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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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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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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野虽然喜欢章絮,却不在前往河西这件事上对她心慈手软。像是刻意的,成心的,强硬地抓着她往最难的那条路上走。

先说行囊分配,与大多数人想的不同,他说的一人二十斤,就是一人二十斤。尽管男人背着三百斤的黑熊下山也不过是喘了喘气,出了一身汗。哪怕不那么装逼,一次性把两个人的行囊全拿上,也可以稍微慷慨些,帮她分担部分。但他偏不,今晨一早醒了后,坐在床边边吃馕饼边等她,见她终于醒了,随便说了两声便抓起自己的包袱往背上一甩,去洞外去等她了。

金黄的日光洒在他身上,显得他格外高大。像标杆。

女人睡前说是要早起的,要起来看看还缺什么,可她躺在石床上半天爬不起来,困倦、累,心想,真不知道这男人哪里来的一身牛劲,能日日抓着她做那事儿。所以这会儿从床上爬起来半靠在石壁上望他背影,轻喘着气,只当他在催促。

“很快,我换好衣服就来。”章絮冲着他喊。

由于要翻山越岭,她不能穿从前在家穿的裙裳,要换成劳作时才穿的长裤,再用布条把上衣袖子扎起来才行,以免走山路时被树枝勾上。

鞋子是赵野特意为她准备的,说平常那种女儿家穿在脚上的布鞋最多七八日便要破。还有头发,她弯着腰对着平放在石床上的铜镜,一点点把它们梳高,挽成发髻,用两根长短不一的夹子固定在脑后,再饰以红绳。

最后说腰带,章絮听了他的意见,将腰带改制成能装各种器具的功能带,所以这会儿绑在腰上,垂坠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看起来实在特别。

可她不在意这些,她看着镜子里那个与从前全不相同的自己,心情大好,忍不住笑,一边整理衣衫,一边将十几斤的包袱两端绑紧,再从头上穿过牢牢地挎背在身后,接着一只手拎着铁甗,一只把着水袋,像一棵挂满了装饰的树那样累赘、臃肿地朝他那边走了过去。

“真不觉得重?”赵野第一回知道章絮这样倔。他昨夜起码在她耳边说了半个时辰,跟她说,这堆东西不出两个时辰就能把她累得够呛,但她就是不听,不减反增。于是甩了从门口树上择的那片叶子,最后一次提醒道,“丢家里总比丢半道儿好,放家里以后回来了还能用上,省得你到时候心疼。”

她不肯,把手上的东西往上提了提,答,“不扔,总有能用得上的时候。”

“行,你拿得动就行。”赵野也不劝了,带着她转身往山上走。

他们所在的这座山,位于太白县北侧的太白山山脉上,属于秦岭山脉狭义定义中主峰山脉的其中一丛,特征为北侧陡、南侧缓。他们若要往北边去,势必为上山容易下山难。

章絮不知道这些。这是她第一回上山,也是她第一回远行,所以嘴上哼着歌儿就出发了,看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在郊游。

“青桐披锦草,宽叶遮人阴。与君攀山去,心远向河西。”女人的细嗓在林中穿行,与枝头上的鸟儿相互呼应,有时候是她哼唱一句,头顶上就要传来两三声鸟儿的长啼。

(*民歌改编自《乐府诗集》清商曲词《拔蒲》——青蒲衔紫茸,长叶复从风。与君同舟去,拔蒲五湖中。上下两首皆为作者应景编写,平仄韵脚未做考究。)

章絮觉得这景象实在神奇,仰头看着几十丈高的杜仲,开口又唱了两句,“朝发太白趾,途径杜仲林。有鸟梢间鸣,与妾同欢欣。”

那鸟儿闻见歌声,高叫两声后,于林间几番跳跃,停至两人前方将要经过的树梢上,高高在上地俯视着她,似乎要与她一较高下似的,振了振翅膀,展声鸣叫。

时而啁啾,时而呖呖,时而嘤嘤,时而萧萧。抑扬顿挫,与之对应。

实乃奇闻。

女人放下手中的铁甗,走到山路一旁,扶着树干仰头看它,看它自由自在的样子,轻笑着喊住了早已走远的赵野,“夫君,你听!它在同我对歌。”

赵野停下来看她,看她满脸的兴致勃勃,又去瞧那只整天都那样叫的鸟儿,没忍心告诉她真相是什么。因为她的神情看起来太过沉醉,笃定是自己的歌声太美……倒也不是她自夸,赵野也觉得这歌声好听,虽然唱的内容与他无关,但他听见“与君”二字时,便觉欢喜。

“它平时不这样叫的。我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从没听过它这样奇特的叫声。一定是你的歌声太美。”毫不犹豫选择了睁着眼睛说瞎话,哄女人开心。

果不其然,话刚说完,就看见她亮晶晶的两只眼睛,看见那诚实的眼神在山间、自己与那只素不相识的鸟儿身上打转,最终落回自己身上。

“你要是爱听,我天天唱给你听。”章絮休息好了,从地上捡起铁甗,边笑着边迈着小步子半跑着追上。

“那就多谢娘子了。”他站在那棵树下,开朗地笑着,而后将手中的枯枝放了放,待她走近后,把早就准备好的一跟极其粗糙又坚硬的麻绳拿出来,抱着她的腰就开始往她身上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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