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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南海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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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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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叔愁眉苦脸地说:“休将昨日比今日,今朝已是艰难时。眼下大家陷在海底,能活着出去的机会太渺茫了,这时候哪里还有心情去考虑古尸的价钱,现在当然是有什么神仙拜什么神仙了,说不准哪炷香就烧对了,咱们就能捡条命回去,否则肥仔你说还能怎么办?”

胖子把那鱼烛插在地上,说道:“依我看……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能被迫按照我自身理智的指引去行动了……”说完就用摸金校尉的手段,抬起一具僵尸身体,用膝盖顶住僵尸后脑,一手推住天灵盖,一手去掐僵尸的脸颊,想让尸体吐出嘴里边塞的“驻颜珠”。

我赶紧把胖子拉住,这趟捞的青头已经足够多了,归墟占墓中都是古猜祖宗的尸体,含珠千年,死而不腐,如果出于尊重,一般不称僵尸或粽子,而是形容其已成“僵人”。此时还是不惊动他们为好,否则这墓中生气虽盛,一旦取出阴精凝聚的“驻颜珠”,这些保存了几千年的僵人,立刻就要化为齑粉。咱们这回出海是来捞青头采蛋的,不是来归墟里盗墓的,所以事别做绝了,别忘了祖师爷的规矩,贪心不足是天下祸机之所伏,咱还得想办法回去到美国享受几年呢,这些年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在这折了可就太不划算了。

胖子被我好说歹说一通劝,才恋恋不舍地从鲸骨中钻出来。我虽不想动这些南海僵人,却想看看这鲸骨中有什么事物,要想撤离此地,还得指望着发现点什么线索才好。

巨鲸头骨的化石颌骨半合,这个鲸鱼头骨也并非极大,但裹住死尸却绰绰有余。说是鲸骨棺椁好像大了些,里面似乎还有些陪葬品,更像是设置在鲸骸里的墓室,一探身便可钻入鲸口,五具保存完好的尸体平静地躺在其中。

shirley杨也想看个明白,打开手电筒,跟在我身后弯腰钻进了鲸骨墓室,明叔等人也想进来看个究竟,但墓室中太过狭窄,容不开这么多活人来回走动,我只好让他们在鲸口前举着鲛鱼烛台照明,并戒备有意外发生。这阴森漆黑的地下,谁知道会藏着什么怪物,可别管前不顾后地被抄了后路。

我和shirley杨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从五具“南海僵人”身上迈过,进了墓室深处。我们蹲下身来回顾那些尸体,用手电筒一照,五具尸体分别是三女两男,男尸是一老一少,服饰大概都已化为尘土了,身上盖着厚厚一层干枯的“龙皮”遮掩,“龙皮”是蛋民俗称,取自一种鳞甲璀璨的海中鱼,鱼头有角,近代已绝迹,不可复见。

五具尸体除了头部之外,都被一片“龙皮”盖得严严实实,边上的老者只露出半边手臂,尸体皮肤微黑,面容已经微有塌陷,但尸身里的水分都被驻颜珠镇住了,不腐不烂,也只有珊瑚螺旋受海气浸润的月光明珠,才有此神效。我拔出潜水刀,在那老者尸体的胳膊上轻轻刺了几刀。

不料僵人皮肉硬如坚铁,这样的古尸我从没见过,可能是古时候在海上特有的防腐处理,与传说中秦始皇南巡时,在海边遇到的僵尸似乎一样。shirley杨低声问我:“你又乱来,用刀戮古尸做什么?”

我说:“我试探试探,看看会否诈尸,现在看来担心是多余的,归墟是南龙的穴眼,生气之盛,是我平生前所未见,这些僵人都快石化了,不会再起尸变。”

shirley杨点了点头,用手电筒在鲸骨内一扫,发现墓室中的各种陪葬品着实不少。陪葬明器之事,自石器时代就已有了,也不仅是在中国,世界上各个古文明圈中,大多都有以物陪葬的习俗。鲸骨化石中有各种水族的残骸,与无数殉葬品相互叠压,在墓室中呈矩形分布,除了些坛坛罐罐和玉板龟甲外,还摆有一只造型奇特的青铜鼎。按周礼制度,鼎为三足,天子下葬,可享受在墓中列九鼎的规格。青铜是国之重器,九只铜鼎只有天子才配使用,天子以下,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即使贵为大公,也不能在自己的墓中放九只鼎,否则就是有谋反的野心了。

归墟墓穴中的这件青铜器,形状似鼎,但实为异类,巨腹分八面,下有九足,有半米高矮,虽然低矮,但应该不是铜簋1,而是罕见的九足异鼎。辨别古铜器。可以从古器颜色上,区分为腊茶、朱砂斑、真青、绿井口,只有这四种是真正的古铜。看那九足青铜鼎,虽近水千年,铜性中那股介于真青和绿井口两者之间的古幽之色犹存,恰似覆了一层井台缝隙中生长的绿苔,却尚没有真青铜器那种纯青铺翠般的明润,幽彻之意至今不减分毫。

鼎口边缘俨如枕角,偃耳、海兽之纹俱备,四旁饰以星象。潘家园古物市场不怎么流通真正的古青铜器,但假冒的则遍地皆有,更有商贩以“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的古铜鉴定口诀来唬人,所以我也多少知道一些。这九足异鼎兼具夏周之特点,我心想比起秦王照骨镜来,也许这龙火铸造的铜鼎价值更高。

我和shirley杨均知道鼎器历来有记事的作用,而且见了墓室中陪葬的铜鼎,实属世间瑰宝,都不免大有惊叹之意。怔了一怔,这才凑过去细看,她看鼎腹外表,我看鼎腹之渊,只见鼎渊中储满了水,水上有厚厚一层墨绿色的漂浮物,看起来好似黑乎乎一鼎污水,死水无波,看不清水里还有没有东西。

1簋,音guǐ,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圆口、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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