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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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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圣诞节了,哥谭这几天时不时就来上一场小雪。
天气寒冷,也只加快了街上行人的步伐,一点也没影响这个城市的热闹与繁华。
事实上,这场雪成了无数坐在温暖壁炉边少年少女梦中的圣诞点缀。
而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则是恨透了这寒风、这冰雪。
他们一边咒骂上帝与所有能待在暖和房间里的人,一边使尽手段争取片刻的安逸。
十点半,格林威治村,布诺塔二手店。
“咳咳......”络腮胡的白人老板咳嗽几声,“小姑娘,时间到了,我得关门歇业了。”
哈莉抬头看了眼挂在墙上的钟表,皱眉道:“在哥谭这国际化的大都市,十点半就关门的店主,是不是太懒了?”
非主流的彩色马尾与哥特妆的确有效,她在街上逛了一圈,小心翼翼警惕着,却没一个人报警抓她。
她甚至并不显得那么突兀,因为在哥谭街区,非主流才是主流。
然后她就跑到这家二手店蹭暖气。
老板胖脸微黑,“我明说了吧,你从下午两点进门,就一直坐在书架边看书,连一杯咖啡也没点。
之前也就算了,做不成你的生意,还有其他人,可现在外面下雪,将近一个小时没客人进来,我当然要早点关门。
至少能节省些电费,至少能早点回家陪老婆折腾。”
“谁说我不买东西了?”哈莉指着对面摆放乐器的架子,道:“我一直在纠结,到底选哪个吉他。”
“你现在还在纠结?”老板木着脸问。
哈莉点头,“之前纠结选哪个,现在纠结到底要不要买,毕竟,这客户体验真有点差。”
老板盯着她,面色变了几变,一声不吭地走开,也不再提赶人关店的事。
又过了半小时,他才再次喊道:“每天十一点,我必须打烊!”
哈莉叹口气,去乐器架子上选了一把最便宜的吉他。
“你还真的买呀?”结账时,老板非常惊讶。
“唉,我是一名歌手,你知道唱歌的艾薇儿吗?”
老板点头,“加拿大小天后,对吧?”
“她是我的偶像,总有一天,我成为下一位天后。”哈莉抱着黄色的旧吉他,满脸憧憬地说。
有了新装扮,她还给自己取了新名字。
为了人物形象更饱满,还得有新职业与人生目标。
她不会真去追求什么音乐梦——那是找死,张学友的演唱会就是血的教训。
只是你左肩背吉他,右肩背行李包,别人就会下意识给你按一个流浪歌手的身份。
流浪歌手自然就与魔女哈莉区分开了。
这才是她的主要目的。
“你和她还真有点像。”胖老板道。
都是非主流。
“你原来的吉他呢?”他问。
“卖了,卖的钱一部分吃饭,一部分用来买你这个破吉他。”哈利道。
新身份成功骗到老哥谭人,她有些高兴。
“等等!”络腮胡老板叫住付完账离开的哈莉,神色挣扎,“你可以继续留在这。”
“嗯?”哈莉惊讶,“你不回家陪老婆了?”
老板脸上露出一抹淫猥笑容,“我可以留在这陪你。”
哈莉木然,这就是哥谭人,非常典型的哥谭人。
高高竖起一根中指,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哎,小妹妹再考虑考虑,免费热水与暖气,明天早晨我再给你20美刀......五十美刀也行?
回来,我送你一把马丁om吉他。”
说最后一句话时,老板在咬牙切齿。
哈莉有种留下来的冲动,还是忍住了。
嗯,留下来,拿出柯尔特顶在老板脑门,让他把珍藏版马丁吉他交出来。
......
这座城市就像一头喷薄暴躁与狂热的猛兽。
充满一股令人眩迷的热量。
雪花落下未能形成积雪,就融化成污浊的泥水,像疯子一样癫狂闪烁的霓虹,在水面投下斑驳彩影。
“啪嗒......”长筒皮靴落下,水花溅起,残破的彩影猛然炸碎。
渐渐的,狂风愈来愈咆哮,雪片几乎横着飞,街上有稀稀疏疏疾驰而过的汽车,行人却越来越少,连霓虹的彩光似乎也冻结在灯管里。
这一刻,城市好似成了北方一片荒凉耸立的土丘,孤寂荒凉,没有希望的冰寒......
“不行了,我想睡觉......”在街上胡乱逛了一圈的哈莉,忍不住再次回到自己的纸盒小屋。
纸盒还在那,不过不再是她离开时按瘪了叠在一边的样子。
有人来到这,重新打开纸箱,在原地组装了个简陋的小屋。
她在纸盒前三步外站了两分钟,还是喊道:“喂,你新来的吧?知不知道这是我的地——嘎!”
黑洞洞的枪管在薄薄白雪的环境中格外显眼,哈莉戛然而止。
“ok,它归你了,我这就离开。”哈莉眼睛盯着枪管,一步步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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