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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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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家里多了一个人,陆离该喂鸡还是要喂鸡,该种地还是要种地。
但也不是全无变化,家里的整洁程度更上一层楼,吃的东西也更好吃了。
前者还好说,后者可真的太重要了。
虽然跟现代一些重口味香辣美食没法比,但比起自己之前做的绝对上了不止一个档次。
比他爹做的,那就更好了。
他爹除了在噶掉他辛苦养大的鸡后可以做出点好吃的,其余时候做的那个饭菜,有种不顾亲儿子死活的美味。
可说了这么多的好处,对于家里多出一个人来陆离是真心的不适应。明明他是主张将人留下的那个,却不适应到感觉哪哪都不对。
反而是他这个一开始不愿意让人留下来的亲爹,看起来适应的非常良好。
陆离分析了一下这里面的原因,他认为亲爹需要负主要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呢?
陆离虽然出身世家,可从小被带到山上来,自从拥有自理能力之后,几乎啥都是亲力亲为的,跟着张角出去更不存在半点享受,真的完全没有体会过世家子应有的待遇。
但他爹就不一样了,哪怕他带着儿子出来隐居,但人家小时候过的是呼奴使婢的日子,对此简直不要太习以为常。
亲爹承担了主要责任,次要的陆离归于自己对于别人为奴为仆伺候自己的不适应。
但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他不会去跟对方说人人平等,那不是给对方灌输进步思想,那是在害人。
突然成为主要责任人的亲爹面对这份指控:“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陆离:那你可真的很老天爷哦。
现在,终于轮到他这个现代穿越者对古代人说一句:“大人一贯教育儿不能过于古板,今日怎么反而自己古板了?”
被亲儿子怼,陆乔不怒反笑:“多鱼今日倒是伶俐。”
小名虽然听着刺耳,但都听了十几年了,陆离也早习惯了:“全赖大人教导有方。”
这边是父慈子孝、其乐融融,俨然一片祥和之景,可这份祥和显然不能蔓延整个汉朝。
今年是公元177年,亦是东汉熹平六年。
据《后汉书·孝灵帝记》记载——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蝗虫,蝗灾,古今皆闻之色变的存在。
虽然它在现代是餐桌上的一盘菜,可是当成群成片的蝗虫成灾,那种蝗虫跟餐桌上的可不是同一种。
因为当初陆乔选择的隐居地点不错,他们倒也不必担忧旱灾。
都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可足够雄厚的资本就是能够在破败中造出一片世外桃源。
陆离是被保护的一员,哪怕是种地养鸡,有着足够工具,春耕时期陆乔还能牵来牛,他的种地跟一般农人的种地所付出的劳力是绝不相同的。
与现代的生活自然是没法比,跟那些奴仆成群的世家子弟也够不上,但是陆离早在现代就因为家庭原因学会了知足常乐。
生活在“世外桃源”中的陆离并非不知外界疾苦,可他知道又有什么用呢,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现在显然不是后者。
至于心理上的同情怜悯,那恐怕还不如张角的一碗符水有用。
陆离看得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没觉得自己穿越过来就能秒天秒地、救苦救难。
可架不住他爹是真的去做了一把大善人,扶危救困、施粥赠药,这种好人好事跟自己亲爹搭配起来怎么就那么奇怪呢。
陆乔:“为父在你看来难道是那么冷酷无情的人吗?”
事实上在陆离看来,对方不仅是冷酷无情,还自私自利,甚至带着些许反社会色彩。
不仅如此,别看陆离心中称呼对方为亲爹,可实际上自己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陆离是不确定的。
他虽然是胎穿,但是婴儿刚出生是什么状态懂的都懂,他不曾见过生育自己的母亲,来到人世后在一片沉默中被抱离对方身边。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他已经跟陆乔一起离开了陆氏。
这些年除了陆离问起,对方半分不曾提过陆离的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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