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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狂暴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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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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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箱模拟着雨林的气候,潮湿又闷热。

在人造太阳的炙烤下,她藏在阔叶植物的阴影中小憩,除了投食的时间会主动现身,其余时候都躲在原地。

倒不是不喜欢活动,而是她从身到心都更喜欢藏匿。

或者说,她因身体过于弱小,即使熟悉了生存环境,也依然会生出一种莫须有的恐惧。

这种恐惧无法言喻,像是根植在她血肉深处的“固有片段”,是她一出生就自带的本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规避危机。

不学会躲藏,就会被扒出来吃掉;不学会奔跑,就会被咬断脊椎拖走;不学会厮杀,就会死于他手……似乎只有安静蛰伏、伺机而动,才是幼弱时期活命的要领。

但,她的本能为什么是这些?

有种“不应该”的感觉。

她不清楚“片段”的来源,也不理解“恐惧”的底层逻辑,就像她不明白为什么睡了两觉之后脑子里会自动冒出一套不太完整的、属于方块字的语言体系?

先是词汇,再是长短句,越想越熟悉。

她用它们来形容现状,很熟练。

由此,她认定自己的灵魂接受过方块字的熏陶——哪怕她现在还没想明白“灵魂”和“熏陶”的意思。

时间渐逝,生态箱内的湿热达到了阈值,模拟器红光微闪,环境便下起了雨。

她注视着雨幕,脑中忽然窜出一个画面。

白雾氤氲的房间,圆形的金属把头,有“雨水”从内喷出,淋在一只举起的手上。

手?

垂眸,入目是一双金属灰的爪子,锋利又可怖。

她看得烦躁,下意识地攥紧拳头,不料爪子立刻勾起,在硬土上十分轻易地留下了抓痕。

有点深……

她不敢再动。

这时,外界突然传来了一阵惨叫,凄厉到哀鸣。

闻声,她的竖瞳飞速转动,视线穿透林叶的缝隙,精准地锁定了发声的方位。接着,她放轻呼吸,紧绷肌肉缩进阴暗处,后肢微微垫起,进入了随时狂奔的状态。

而原本趴在一堆方块盒子前的白大褂们,足足比她迟钝了“吃两块肉”的时间才反应过来。他们几乎是“慢吞吞”地起身,“缓慢”地跑动,一批向她靠近,一批赶赴外界。

“出了什么事?”

“二代的1号资产咬伤了饲养员。”

“它尝到了人血的味道?这可是恐龙……我的上帝!”

“恐龙?好吧,但愿它真是恐龙。”一名栗发女子脸色发白,说着意味不明的话,“我第一次见到出生三周就能咬破护具的恐龙,同阶段的食肉龙都做不到!该死的,我们用了全封闭的护具,它怎么会闻到人肉味!”

一阵兵荒马乱。

但混乱并未持续太久,实验室很快恢复了平静。

至少表面上是。

她逐渐松弛下来,缓步迈入雨幕,让雨水冲刷躯体。在水滴的拍打中,绷实的骨骼肌肉终于放松。

享受完淋浴,她甩去水渍,再度没入阔叶丛。只是她没想到“覆巢之下无完卵”,有些火就算她不撩也会烧到她身上。

投食的时间到了,可生肉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群白大褂。

他们簇拥着一名黑发黑眸的中年男人站在她的“领地”外,叽里呱啦地说着话。

她仍然听不懂,但她努力去理解、去领悟,特别想通过他们的肢体和表情获取一些信息。

直觉告诉她,弄懂这些东西很重要。尤其是黑发黑眸的那人……不知为何,这种简单的配色很吸引她的眼球,光是看着就觉得亲切。

她记得他,他不常出现,但他们都听他的。似乎在这片地方,他是“最厉害的”。

而她不知是求生欲作祟,还是生物的天性会关注领地附近“最强”的对手,她总是不自觉地评估对方的威胁性。盯久了,她不仅记住了他的样貌,还记住了他衣服上的小牌,连同那行字的形状——Henry Wu。

隔着一层玻璃罩,他们的发声又快又模糊。

可她的听力极佳,愣是从他们的交流中攫取到了几个高频词,一一对照,不动声色地记下。

“它习惯呆在一个地方,不愿意跑动?”

“是的,吴博士。”研究员翻过记录数据,“比起另一只,这只资产更温和也更警惕。它不好动也不好奇,不会撞击玻璃,不会发声威吓,日常状态是‘安静’。”

“安静?”亨利感到费解,“同一组基因的差异能有这么大吗?”

研究员点头:“确实如此,吴博士。这只资产比另一只更适合人工饲养和与人互动,虽然它作为第一只的备胎诞生,但我认为它的进化已经优于第一只了。”

毕竟另一只伤了人,也记住了人血的味道。当“人类是食物”的概念镂入基因,它吃人的习性便会生成,并且一辈子都无法改变。

如果它延续了后代,那它的后代也会从遗传片段中习得这一点——人类是食物。

而这,就是“野生动物一旦吃人就必须被杀死”的原因。不杀,人类就会一直在它们的食谱上。

可惜,博士的观念明显异于常人,对一名法外狂徒和科学怪咖来说,他创造的混种恐龙不是野生动物,而是基因界的宝贵资产。他不在乎它们吃不吃人,他只在乎它们能成长到哪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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