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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被鸳鸯嘲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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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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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鸠箴言:不要随便地感动,特别当对象还是一只禽兽的时候。

因着放飞孔明灯的那句话,安澄感动了好一段时间,醒时彩虹屁、睡时道晚安;日日都恭维、夜夜都赞美,哪里知道朱云深此等无情无义、冷漠薄情的隼变本加厉地驱使起他来,还总喜欢暗戳戳地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看。

那是在打量食物的眼神吧?

是吧?是吧?

一定是吧?!

而他也在好一段时间之后才反应过来,既然他许的愿望中有“希望朱云深能够得偿所愿、万事顺遂”这个内容,那朱云深祝他愿望成真,不就相当于在祝愿他自己吗?!

这个狡猾、深沉、阴暗、诡计多端的禽兽!!!

他岂敢,岂敢用文字游戏来戏耍他安澄的一片赤子之心?

于是斑鸠郑重决定!

从此以后要冷脸恭维隼,再也不会真心实意、真情实感,他要让朱云深只能感受冷冰冰的言语,从此再不能深切地体会到他热诚的情感。

后悔去吧,渣隼!!!

===

总之,日子就在安澄的埋怨、愤恨之中一天天过去,迁徙之路也渐飞渐远。

不得不说,朱海是个好的向导。

明明只是经历过一次迁徙,但他就已经将这条数千公里的路给深埋进了记忆中,而迁徙途中他还会预判天气,再结合风速、温度与环境给他们制定最好的进行计划,除了每日赶路疲惫了些之外,安澄跟着他们几乎没受什么苦。

因此他们很快飞过了空气稀薄的高原,抵达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盆地。

又是不一样的风光与气候。

这里拥有在整个中华都堪称肥沃的自然土壤,养育了数不清的动植物,中亚热带湿润性气候让周围的环境变得温暖湿润,植被的种类也较之几日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安澄甚至能够看见香果树、珙桐等珍惜的植株,还有不少的植物都是这块盆地上的特有种。

这让他一个对于植物了解只是半吊子的鸟都看得啧啧称奇。

但让安澄开始兴奋、振奋、激动的并不是这些。

在这片神秘肥沃的土地上,有着一种在白墙背景上拍不出彩色照片的哺乳类动物,它们是生物界极端政治正确的存在,既黑也白、既食素也食肉、既熊又猫,且雌雄难辨,叠满了堪称任何组织看来都正确的buff。[1]

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住它们的魅力——安澄曾经对这句话不以为意,直到他在动物园盯着这群露馅的黑芝麻汤圆吃竹子长达三个小时之久。

此后,他将这句话奉为箴言。

可人生遗憾就是只能隔着玻璃窗或者栅栏去远距离的观察它们,连他们毛是什么触感的、拉出的粑粑到底是不是竹叶清香的都不知道。

不过人生遗憾鸟生补,这次,他安澄一定不会再错过!!!

不过这片盆地率先迎接他们的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熊猫,而是同准备往北迁徙的鸳鸯。

正午温度高,他们聚集在水塘之中,一眼望去几乎都是两两成双。

鸳鸯雌雄异色,雄性愿望羽冠颜色艳丽、头顶至颈后两边的羽毛呈现纯净的白,三级飞羽是鲜亮的栗黄色,乍一眼望去,像是蒙德里安的色块拼接作品;雌性个体便没有这么张扬,她们通身的羽毛大致为绿棕色,隐约可见上面淡色的斑斑点点。

实际上雄性鸳鸯并不总是如此色彩艳丽,在雏鸟出巢之后,他们会进行一次换羽,亮丽的羽毛变成更暗淡的蚀羽。

这样的高热,不仅鸳鸯要休息、隼也要休息。

在朱海的指令之下,一众隼也暂停了赶路,聚在水塘边饮水降温、稍作整理。

隼与鸳鸯两方互看了几眼,但彼此都没多大的反应,继续各干各事。

饮水的时候不宜互相打扰——这是一条默认的规矩。

安澄站在岸边,双爪紧紧地抓着草根,而后整个脑袋泡入水中咕噜咕噜地开始喝水。

“咕咕,咕咕咕——”

自然山泉,有点甜。

他不是鉴水师,他只是大自然的饮水客!

把快要被高温烤熟的脑袋降了降温,又止了渴,安澄撑着身体将自己从水里拔出来。

然而甫一站直,就看见一对鸳鸯在离他不到一米远的水中自在地游着,两鸟靠得极近,不时还会脑袋相抵、脖颈相交,喙一张一合之间似乎在窃窃私语着什么。

嚯,谈恋爱呢,这是。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鸟类谈情说爱,不免视线多停留了一会儿。

越观察,越觉得这雄性鸳鸯长得跟假的一样。

怎么会有鸟长得这么奇怪呢?该不会还有一种鸟脖子上带着珍珠项链吧?

“别惹事。”朱云深的声音蓦地在身边响起。

“咕……”安澄被吓了一大跳,猛地往后退了几步,好险叫出了声。

他心有余悸地看着朱云深,而隼已经若无其事地开始饮水梳羽了。

本想气势汹汹地离开,留给朱云深一个冷酷无情的背影,但看着水面浮着的一对鸟,他又双没忍住凑上去和朱云深搭了话。

“大人,你知道鸳鸯吗?”

朱云深没说话,盯着不远处的那对鸟看了几秒,而后又用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向安澄。

安澄对那看傻鸟一样的眼神习以为常,早能做到视若无睹,便继续问:“那你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只羡鸳鸯不羡仙’吗?”

“你想说什么?”朱云深终于开口。

“不是,我就是有点好奇,没见过嘛……”安澄看了看那鸳鸯,往隼的方向走近了些,压着声音说:“听说他们十分忠贞,一辈子都只会有一个伴侣,真的还是假的啊?”

朱云深的表情突然变了变,他好整以暇地偏头梳理翅膀上的羽毛,反问道:“你觉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的吧……”安澄偏头回忆了一会儿,他从小到大学过不少关于鸳鸯的诗句,这鸟俨然已经成为了至真至纯之爱的符号。

古诗里的还能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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