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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3、甜咸豆腐脑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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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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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鸣不了解这个时代的军队,但她了解她那个时代的军队啊。谁还没看过几部主旋律影视剧,没参加过几次军训呢?

懂不懂什么叫“三项纪律八大主义”“军民鱼水一家亲”啊?不懂是吧?来来来,我教你。

在这个“兵过如篦,匪过如梳”的乌七八糟的时代,玄甲军秋毫无犯,从百姓手里买东西不仅给钱,还高出市价两成,拉练的时候不毁农桑不惊民众,看到鳏寡孤独还会主动出手帮忙伐木修屋耕田……三五天下来,就博得了附近所有村镇绝大部分人的好感。

无他,这种军队,在这个年代简直独一份!

【有几分我的玄甲军的意思了。】李世民矜持地炫耀。

刘秀但笑不语,捧着茶杯看这两人忙活,偶尔在有需要的时候冒个泡,救个场。

“五公里拉练,听我的哨音开始,前一百名到的有烧鸡,后面的就只有鸡汤了!最后一百名连鸡汤也没有,只能喝野菜汤了!”嘹亮的哨声一响,身着轻甲的士兵们就像一群放出栏的野马,嗷嗷叫着往前跑,卯足了劲争夺那前一百。

鹿鸣是鼓励教育下长大的,特别喜欢搞这种奖励措施,让大家的努力可以得到及时反馈。

这是她最欢快的时候,可以骑着马看几千人跑马拉松,还能咬着果子给落后的家伙们加油。

比如体格最壮的坦克铁石,他的优点这时候就成了缺点,机动性不足,跑起来不够灵活,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在早春的天气里满头大汗。

鹿鸣悠闲地换了个坐姿,侧坐在马背上,小腿一晃一晃的,剥了个糖炒栗子,美滋滋地吃着。

“你已经倒数喽。”鹿鸣笑眯眯,“我来数数,一、二、三……倒数二十八喽,还有四公里,今晚是打算喝野菜汤吗?”

“啊——”吃货的痛点被狠狠戳中了,铁石大吼一声,猛然发力,跟投石机甩出去的大石头一样,轰隆轰隆地冲了出去,嘣了周围人一身土。

鹿鸣抬起手臂,用袖子遮住了她的糖炒栗子,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尘。

“呸。”自从整天跟这群糙汉子一起跑操拉练比武射箭,她觉得自己貌美如花岁月静好的画风一路跑偏,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肉眼可见的,她和战士们的关系越来越好了。

这不,就有一个落后分子鬼鬼祟祟地靠近,嬉皮笑脸:“小将军,你在吃啥?”

“将军就将军,为什么要加个‘小’字?我哪里小了?”鹿鸣不服气地撇他一眼。

“将军今年几岁?”对方问。

“十五,怎么了?”鹿鸣双手环胸,理直气壮。

“十五还不小啊?”这人夸张道,“五龙山上没有比将军更小的了吧?连姜三娘子看着都要比将军大一两岁。”

“长得嫩怪我喽?”鹿鸣道,“你不是飞毛腿吗?故意落后面干什么?”

“五公里呢,前面就把力气用光了,后面没法冲刺了。我这是在保存体力。”毛众嘻嘻哈哈地回答,看起来很轻松。

“鬼主意真多。”鹿鸣笑道,“吃栗子吗?”

“吃吃吃!”毛众不假思索。

鹿鸣丢出两颗栗子,毛众灵巧地接住,仔细看了看,却拿在手里,一直没吃。

“怎么?不爱吃甜的?”鹿鸣随口道。

毛众一边慢跑一边回答:“哪能啊?谁不爱吃甜的?糖比细盐还贵一倍,我们家只有我刚出生的小侄子才能喝到糖水。——我这跑着呢,我怕太好吃一口吞了再噎着。”

“猪八戒吃人参果吗?”鹿鸣乐了。

“猪八戒是谁?听起来挺爱吃。”毛众好奇。

“一只超级爱吃的……”鹿鸣想了想怎么形容猪八戒,“以前是神仙,后来被打入凡间成了猪妖,又当了和尚,取了经,最后成佛了。”

毛众听得一愣一愣的:“还有这种神仙?都没听说过。”

“厉害吧?”鹿鸣撑着马鞍,在飒露紫身上稳稳地站起来,眺望了一下队伍最前列,估算道,“还有三公里了。你还不加速吗?”

“不着急。将军你看,已经逐渐有人坚持不住跑不动了,都是因为一开始冲得太猛,体力耗得太快。”毛众保持着不急不缓的速度,跑过一个接一个掉队的伙伴,“我猜现在我已经不在倒数一百个里了。”

鹿鸣算了算,笑道:“还真是。你属猴的吧?鬼精鬼精的。”

她和飒露紫混得特别熟了,每天给她喂各种好吃的,给她梳理毛发扎小辫子,带她去河边给她洗澡,絮絮叨叨地和她聊天……和养宠物似的,只不过以前是养猫养狗养乌龟,现在是养马。

飒露紫特别聪明,也很亲近她,鹿鸣甚至觉得她分得清自己和李世民。说起来有点邪乎,但鹿鸣就是这么觉得。

半道上遇到两个采野菜的小姑娘,豆蔻年华吧,穿着靛蓝印花的裙子,远远地向鹿鸣招手。

“鹿将军!”小姑娘的脸红扑扑的,兴奋道,“新摘的竹笋,山上还要吗?”

“当然要。”鹿鸣轻盈地下了马,眉眼弯弯笑道,“你们采的两筐竹笋,还不够这群牲口吃一顿的呢,随便加点猪油一炒,他们能把碗都舔干净了。”

五千人的衣食住行,是颇为麻烦的一件事,鹿鸣和姜三娘就地取材,把附近十里八乡的村镇都调动了起来,光帮忙做饭的妇人就请了几十个,其它的更不必说了。

反正钱给够,村民们都会争先恐后地帮忙,挣这笔外快。在这期间,他们也认识到玄甲军和一般的军队不一样,虽然气势恢宏,但非常讲道理,将军年少文雅,有儒将之风,于是就连这样的小姑娘也敢跑来搭话了。

“那我们就送去营地了。”麻花辫小姑娘笑着,从身后的筐子里拿出一个花环,爽朗道,“这个花环送给你!”

她把花环抛过来,怕鹿鸣拒绝似的,拉着同伴的手跑掉了,跑出老远才回头偷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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