱,让他读个私塾或者当本钱做些小买卖,却不曾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崇祯四年入冬的时候,老父亲在外面砍柴的时候,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能够起来。这个年代,缺医少药,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病,人就没了。张顺根据自己前世的经验,估摸着应该是脑出血、脑梗之类的疾病,哪怕搁在后世,不能及时发现,也是很难救治了。

一世父子,一世亲情。张顺虽然因为两世为人,感情有些淡漠,仍然自责不已:要是自己多吃点苦,或许老父亲就不会有事儿了。

逝者已矣,追悔莫及。张顺也只好根据这个时代的风俗,找人花钱雇了个道士,为老父亲做一场简单的法事,算是聊表心意。

这时代农村农民,那是相当的贫困。整日和吃喝打交道,甚至有些家贫的甚至连铜子都没有见过,有些需求,多数也是以物易物。富裕一些的倒是吃完粮食,有些富裕,还能养些鸡鸭,卖点钱财,平时能应个急。甚至有些更贫苦的,交不起苛捐杂税,弃田而逃的。

张顺现在处于河南布政司开封府陈州治下张家村,河南素来为农业大省。在农业社会地位十分重要,自古有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说。哪怕宋代以来,经济重心南移,河南仍然是北方重要的粮仓之一,都出现这种抛荒的情况,张顺也不得不感叹一声:这大明药丸呐。

张顺前世看多了明穿小说,甚是晓得乱世兵马的重要性。套路他都明白:先练长枪兵,布下长枪阵剿匪安民;再然后招募工匠,打造火枪,排队枪毙,占领根据地;再然后高炉炼铁,贸易挣钱;铸造火炮,打造铠甲,然后滚雪球的发展壮大,最终一统天下,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什么的。

奈何村民大多数把他看做一个好吃懒做的不肖子孙,哪里肯听他话,不去做农活,反倒练什么武艺给他当下属,这不是说梦话吗?

张顺又效法“先贤”试图做些生意,赚些钱财,奈何村民没人愿意做冤大头,借给他本钱,他自己虽然家庭还能吃得饱饭,却也是没有本钱来坐。无可奈何,张顺重生以来,就这么浑浑噩噩了十七八年,心里琢磨这天下将乱,自己既然不能力挽狂澜,就应该独善其身。准备安葬完老父亲,就变卖家产,找地方避祸去。

先不说张顺这长远打算,这次作为不孝子张顺,居然舍得花钱为老父亲做法事,这不得不令村民刮目相看。张顺老父亲是从外地迁来的住户,并没有什么亲戚,张顺也不懂什么乱七八糟的礼节,正不知道怎么下手。没想到之前对自己冷嘲热讽的村民却纷纷前来帮忙,让张顺也不由心里一热。

这天早上,张顺正披麻戴孝的踱着方步招呼前来帮忙的各位街坊邻居,却正好看见一位身穿打着补丁的道服,手持拂尘的老道士走进门来。张顺心道:这应该就是请来做法事的道士了,便一拱手,说道:“有劳道长了。”

没想到那老道士看到他明显一愣,却是连忙作揖道:“不敢不敢,贫道姗姗来迟,万望阁下恕罪。”

张顺和村民见此,不由大惊。中国封建社会,以官为尊,其次乡绅书生,再次佛道出家人及年长者。这老道长鹤发童颜、仙风道骨,张顺年纪轻轻,哪里受得起如此大礼,连忙将他扶起,嘴中说道:“岂敢岂敢。”

众村民看了,不由哈哈大笑:又一个被唬住的!

原来这张顺卖相极好,身高八尺,眼目如电,再加上吃的白白胖胖,性子又缓,喜好踱着方步。要不是他那一身补满补丁的短衣,说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公子,都没人怀疑。

那老道轻蔑了撇了村民一眼,也不说啥,径直按照安排,去做法事去了。

这张顺按照村里老人的安排,忙了一天,终于把老父亲葬下了。本来心中悲伤,想独自安静一会儿。村中老人又说:“这前来做法事的道长、帮忙的村民都未离开,需要再做几桌酒席,感谢大家的帮忙。”

张顺无奈,又安排村民帮忙做了两桌酒席,请大家伙吃酒席。村民贫苦,常年不沾油水,哪里肯离开,只是从傍晚吃到深夜,差不多都喝的醉醺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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