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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布莱梅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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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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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叔赔了夫人又折兵,现下当然不肯放弃任何捞钱的机会,陪着笑继续对我说:“我当然知道老弟你都是做大事的人,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除了肥仔和杨小姐,我也可以帮些小忙啊。我这里有个很有价值的情报,新疆哈密王的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据说哈密王的古墓里面有套黄金经书,那经书每一页都是金子的,内中更镶满了各种宝石,读一行经文便可以令凋残的百花再次开放,读两行经文就可以让……”明叔边说边闭上眼睛摇头晃脑,就好像那部黄金经卷已经被他摸到了手中,陶醉不已。

shirley杨见同我正在商量的事情,又被明叔给打断了,话题越扯越远,再说下去,可能就要商量去天山倒哈密王的斗了,便清了清嗓子,把我的注意力从明叔的话题中扯了回来。shirley杨对我说:“你明明在击雷山的神像顶上,已经亲口说过了,不想再做倒斗的勾当,想同我一起去美国,可现在还不到一天,你竟然又不认账了。不过我并不生你的气,因为我理解你的心情,回去的路还很长,到北京之后,你再给我答复吧。我希望我以前劝过你的那些话没有白说……你知不知道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与咱们的经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我和胖子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不卖煤的乐队”,shirley杨竟然说我们的经历与这个乐队相似?她究竟想说什么?我实在是琢磨不出“摸金校尉”与“不卖煤乐队”之间能有什么联系?莫非是有一伙人既倒斗又唱歌?于是便问shirley杨什么是“不卖煤的乐队”?

shirley杨说:“不是不卖煤,是布莱梅,德国的一个地名。这个故事是个童话故事,故事里的四只动物——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生活的压力太大,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并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它们心目中,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

我和胖子同时摇头:“这个比喻非常地不贴切,怎么拿我们与这些童话故事里的动物来比较?”

shirley杨说道:“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到达布莱梅,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中,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坏人,然后便留在那里幸福的生活下去。虽然布莱梅乐队从未去过布莱梅,但它们在旅途中,已经找到了它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实现了自我的价值。”

胖子虽然还是没听明白,但我已经基本上懂得shirley杨这个故事所指的意思了。从未去过布莱梅的“布莱梅乐队”,和我们这些从未通过盗墓发财的“摸金校尉”,的确可以说很相似。也许在旅途中,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其价值甚至超越了我们那个“发一笔横财”的伟大目标,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前往目的地过程中,我们收获了什么。

听完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沉默良久,突然开口问胖子:“咱们为什么要去倒斗?除了因为需要钱还有别的原因吗?”

胖子让我问得一愣,想了半天才说道:“倒……倒斗?这个因为……因为除了倒斗,咱俩也干不了别的了,什么都不会啊。”

听了胖子的话后,我产生了一种很强的失落感,心里空空荡荡的,再也不想说话了。其余的人在吃了些东西后,也都依着洞壁休息,我辗转难眠,心中似乎有种隐藏着的东西被触动了,那是一种对自身命运的审视。

我和胖子的背景差不多,都是军人家庭出身,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那个年纪是人一生中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观念根深蒂固,学校的老师都被批倒批臭了,学业基本上荒废了,要文化没文化,要生产技术没生产技术。这不仅是我们两个人的悲哀,也是那整整一个时代的悲哀。后来响应号召“广阔天地炼红心”,我们到内蒙最偏僻的山沟里插队,切实体会了一把百十里地见不到一个人影的“广阔天地”。我还算走运,上山下乡一年多就去当了兵,而胖子要不是铁了心不相信什么回城指标,自己卷铺盖跑了回来,还不知道要在山里窝上多少年。

参军入伍是我从小的梦想,可我没赶上好时候,只能天天晚上做梦参加第三次世界大战,这兵一当就是十年,二十九岁才当上连长。南疆起了烽烟,正是我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但在战场上的一时冲动,是我的大好前途化为乌有。一个在部队生活了十年之久的人,一旦离开了部队,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改革开放之后,有大量的新鲜事物和崭新的价值观涌入了中国,我甚至很难适应这种转变,想学着做点生意,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那块材料。也逐渐没了理想和追求,整天都是混吃等死。

直到我和胖子认识了大金牙,开始了我们“摸金校尉”的生涯,这才让我有点找到了奋斗目标。“倒个大斗、发笔大财”对我而言也许仅仅就是一个不太靠谱的念头,因为就像胖子说的,除了倒斗我们什么都不会。我只是希望过得充实一点,而不是在平庸中虚度时光,到了美国,一样可以继续奋斗,争取多赚钱,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们生活的轻松一些。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仔细地想过我的人生,一时间思潮起伏,虽然闭着眼睛,却没有丝毫睡意,耳中听到其余的人都累得狠了,没过多久便分别进入了梦乡。外边的雨声已止,我忽然听到有个人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去。

我不动声色,微微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只见火堆已经熄了一半,明叔正偷偷摸摸的走向洞外。他手中拎着我的背囊,那里面装着一些我们吃剩下的肉,还有几套冲锋服、干电池之类的东西。要想从深山里走出去,最低限度也要有这些东西。我立刻跳起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低声问道:“这黑天半夜的你想去哪?别告诉我您老起夜要放茅,放茅可用不着带背囊;要赶路的话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也好送您一程。”

我这一下非常突然,明叔好悬没吓出心脏病来:“我……我我……唉……老朽沧海一粟,怎敢劳烦校尉大人相送?”

我对明叔说您是前辈,岂有不送之理?您到底想去哪?明叔一跺脚说道:“这实在是一言难尽啊……”说着话面露忧色,神情黯然的悄声对我说道:“实不相瞒,这次从地底下活着出来,我觉得真像是做梦,回首前尘往事,觉得人生犹如大梦一场,又痛苦又短暂,这次死里逃生两世为人,可就什么也都看得开了。我有个打算,要去庙里当喇嘛,诵经礼佛,了此余生,忏悔曾经的罪孽。但是怕阿香伤心,还是不让她难过为好,便出此下策想要不辞而别。我想有你胡老弟在,一定能让阿香这孩子有个好归宿,你们就不要再费心管我了,老朽我是风中叶,就让我随风而去吧。”

我差点没让明叔给气乐了,这套把戏要是头一回使,也许我还真就让他给唬住了,但我早已明白了他的打算。老港农见我似乎要答应shirley杨去美国了,十有八九不会再去倒斗,眼下这条藏骨沟只有一条路,走出去已不算困难了,便想金蝉脱壳跑路躲账,他还欠我一屋子古玩,哪能让他跑了。于是我抢过明叔的背囊:“出家人四大皆空,可您先别急着皆空去,当初在北京可是约定好了的,那一架子的古董玩器,包括杨贵妃含在嘴中解肺渴的润玉,应该都是我的了。有什么事回北京把账算清了再说,到时候您是愿意当道人也好,愿意做喇嘛也罢,都跟我无关了,但在那之前,咱们得多亲多近,半步也不能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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