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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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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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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朝起,江南一带晋军就和胡哈、羯反复拉扯对峙。

十一年前,李爻带兵亲伐胡哈,仗打了三年多。最后一役,晋军把胡哈人追出江南边境数千里,在川岭斩首胡哈军四万九。这几乎杀绝了胡哈的强壮兵力。

之后不久,胡哈部落首领为保一息尚存降晋,被拘到都城邺阳,安了个“胡哈校尉”的差事。这是个空职,和为质差不多。老首领的两个儿子因此得以留在胡哈,将部落分为阴阳二部,分别治理。

又不久,老胡哈王郁郁而终,临终前让长子入邺阳,次子丹木基则成了胡哈王。

如今胡哈修养数年,八成是觉得自己又行了,开始对南晋试探。

李爻从驻邑军营回小院时,已经月上枝头。他谁也没惊动,自行打水洗漱之后,回屋坐在桌前发呆——五年多,光阴如梭,消停日子到头了。

他也曾年少轻狂,但那锋芒锐气在骤然看到先皇密旨时,就磨平了。

“二臣贼子,用时当用,国安当弃。”

这些字像烫红的烙铁,在李爻毫无防备的时候烙在心头,几乎蒸干了他的意气风发。

他在当今圣上面前一口血喷了好远。

第二日,不少朝臣收到的发还奏折上带着血渍。右相李爻则也再没出现在朝堂上。

李爻是个寻常人,不修仙、没有神通,若不打仗、不论国事,他不过是个爱笑爱闹的年轻人,闷在江南过了五年多的闲散逍遥日子,一时又要与胡哈打交道,心思不可能如一潭死水。

好在他极聪明,深知既然事情非管不可,再多空想旧事只是凭白消耗心力,于是他让自己静了片刻,准备早些休息。

李爻起身吹熄了蜡烛。

也正是此时,他透过烛烟窈渺,看见门外过了一道影子——映着月亮,倏地一晃。

李爻顿时警觉,屏息戒备。

跟着,房门被敲了三下,门外人声音低沉道:“少东家,可否容小人进门说话?”

李爻听对方音色很熟,却想不明白“少东家”三字从何论起,他心怀戒备,重新点燃蜡烛,拉开门,见门外之人是随皇上同来过的护卫汉子。

李爻后退一步,抱拳道:“大人莫要玩笑,可是陛下有何吩咐?”

那人低声道:“可否进屋说话?”

李爻见他神色郑重,侧身把他让进屋,刚关上门,那人“扑通”一声跪在李爻面前。

这确实把李爻吓了一跳,比对方从背后捅他一刀还稀奇。

他擦亮了俩眼,再看那人——还是不认识。

那人看他讷然便笑了,安慰道:“少东家莫怕,小人杨徐,家父杨韬是李老将军在前朝的亲卫呀……”他一边说,一边从腰封里摸出块寿山石小章,递给李爻。

李爻俊秀的眉毛挑起一边。

杨韬这个名字,他记得,年幼时,杨叔叔还陪他练过武艺。

他接过印章细看,印章上的“李”字横冲直撞扑进他眼睛。那是爷爷的亲笔,这印章是前朝时,李家家将才有的徽印。老将军归顺南晋之后,徽印便再不用了。

李爻这时再看杨徐,便能从他眉眼间看出杨韬的五官轮廓。

“杨大哥,你……前程锦绣,是做了带刀侍卫吗,杨叔叔还好吗?”李爻把人扶起来。

杨徐淡淡笑了下,神色是伤怀的:“家父三年前已经病故了,临终前千叮万嘱,让小人记得老东家从前的恩德……”

张口闭口“老东家”听得李爻心惊胆战,他得知杨韬已故,心下伤怀,面上没动声色,不等杨徐把话说完,就拦了他:“前朝往事都过去了,杨大人在陛下身边当差,少东家三字万万不可再提,你更不该私来见我,快回去吧。”

杨徐一抱拳:“不碍的,陛下差小人回都城按少……啊,按着先生的吩咐,接该接的人,取该取的东西,我是顺路来见您的。”

只怕还是顺路跳墙进来的。

杨徐半夜“私会”的心,李爻当然懂得,但他只是问:“陛下身边再没旁人照应了吗?”

杨徐道:“先生放心,陛下住在花长史府上了,此行有内侍庭武士三百、避役司能人五十随行,来时不想大张旗鼓,分了好几队,现在已经汇合了,陛下有人照应。”

李爻点头,半句闲话不再多说,让杨徐一路平安,把人送走了。

-

两日之后,一记快马扬着烟尘过江南界碑,往川岭方向去。骑士义气凛凛,轻甲背弩,在旷野官道上遥遥望见胡哈部落迎风招展的大旗,反手将弩拿下来了。

那弩很轻巧,单手可执,是依着工部一位大人家自先秦祖传下来的图纸造的。

图纸言说此弩射程可达八百米,百步之内能穿五六叠皮甲。但最初一众工匠做出来的东西,顶多只能射二百多米。直到近些年,工部研究火器,有能人在箭矢上做了文章,在箭尾挂着发射前需要点明火的助推设备,箭矢由机械动力弹出后,燃料在空中燃爆,二次助推加速……

调试了无数次,最后将□□的射程勉强撑到了七百米,取了个漂亮名字,叫追星辰。

听上去很厉害对吧?

其实鸡肋得紧。

设想在高强度作战时,每支箭矢都需要提前点火,已经大幅度降低了攻击效率;箭矢在飞行过程中二次助推,又有一定概率影响精准度,闹不好是偏之毫厘谬以千里。

于是这玩意只有两种用途,一是大规模无差别杀伤,二就是像现在这样——

骑士勒马,摸出千里镜,观察胡哈营地的状况,又从怀里摸出个牛皮小筒,挂在箭上。他透过千里镜瞄准,续箭、搭弦、点火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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