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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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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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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醒,庄无己其实还能记得的东西不多,脑海里只留下几个零碎的场景沉沉浮浮: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神殿顶,沉睡时窗外隐约传来的折枝声,小池塘里下沉的石子,昏暗房内那双耀眼的赤金色眼睛,眼底藏着些许难解的情愫......仅剩的片段毫无逻辑地在他记忆里穿梭,让人愈发迷惑。

只要庄无己愿意,他很快就能找回那场长达两日的梦境。可不知为何,他却在回忆起梦境中零碎的场景时,罕见得品出了一点怅然若失的味道。虽然梦里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爱憎,但他就是毫无理由地觉得,还不到时候。好在他习惯了冷脸,纵然心里有万般茫然,面上也不显,只是合着眼睛修行,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

骊越支颐,侧着头看榻上端坐,面色柔和的庄无己。既已定下了启程时间,庄无己又并不在意“斛斯山人”方才恶劣的行径,他只不过放了点血,没有什么立场再劝他改道。

未时,二人收拾好行囊,准时上路。在客栈门口恰好遇见一帮孩子拿着木棍追追打打,骊越心下一动,便把怀里留下的几样别致些的小玩意去了妖气,一件不留全散了出去。那群孩子看似吵闹,却意外地很有礼貌,个头最高的那个站出来领了那堆小玩意儿,学着戏文里的样子,冲骊越笨拙地行了个礼。觑见骊越惨白的面色,又颇为乖巧地补了一句:“大哥哥这么善良,病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这小孩似乎还是个大人物,没等骊越开口,一窝小孩全部开始嚷嚷着应和。

骊越想反驳,但顶着一张病秧子脸,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换皮,只好绿着脸,含糊地应了几声,低声催庄无己快走。身后那位却还在热心地嚷嚷:“大哥哥,我家邻居就是个郎中,那老神医治病可厉害啦,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

骊越有些仓皇地摆摆手,突然听见身旁那人很轻地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骊越的错觉,他总感觉庄无己睡了两天之后,整个人都有点不太对劲。

于是骊越边落荒而逃,边小声问道:“你刚刚是不是笑了?”

本以为庄无己不会搭理他,没想到那人也学着他的样子,小声答道:“是啊。”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骊越仔细思考,绞尽脑汁才想到了一个最匪夷所思的可能:“你,是不是醉了?”庄无己这两天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问题只可能出现在他的血上。□□已解,剩下的,便只有掺杂在他血里的那一壶桃花笑了。

两天,不够解斛斯山人嘴里“酒劲散得很快”的桃花笑。骊越又打量了庄无己片刻,终于发现了他的违和之处:庄无己虽然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可那张脸却比平时柔和了很多——先前在房里,骊越还以为是错觉。不仅如此,说话也不是硬邦邦冷冰冰的调子,甚至还会被逗笑,怎么看都比清醒时更像个正常人,正常得让骊越甚至生出了“就让他一直这么醉着”的诡异想法。

首先还是要确认一下正事。骊越见他这幅好脾气的模样,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胳膊:“......哥哥,还记得去终南山的路吗?”

“记得,你跟着我走就是。”庄无己果然脾气很好,并没有对自己突然多了个便宜弟弟表示疑惑,非常自然地接受了这个身份,“跟紧一点,别走丢了。”

骊越发现庄无己真是神乎其神,每次都能无意间在他尴尬的时候弄出点什么岔子,好让他能马上放下面子,继续毫无顾忌地撩闲。

西河郡的确离终南山已经不远,即使骊越一路上仗着庄无己酒劲没过,要这个要那个又讨了一大堆东西,耽误了不少时间,二人也还是刚入酉时便到达了终南山地界,隔了几里就能看见迷毂和祝馀在向他们这边招手。这次二人穿得倒是十分正常,祝馀身着藕粉色襦裙,头上还是惯例顶了两个包子;迷毂则是一身青绿色衣袍,以木枝束发,颈侧一大片梅花状的胎记微微透出莹白的光,仿佛随时都会化作一朵红梅飘落而下。

“果然只要离了斛斯,人人都能好好过日子。”骊越不禁感慨道。

迷毂见二人走近,拉着祝馀恭恭敬敬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庄无己竟也简单回了个礼,朝着他笑了笑:“迷毂,有劳。”迷毂短短几日,也不知从哪学了些人情世故,不再是先前那般直眉楞眼的模样,虽然讶异,口中却没多说什么,尽职尽责把二人带到斛斯山人的小院落里,便进屋准备茶具了。

“这样一看,你哥哥可真的比你聪明多了。”庄无己逗祝馀。祝馀从小看他板着一张脸,比师父反而更像长辈,怕他已经成了种本能,如今突然听那人笑着冲她说了句玩笑话,瞪着一双眼睛呆立当场,连反驳的话也忘了该怎么说,回过神来,突然咋咋呼呼冲进内室,以一种即使骊越站在屋外也能听清的声音跟迷毂说悄悄话:“哥哥,庄仙人今天是不是有点不太对劲,他居然冲我笑,还逗我玩!”

迷毂果然比祝馀沉稳许多,骊越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只看到祝馀很快又跑了出来,脸上已经恢复惯常的娇憨,缠着一看脾气就非常好的骊越问东问西。骊越倒是不讨厌祝馀这样的小姑娘,也乐得有人听自己讲故事说大话,没多久就和祝馀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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