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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Cha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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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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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岘祺将施嘉莉送至公寓楼下。那公寓楼在福生巷口,是个三层小洋楼改的,最底下一层是商铺,早已打了烊,户门紧闭,只有廊下一盏壁灯长久亮着。李岘祺看向楼上,三楼窗户幽黑,二楼却有一扇窗内灯还未熄,他借着光看一眼腕上的手表,时间刚过九点半。

“我上去了。”施嘉莉道,“你也早些回去,别错过了门禁。”

“好。”李岘祺应下。

或许是他方才的话让她察觉到了什么,她未在楼下多耽搁,转过身顺着洋楼侧边的楼梯匆匆上去了。没过一会儿,楼上传来轻微话语声,他听不真切,却也没有离开,只后撤几步,倚在巷口处一根电线杆上,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咬着,又摸出一只打火机“啪”地点燃了。

他望向那扇未熄的窗。

他抽烟,抽得不凶,许久才抽掉一根。青白烟雾在夜色中更为有迹可循,团团缕缕升腾而起,像是把他的心绪抽成了细丝。他在等,不知等了多久,只知指尖一点猩红明明灭灭,快要燃尽的时候,那扇窗里终于走进一个妇人的身影,穿着件蓝布收袖衫,头发在脑后挽成利落的髻,很简单素净的装扮。

不知怎么,经过那扇窗时,妇人忽然顿了下,探着脸向窗边走过来。李岘祺心里一惊,一下绕到电线杆后,慌乱之中手指被烟烫了下。许是没发现什么,那妇人拉上了窗帘,周遭冷不丁地暗了些。他喉结微滚,平复着喘息,不知心底是未被发现的庆幸还是未被发现的失落。

烟气渐渐散了,巷子里传来几声狗吠。

李岘祺又拿出一根烟,缓缓地,一口一口地抽掉。他在楼下待了许久,直到十点二十,才抖了抖风衣上的烟味,转身走向街对面的学校。寝舍门禁时间是十点半,在看门的大爷拿着一把大锁正要去锁门时,他不紧不慢地走了进去,微微冲大爷一笑:“辛苦了。”

他好整以暇地走进寝舍。舍友们都在,甚至还有一位“不速之客”,正坐在他的椅子上捣鼓着相机。这人名叫许炳达,与他不是一个寝舍,不过常来这边串门子,见他进来,惊诧道:“我以为你回不来了呢!”李岘祺把风衣脱了搭在椅背上,没搭理他,倒了杯热水慢慢喝了。许炳达却不怀好意地笑着凑过来:“那位施小姐已经成为你的恋爱对象了,是么?”

“不是。”他淡淡道。

“就算现在不是,迟早也是,对不对?”许炳达摆出一副看穿一切的模样,“我先前送话剧的票给你,你说不去,后来又改了主意。你老实交代,是不是知道那位施小姐会去看演出,你才变卦的?”

李岘祺坦诚认了:“是。”

寝舍内众人起哄起来,许炳达更是兴奋:“你这棵铁树终于要开花了!其实我对那位施小姐也有一些了解,她是邬城‘钢铁大王’施承良的千金。听说是家中独女,施承良宝贝得很呢!不过你样貌、家世都有,与她也算般配,若是将来谈婚论嫁,也不失为一桩美谈。到时,我一定为你们写一篇大大的报道,登在报纸头版……”

许炳达愈诌愈离谱了,李岘祺打断他,警告道:“我与施小姐目前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再乱讲,我就把你从这里扔出去。还有,我不希望在外面听到任何关于我与施小姐的传言。”

“嘿嘿,好说好说。”许炳达做出一个把嘴巴缝上的动作。他之前有一部老款旧相机,被李岘祺不小心碰到地上摔坏了,李岘祺直接赔了他一部徕卡,自此,他就成为了李岘祺的狗腿子。

许炳达乐滋滋地续道:“施小姐不是向我要相片么?等我将那相片冲洗出来,就交给你,你再转交施小姐,如何?”

李岘祺“嗯”了声。

他知道,施嘉莉跟许炳达要相片,多半是想要拿给他母亲看的。

无法亲眼看到母亲那一刻的神情,真是有些遗憾。

待许炳达将相片冲洗出来已是一礼拜后。李岘祺拿到相片,才发现正如许炳达所说,这张相片的构图与故事感都算得上顶级。他与施嘉莉站在路边,身后,长长的、无尽头的街道,像是把他们从中间隔开了,又像交织在一起,绵延不休的命运。

李岘祺将相片存在一只小木盒里,带着去找施嘉莉。不想他们一整个系的课室都空空荡荡,打听一下,原来是去了一座工厂做工训。李岘祺虽不知工训具体要做些什么,但工厂里到底不是好待的,想到施嘉莉这种娇气鬼要换上工服对付那些机器,他觉得十分有趣。

施嘉莉这两日的确过得不好。她恨死施嘉隽了,他光说读机械、制造最被人瞧得起,却不说读这个还须到工厂里做工训!工训为期五天,学生们吃住都在工厂,可以说吃的是清汤寡水,睡得是浑身酸痛。唯一的慰藉是,因只有她一位女同学,她便独占了一间寝舍。

施嘉莉过去十八年的人生里,唯一过过的“苦日子”便是在清水镇,然而工厂生活要比清水镇惨淡一万万倍。她每日须换上一件灰扑扑的工服,因没有女工,她被分到的工服原是男人穿的,穿在她身上,空荡得仿佛可以容纳天地。且不知这工服洗过没有,上面一股刺鼻的味。她换上工服,把袖口与裤管用绳子束紧了,站在同学们集合的队伍里,当下就委屈得眼睛红了。

何苦要来过这种日子!

带学生们工训的老师嘴边长了颗大痦子,眼神看起来凶神恶煞。他简单做了演示,便给学生们每人发了只圆形铁饼,叫他们磨出一只五角星。平日在课室里学物理、学制图,嘉莉还吃得消,可这结实的铁饼往她手里一放,她真不知如何是好。旁边的同学划好线,开始用手锯在铁饼上打磨,嘉莉在一旁观望了许久,才慢吞吞地带上自己的编织手套。这手套上也馊津津的,嘉莉十分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大痦子老师本就看不惯这些学生娇气的样子,瞧见嘉莉最为典型,便直接拿她开刀,讽道:“若想十指不沾阳春水,就趁早从系里转出去!”

学生们都看过来,瞧起热闹。嘉莉哪里听过这样重的话,眼里盈起泪瞪了老师一眼,气恼地将手套戴上,握起锯子就用力锯削起来。在家里时,无论轻活重活、粗活细活,她都从未做过,笨拙得发力点都找不对,还没锯上一会儿,锯子就拿不稳了,手臂也发酸。她停下甩了甩胳膊,大痦子老师又从鼻孔里“哼”一声:“做的不如歇的多。”

嘉莉不服道:“别的同学也会歇,为何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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