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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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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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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徵的“等”字还没说出口,便整个人滑进易承昀怀里,暖和而有安全感。

“放心,这是附赠试用体验。”

易承昀的声音像有魔力一样,闻徵听见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声,鼻间全是那人身上的淡香,试图闭上眼睛,触觉却在黑暗中被放大数倍。

他清晰感觉到耳廓上温热的吐息,而后小巧的耳垂被舌尖勾进那人口中,似有暖流冲刷过全身,让他不由自主咬住枕头。

易承昀像在品尝一颗糖果,并不急着咬碎吞下肚子,而是耐心地反复让甜味在口腔中发酵……

*

刚闻徵脑子里像放了数十秒的烟花,闭眼还满是白点,有气无力扶住易承昀想解开他睡衣的手,开口声音沙哑得不行:

“我累了。”

他不知道,现在他两眼半寐,浓密纤长睫毛一颤一颤,微微上翘的眼角勾着半滴泪珠,反让人生出要对他更过分的心思;两瓣嘴唇半张着,像待人采摘的樱桃;敞开的衣领露出大片莹白的肌肤,被染上可爱的粉红,仿佛熟透的桃子。

“我知道。”

倒吸一口凉气,易承昀眸色深沉,反手握住他的手,竭力调整呼吸:

“帮你擦干净。”

别人动手确实比solo要好得多——闻徵昏昏沉沉靠在易承昀身上,懒洋洋任由他替自己清理,脑海中突然跳出这句话。

不过,好像有哪里不对?

他抓住易承昀的手,想说些什么,可是大概是太累了,没来得及说出口,眼皮不停打架,不一会就靠在那人怀中沉沉睡了过去。

“你的手什么时候好的?”

直到第二天两人一起吃早餐时,闻徵才反应过来,一把拽住易承昀的衣领,兴师问罪:

“别指望能蒙混过关,我可记得一清二楚,昨晚你‘受伤’的那只手可比我还灵活!”

“我能把这句当成称赞吗?”

迎上闻徵要杀人的目光,易承昀自知理亏,含糊其辞道:

“这两天药膏起效快,医生说可以把固定支架拆掉。”

“当我没骨折过啊?!”

闻徵被气笑了,一想起前些天他还为这事内疚不已,恨不得穿越回去掐死当时的自己:

“你果然是个恶劣的大骗子!”

甩下这句,闻徵猛地站起身,头也不回离开餐桌。

“少爷,”围观两人争吵全程的周军心惊胆战:“不去追吗?”

易承昀放下刀叉,用纸巾拭了拭嘴角,冷静答道:“追,我有分寸。”

“嘭”一声关上房门,闻徵自然不会听到易承昀的话,他气鼓鼓拖出行李箱,泄愤般大力把一堆堆衣服扔进里面。

“他实在是太过分了,”

收拾半天,他半瘫在地上,忍无可忍摸出手机跟裴思宇诉苦:

“这种谎有什么好撒的?纯粹就是想看我笑话!”

“不知道啊,我觉得挺有趣的。”裴思宇大概在训练的休息空档,回复得很快:

“我刚在马场看到驯马师带易先生的两匹马来这边做野外训练,看上去状态不错,不如你问问他能不能给你用?合适的话就不用满世界跑啦。”

闻徵对此嗤之以鼻:“我才不求他!”

裴思宇没想那么多:“反正我觉得那两匹看上去挺合适,你们是夫夫,不用说求不求吧。对了,你是明晚去布鲁塞尔吗?我听说杨学也在那边。”

看到裴思宇提起这个人,闻徵太阳穴突突地跳:“是,不过你该不会是还对他念念不忘吧?你清醒一点!出轨只有一次和无数次,难道你想在头上种草原吗?”

然而,这条讯息发出去后,裴思宇就一直没有回复。

叹了一口气,闻徵把手机放回裤袋,动身出门训练。

一天下来,早上他去训练时,易承昀已经出发去公司;待他傍晚回来,易承昀据说要加班,剩他一个人面对满桌丰盛晚饭:

“太好了!乐得清静!”

直至关灯睡觉时,闻徵方恍然想起,除去早上,两人整天就没见过面。

“啪嗒。”极轻的开门声,从与卧房连着的书房传来。

闻徵抬头看了眼旁边的手表,时针差一格到“11”,那人加班加到这个时候么?

背对门静静躺着,他等了很久,依然没等到卧室门被打开的声音。

“是心虚了、不敢回房睡觉?”

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闻徵一把用被子蒙住头:他干嘛要知道易承昀怎么想?!

“唔……”

隔天清晨,闻徵被闹铃吵醒,习惯性伸手摸向身旁,一片冷冰冰。

顷刻没了睡意,他慢慢坐起身,揉了揉惺忪睡眼,旁边的枕头没有睡过的痕迹。

站在书房门前,闻徵一手搭在门把上,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

按预定计划,他今天要飞欧洲寻找合适的马匹,以及定制比赛用的服装,这事本打算昨天告诉易承昀。

随后他做了一个自己也解释不明白举动:先是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里面的动静,接着蹑手蹑脚转开门把,飞快看了一眼,立刻做贼心虚般掩上门。

“我什么也没看到。”

退后一步,闻徵环起胳膊,心中这么对自己说:

“这么大的人,被子也盖不好,活该着凉。”

可当他准备下去吃早餐时,转念一想:但万一易承昀病了,让闻家乘虚而入可不好。

没错,他一点都不关心易承昀,他只是要当一个监工,督促这人保持最佳战斗状态。

做好心理建设,闻徵屏住气息,悄无声息推开书房的门。

书房的窗没关严实,风呼呼从缝隙往里吹,有几分文件在桌上摊开,房里有一丝很淡的烟味。

房间角落的沙发上,易承昀紧闭着眼,看上去睡得不怎么沉稳;他长得太高,只能半蜷缩身体,薄毯不晓得什么滑落在地上。

“笨!话说这人不是好几年前就戒烟了么?”

心里低低骂了一句,闻徵快步过去关紧窗户,再轻手轻脚从卧室抱了一张厚实的被子,小心翼翼盖在易承昀身上。

盯着那人熟睡的模样,闻徵动作一顿,缓缓在他身旁蹲下,低低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

“假如你是在装睡的话,我现在就掐死你。”

像是没听到他的话,易承昀的呼吸很平稳,立体深邃的五官让他看起来像一座完美的雕像。

闻徵半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惋惜抑或庆幸,他还记得几年前两人之间那个尴尬的意外。

那时恰逢易家出事,易承昀四处应酬拉关系,忙得焦头烂额。

有一回闻徵和朋友经过市内有名的酒吧街,看到路边的流浪汉从一个醉倒在路边的人口袋里偷东西,那人西装革履,跟那条街上醉生梦死的氛围格格不入,不是易承昀又是谁?

“你怎么堕落成这样?”

赶走流浪汉,闻徵二话不说架起易承昀,不忘嘲讽道:

“要是你真破产了,来求我,我马房还缺个铲屎的。”

之后他好不容易喊来计程车,把易承昀塞进去,给那人猛灌水醒酒,才见那人朦朦胧胧睁开眼,双目满是血丝。

“闻徵?”

听见易承昀嘶哑的声音,闻徵不耐烦把水瓶塞到他手上,抬手拍了拍他的脸:

“弱鸡!喝几杯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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