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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穿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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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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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黑色手机在床边木柜上嗡嗡不停振动,铃声大开。

没一会儿,少年便抓着书,蹬蹬蹬地三步并作两步往楼上跑,他的动静稍微有些大,弄得楼下正在拖地的周姨直喊,“慢些,当心着楼梯!”

“知道了姨——”

扫了眼手机屏幕——“凌元宵”,这不是少年那要好的朋友之一吗?

这外号取的,沈修竹挑了下眉,还不赖嘛。

按下按键,耳旁骤然爆出一声吼,“喂——竹哥,你在家吗?”

“凌云朵!你整什么幺蛾子呢?”沈修竹立刻捂住震得发麻的耳朵,嗓门不自觉地也大了起来。

“耳机。”手机旁边传来了另一个少年的声音,声线较冷,沈修竹猜测大概是祁晨羲。

“哦,哦。”那边的凌云这才反应过来,摘了耳机,声音大小恢复了正常,嚷道,“出来玩啊,竹哥!”

“可别,”沈修竹朝外瞅了眼,十分抗拒,“现在外面热得跟个火焰山似的,疯了我才出去。”

闻言,凌云忙道,“别啊竹哥,附中可就这么一个暑假了,不出来闹腾闹腾太可惜了。”

“今个儿南恩那边在搞篮球赛,可热闹了,位子我都叫人帮我占好了,我跟老祁都已经在路上了,你也来啊!”

沈修竹声音拖长,“得了,您老可真会先斩后奏啊。”

“等着。”

掐断电话,他拿起书堆上的白色太阳帽往头上一扣,唤了声周姨,“姨,我朋友喊我出去玩,晚上就不回来吃了,您记得别忙活了哈。”

“嗳,注意安全啊小竹。”

“好嘞。”沈修竹扬扬手,开门朝外走去。

**

盛夏14点左右的太阳最是酷烈,沥青路面被阳光直射,热腾腾得烫脚。

气温缓缓爬升,光线愈发灼热。

大街上人来人往,光鲜亮丽的城市里,高楼大厦的玻璃窗反射着刺眼的光芒,一切似乎都被光密闭笼罩着,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来。

沈修竹不认得路,他搜了两下目的地,沿着导航路线走,途中路过便利店买了几瓶冰饮料。

易拉罐拉环一扯,“咔嚓”一声,橙子味的冰饮气泡“咕噜咕噜”地冒着。

少年一身蓝白衬衫,宽松牛仔裤,步调不紧不慢,经过一个小型公园时,绿叶的光影打在他身上,更衬得少年随性、利落又干净。

公园有不少老人与小孩,彩色泡泡飞往天空,幻化成一个五彩缤纷的、只属于盛夏的梦。

“竹哥——这里,这里!”观席台上,一橘红短衬衫运动裤的男生朝他招手,他蹦起来,高呼着。

身侧,站着个蓝色棒球帽的少年,左耳戴了只有线耳机,白线散落,另一只也随意挂在左耳上。

他指腹在屏幕上滑动了两下,似是在关音乐。

沈修竹将塑料袋递过去,正是买的几瓶冰饮料,开口道,“路上买的,你们分一下。”

凌云欢呼一声,连忙给他发了张好人卡,沈修竹拂了拂手,表示你跪安吧。

举办场地是在南恩大学的露天体育场,“篮球架起友谊桥梁!” “奋力拼搏共创未来”的大红横联拉起,喧嚣沸腾,人群攒动。

“听说是好几个大学联办的,有不少支队伍参加呢。”凌云有些抑不住激动道。

“太吵了。”祁晨羲神情恹恹,皱皱眉头,手法熟练地按了下耳机上的按钮,歌曲播放。

他的左耳戴着耳机,右耳却不戴,压低帽檐阖起双目。

好家伙,嘴里说着吵,转眼就要睡了?

沈修竹咂舌,直挺了挺身子,顺手替他挡住一部分刺眼的光线。

他转头,然后看向赛场上陆续走来的球队。

人群又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太阳照耀着,氛围的确很热闹,很能激起人们雀跃的情绪。

凌云看得津津有味,时而欢呼,时而蹬脚跃起,一整场篮球赛下来,他全身心酣畅淋漓,神情兴奋又痛快。

相较于他,沈修竹要显得静很多。

他也觉得有趣,但情绪却没有周围的人那么高涨,欢呼时欢呼,鼓掌时鼓掌,只当了个普通的观众。

即将半决赛的时候,他起身去了趟公厕,白色帽子摘下,捧着水往脸上浇了浇。

天气太热了,人也通红,沈修竹趁着比赛还没开始,便躲在一块树荫底下乘了会儿凉。

偶尔飞来了一两只肥鸟雀,也不怕人,啾啾地埋着头觅自己的食。

沈修竹走神了会儿,轻抿着唇,指腹无意识地捏着指骨,有些用力,“咯嘣”轻响一声。

他仰头长长地吐了口气,却在转身时怔住。

是身着运动服的温微笙。

青年身形修长清瘦,双臂却有力,青筋凸起,肌肉线条流畅又优美。

他的脸上一直挂着温温和和的笑,举止却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温微笙在做热身运动,恰巧正抬眸望过来。

眸底情绪浅淡,看不出一丝讶然,就仿佛他已经在那注视了许久一样。

视线交错了两秒,他朝身边的队友说了句什么,然后朝这边快步走了过来,“一个人?”

“你怎么在这?”几乎是同时,沈修竹开口问道。

又是一愣,温微笙先解释道,“徐子坤队里有个人路上出了点事,上不了场,就喊我救个场。”

“你呢?”墨色眼眸微垂,他注视着沈修竹,“不是挺不喜欢这种酷暑天气的吗?怎么也在这?”

“凌云那小子拉我过来的,还挺热闹。”沈修竹昂首看向沸腾的人群。

他捏了捏后颈,扬起个笑,“那你加油,我过去了。”

“我带了些零食,拿过去和他们一起分着吃吧。”还没等少年踏出这一步,温微笙便将人摁住了。

他语气淡淡,只言片语便截断了少年回避拒绝的退路,“算是代我向他们问个好。”

“行,”沈修竹顿了顿,应了声,又补了句,“那谢谢笙哥了。”

温微笙瞥了眼他,没说话。

“嘿!我道是谁,果然是小竹,”一狐狸眼弯弯的青年勾住沈修竹的肩膀,他冲少年眨眨眼,“来看比赛的吗?那可得给徐哥我加油啊。”

沈修竹礼貌地点点头应了声好,然后拎着一袋零食回了观席台。

少年离去,徐子坤捅了下温微笙,调侃笑道,“可以啊老二,你带的这小孩还挺乖的啊,模样也俊,我可记得,你办的走读一半有他的缘故吧。”

“行啊你,除了你妹妹,我还没见你对谁这么上心过,”徐子坤挤眉弄眼,笑得鸡贼,“怎么,当弟弟养了?”

温微笙淡淡一笑,眸光遥遥地轻落在少年身上,像冬日的悠然飘雪。

他的声音在盛大热烈的掌声中温温和和,“不至于,他很闹腾。”

天边丝缕的纤云聚散开来,浅浅淡淡,却透出了一丝真实的情绪。

另一侧,观席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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