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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看不见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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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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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后便是水潭,挨着干尸堆的方向,被“斑纹蛟”完全挡住。我见已经插翅难逃了,只有横下心来死拼,掏出mi911正要击发,但见那头“斑纹蛟”忽然猛地里一翻个,在它身体中穿来一阵骨骼寸寸碎裂的声音,口鼻和眼中都喷出一股股的鲜血,凶恶无比的猛兽就如一堆软塌塌的肉饼,竟然就此死在了地上。

一瞬间我们都愣在了当场,谁也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是真的,“斑纹蛟”的内脏和骨骼都碎成了烂泥,外部虽然没有伤痕,但已经不成形了,那只是一两秒钟之内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快,而且太难以置信了,而且它只是自己扑过去摔到那里,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倘若是受到某种袭击,为什么我们没有看到?想到这里,心底不禁产生极度寒意,难道是肉眼看不见的敌人?莫非当真是矿石中的邪灵“大黑天击雷山”?连“斑纹蛟”都能被它在一瞬间解决掉。要弄死几个人还不跟玩似的。

众人心里打了个愣,但是随即就发现,在“斑纹蛟”烂泥般的尸体下,地表的晶层变成了黑色,那种漆黑的颜色,即使在光线暗淡的环境中,也显得格外突出,是一种没有什么存在感,十分虚无的漆黑,又象是在水晶石里流动着的黑色墨汁,正在晶层中慢慢向我们移动。

整个洞窟中的晶层,已有大半变为了黑色,没有被侵蚀的晶层已经所剩不多。能见度越来越低,“大黑天击雷山”果然已经出来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不清楚它究竟是怎么把“斑纹蛟”弄死的,但谁都清楚,一旦碰到那种变黑的晶层。肯定也同那只不走运的“斑纹蛟”一样,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藏在洞里,只露出两条腿的明叔,距离那些逐渐变黑的结晶体最近,我和胖子见状不好,分别扯住明叔的一条大腿,把他从洞里拽了出来,shirley杨也拉上阿香,五个人急向后退避。但见四面八方全是泼墨一般,已是身陷重围,哪里还有路可走。

我们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余地了,只得跳入白胡子老鱼所在的水洞,这是一个位于晶层中不大的水潭,直径虽小,但非常深,在没有氧气瓶的情况下,人不可能从下面游出去,而且即使有氧气瓶,下边的水路不明,也很有可能迷失在其中找不到出口,最后耗尽氧气而亡,一时间进退无路,只好踩着水浮在其中,在跳进水里的一刻,整个洞窟里,已经全被晶层中那泼墨般的物质吞没了。

我们慌不择路地跳进水里,但误打误撞,似乎那东西只能在结晶体或岩石中存在,无法进入水中,这里还算暂时安全,但从比较宏观的角度来看,我们一无粮食,二无退路,困在这里又能撑多久,多活那一时三刻,又有什么意义。

黑暗的洞窟中,笼罩着死一样的沉寂,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将登山头盔上的战术射灯打亮,射灯光束陷入漆黑的汪洋之中,虽然如同萤火虫般微弱,还是能让人在绝望中稍稍感到几分安心。

我看了看四周,确认那晶层里的东西不会入水,这才苦笑一声,这回可好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凤凰胆和水晶眼都找齐了,眼瞅着就能卸掉这个大包袱了,可还是晚了一步,现在黄花菜都凉了,咱们就跟着泡着吧,不到明天就得泡发了变成死漂。

胖子抱怨道,这要怪也都怪明叔,耽误了大伙求生的时间,不是咱们非要搞什么阶级清算,而是不能轻饶了他,欠咱们的精神损失费,到阴曹地府他也得还啊,老胡你说这笔帐得怎么办?

明叔算是怕极了我和胖子二人,无奈之下只好找shirley杨求助,shirley杨对我们说:“好了,你们别吓唬明叔了,他怎么一把年纪,也是不容易,快想想有什么脱身的办法,总不能真像老胡说的,一直在水里泡到明天。”

我正要说话,这时阿香忽然“哎呀”一声惊叫,原来刚才混乱之中,不知是谁将一条干尸的胳膊踢到了水中,漂到阿香身边,把她吓了一跳。

我从水中捞起那只漂浮的干尸手臂对阿香说,阿香妹子,这可是个好东西,你看这只干尸的胳膊虽然干枯了,皮肉却并没有腐烂消解,说明这是僵尸啊,你拿回香港把它煮煮吃了,对你大有好处。

shirley杨和阿香等人都摇头不信,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胡说八道,胖子说老胡现在我算真服了你了,以前我总觉得咱俩胆色差不多,可都这场合了你还侃呢?你这种浑不吝的态度还真不是谁都能具备的,但你侃归侃,说胡话可就不好了,你是不是饿晕了头,连僵尸都想吃?

我对他们说,你们这些人真是没什么见识,僵尸肉可入药,这在古书上都有明确的记载,尤其可以治疗肢体残缺的伤患,当年刘豫手下的河南淘沙官,倒了宋朝哲宗皇帝的斗,见那皇帝老儿已变做僵尸,皮肉洁白晶莹得像是要滴出水来,于是众人一人割了他一块肉去,以备将来受了刀伤箭创之时服用,连外国人也承认木乃伊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这怎么是我胡说呢?

我本是无心而言,为了说说话让众人放松紧绷的神经,但shirley杨却想到了什么,从我手中接过干尸的胳膊说:“有了,也许咱们还有机会可以返回上边的祭坛。”

shirley杨说,古代传说中“大黑天击雷山”,是一种可以控制矿石的邪灵,但阿香却看不到这洞中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联想到那头恶蛟的死状,像是被“次声”或者“晶颤”一类的共振杀死的,既然名为击雷山,一定是可以利用某种我们听不到的声音来杀人,最可能的就是“晶颤”,如果能够把干尸堆积成一定的厚度,踩着干尸到祭坛,而不与洞窟里的矿石接触,就可以将“晶颤”抵消到无伤害的程度,当时我们在上边看到晶层,包括天梁中到处都变为黑色,便从干尸堆上跑下来,现在回想一下,也许那尸堆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shirley杨说完后,我和胖子商量了一番,与其留在水里慢慢等死,不如冒险试一试,或许能有活路,但我们距离干尸堆积之处有些距离,只好用先前的办法,将承重带连接起来,头上挂着登山镐,抛过去把远处的尸体勾过来,把那些被剜去眼睛的干尸当做路砖,口中不停念叨着得罪勿怪,但后来一想语言未必相通,也就豁出去不管了,将干尸一层层厚厚的铺将过去,这招竟然十分可行,只是格外的要出力气,而且不能有一丝闪失,否则摔下去掉在晶层上就完了。

我们正在忙碌的搬挪那一具具干尸,就听到原本平静的头顶,发出一阵阵喀啦啦的碎裂之声,众人不由得都停下手来,头上黑洞洞的什么也瞧不清楚,但听那声响,似乎顶上的丛丛晶戟,正在开裂,马上就要砸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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