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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秋天黄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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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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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烛僵硬地躺在床上,一只手臂举过头顶,好似一段呆木头。

死法千千万,死于说梦话却还要算新鲜。

也不晓得她这梦话说得字正不正,腔圆不圆,还有没有狡辩的余地……

她正暗自酝酿,这时,阮崇倏然出声道:“一会儿,当着所有犬奴的面,就这么喊。”

阮烛瞪大眼:“……怎、怎么喊?”

“彭侯万岁。”

一字一顿,字正腔圆。

“……”

她掐了一把腰间:咦,不是二茬梦。

她兀自发懵,阮崇再度开口道:“大声喊,手要举起来。”

“……”

阮烛默默将头顶的胳膊挪下来,呆若木鸡:这缺德老头子……终于失心疯了?

“一会儿,本座找拨人,陪你一起,发往乱葬岗——”

阮崇慢条斯理抿一口茶,续道:“活埋。不出意外,路上会有彭侯的人埋伏,将你们掳走。”

阮烛恍然,这才想起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夜台的谛听仙君来过,走前钦点了一位彭侯野犬的天生克星,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

阮烛抿唇,弱弱道:“那要是……出了意外呢?”

“那就活埋。”

“……”

不愧是你啊,个缺大德的糟老头子。

“剩下的,你来安排。”

“掌门……此事当真可行?”

阮烛这才发现,屋子里还杵着个缺德鬼。

芙蕖夫人立在阮崇身边,娥眉微蹙,似乎对眼前的状况深感荒唐。

阮烛:……猝不及防对一个缺德鬼感同身受了。

芙蕖夫人是个医修,路子很野,治病救人延年益寿的丹药从来不屑一顾,终日沉迷于炼制五花八门的毒药蛊虫,手段之阴损非同一般,想来那阮存信给她投的毒,多半是从他这位母亲大人处搞来的。

不料世事弄人,一顿早饭的功夫,她这半死咸鱼乍然翻身,成了凤麟洲的救星。

于是,芙蕖夫人只得巴巴地,亲自把她给救了回来……

这叫什么事。芙蕖夫人和阮烛不约而同地翻了个白眼。

“地藏菩萨座下,从不打诳语。”阮崇语气沉沉。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这样一位大慈大悲的大菩萨,座下神犬,岂会扯谎骗人?

这是迷信,要不得,阮烛想。

方才的感同身受,不过梦幻泡影,芙蕖夫人到底臣服于迷信,眉头缓缓展开,认命般叹了口气,旋即美眸一凛,朝床上挺尸的阮烛瞪过来:“你要躺到什么时候,还不快滚下来?”

看架势,是要将谋杀彭侯野犬的大计,正经传授于她了。

阮烛一边七手八脚滚下床,一边想:几个菜啊,大家都,要不也分她一壶?免得她太清醒了,多少有点格格不入。

*

从书房出来,阮烛独自步出一片花园,穿过曲折的回廊,尽头处的粉墙间,依稀开着一拱月门。

出得门来,脚下只余一条羊肠小道,两侧茫茫花海夹道。

凤麟洲寒暑不侵,四季皆春,花信一年到头不断。

风一吹,花瓣雨飘飘洒洒,柔柔地迎面扑来,好似老熟人碰了面,碰碰肩膀挨挨手,亲昵地寒暄。

丁香、山樱、桃花、海棠、迎春、望春……每一瓣她都认得。

阮烛伸出手,掌心卧着零星几瓣望春,花色粉白,外头一抹紫红,香气和玉兰很像。

她小时候是个鼻涕虫,动不动就鼻子堵,娘亲便时常晒些望春花,每逢她犯毛病,拿几朵干花塞进小块的豆腐里,加水没过豆腐,水里放根葱白,煮着吃,豆腐和汤水她吃,葱白和望春花娘亲吃,吃过毛病就好了。

娘亲的名字便叫望春,可她不喜欢春天,偏偏爱秋天,不喜欢花,倒爱草。

娘亲总说,外头的世界才有趣,春天花会开,夏天蝉要叫,秋天黄叶落,冬天白雪飞。

“我们囡囡可怜啊,一眼也没瞧过外头的世界。”

……

可阮烛并不感到自己可怜,她喜欢花,也喜欢草,喜欢春天,虽不晓得秋天什么模样,但她肯定也喜欢,因为娘亲喜欢。

她一心觉得,只要和娘亲待在一起,无论日子怎么过,总也过不坏的。

她那时候太小了,看不懂娘亲说这话时,脸上深深的难过,也并不晓得,娘亲所讨厌的,不是春天,更不是花。

阮烛将手心的花瓣默默掖进衣襟里,脚下不停,沿途漫不经心地,看几眼风景。

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青之草……

——好生无趣。

*

花海尽头,一间孤零零的草团瓢映入眼帘,低矮又简陋的茅草房里,混居着群犬奴。

阮烛陡地刹住步子,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头顶传来声警告:“老实点,别想耍花样。”

芙蕖夫人这话,却实在抬举她了。

拜阮存信所赐,她才刚到鬼门关走了一遭,这会儿要在他娘眼皮子底下耍花样,饶是借她一百个胆子,也是不敢的。

只不过脑子里的思绪太乱太沉,几乎压得她抬不动脚,只好停下来,梳理一下纷纷的乱麻——

她一直有个习惯,巡夜后的清晨,拎着包干茉莉,到后厨讨杯热水,泡茶醒神。

今早喝下的那杯茉莉花茶,和以往并无什么不同,五瓣干花,半勺新沸的水,略略放一会儿,趁热喝。

想来除了她,当时后厨里的所有人都晓得:水里下了毒。

周遭纷纷投来看死人的目光,她虽隐隐有所察觉,但也并未多想:盼着她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但她到底顽强活到了今天,个中缘由颇为复杂,但最主要的一点……便因她身上,流着阮家的血。

就像娘亲所说,阮烛并不是她的名字,只是一个用来保命的咒语,天天念,天天念,消灾解难,长命百岁。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偶尔也要允许咒语失灵。

彭侯的狂语一放出来,凤麟洲门下得力弟子便连夜出岛,动身前去搜寻传说中的盘古巨斧,其中当然也包括阮从谦——阮烛某种意义上的父亲。

十八年来,阮烛统共也没见过阮从谦几面,而屈指可数的那几面,不是远远地瞧一眼,便是跪在一群犬奴中间,用余光瞟上一瞟。

她从不把他当作父亲,岛上所有人也都知道,阮从谦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叫作阮存信。

至于阮烛,不过可有可无的卑贱犬奴,无人在意……

——或者说,假装无人在意。

但总有装不下去的时候,每当这种时候,那些欲将她除之后快的人,难免明里暗里使些绊子,可终归,要不情不愿地留她这狗杂种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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