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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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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咿呀!”
木门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声响。
王伯用钥匙开门,推开,率先走进去。
这一座宅子位置的确偏僻,久没人住了,杂草丛生,显得荒芜,里里外外有一股发霉的味道;轻风缕缕,吹到身上,也不知是否错觉,竟让人觉得肌肤生寒。
王伯叹息一声:“少爷,委屈你了。”
作为在现代社会饱受蜗居之苦的青年人,陈有鸟对于这房子却很满意,拍拍手:“这地方很好,我喜欢。”
宅子是破旧了些,但足有两百多平方,宽敞。
正屋两房一厅:主人房、书房,会客厅;
左耳房为厨房、饭厅,以及柴房所在;右耳房则间隔成两间偏房,给予下人,而或客人居住;
中间一个院子,四四方方的,又有一口水井,上面用块木板盖着,打开来看,水质清澈,入口甘凉,可以食用。
放下行李,两人动手,开始清理收拾。
这些事务,陈有鸟在道场时便做得惯手,可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
“咦,少爷,你来看,这儿有块石碑。”
王伯叫道。
陈有鸟走过去,见到石碑横在院子东南角处,石质斑驳,属于残品,只得大半截,上面可见有字,一个大大的“镇”字,淡黑色,下面还有不少小字,但遭受侵蚀,模糊一片,看不清楚了。
石碑周边,则是一堆杂物,烂桌子破柜子等,木头都朽化掉,不知扔在这多长时间了。
此处宅院,以前是有人住的,据说是宗族里的一个旁系,但后来这一家人出了事,宅子因此荒废下来。这事情过去多年,具体如何,不得而知。
王伯打量着石碑,低声道:“少爷,这个,这好像是块墓碑啊,难道这儿有坟?”
陈有鸟摇摇头:“石碑并未埋在地上,又是断折的,可能是以前的人扔在这里的。”
王伯观察四周,并未发现有坟头的迹象。想来也是,谁会在宅院里挖坟墓?只不知道以前住在这儿的人怎会搬块墓碑回来,并且搁置在这。
“这碑瞧着叫人心慌,我拿去扔了。”
王伯当即上前,上去一提,竟十分沉重。陈有鸟过来帮忙,两人抬着,这才扛起来,出门将其丢在外面的街角处。那儿是专门堆积垃圾的地方,每隔一段时日,城郡衙门,自有专人来清理。
到了傍晚时分,宅院里里外外,焕然一新,显得整齐。至于屋子里的家具摆设,虽然简陋了些,但能凑合着用,不用花钱买新的,能节省一笔。
“王伯,忙活了一天,今晚去酒楼吃顿好的。”
陈有鸟说道。
王伯默默计算了身上的银钱,从崂山归来,其实还剩余一笔银子,节省着用,足够一年的花销,再加上陈有鸟每个月从宗族领取的例钱,总体而言,在海岱郡中是能生活下去的。
当然,生活的面貌有很多种,锦衣玉食,大鱼大肉那种,那是不可能了。每月初一十五,买点肉打牙祭,都较为勉强。
至于今晚的晚饭,属于例外,便顺少爷的意思,去酒楼好好吃一顿。
锁了门,上街去。
街道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海岱郡的夜市向来繁华。
找了间不错的酒楼,点了数样菜肴,开始享用。王伯本来不上桌的,主仆有别,有着规矩,最后在陈有鸟的命令之下,这才坐下来。
吃饭时,陈有鸟一直在想着事情。在归途路上,原本打算回来当个富家子弟,衣食无忧,很多事情不必去烦恼。可现在不行了,出外十年,家已不家,父亲跑路了,当儿子的,却得好好考虑生计问题。
没有产业,没有营生,也就没了收入。宗族虽然家大业大,但各门各户,分得清楚,很难再获得帮助。每个月发放的例钱,已是仁尽义尽。
因此,只能自力更生,靠自己双手打拼。要打拼,就得了解世界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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