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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小说网 > 剑与魔法之歌 > 第2章 启程

第2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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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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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当天边刚有一片鱼肚色的时候,弗恩来到了酒馆,壁炉里仍然生着小火,一个伙计正在清扫地面,零星的有一些酒鬼伏倒在桌子上,罗德已在最靠近门边的一张桌子上等着他了。

“感觉如何,老朋友?”罗德轻快的问道。

“还不错,昨晚离开酒馆后去准备了一些路上必需的物资,”弗恩一边解下佩剑一边坐下,“那位小姐还挺大方,都是拣最好的买。”

“她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罗德耸耸肩,“却去学什么法术,当然他们称之为魔法,她的父母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对战士之神发誓,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女儿,我可不会让他去学什么魔法。”

作为酒馆老板的罗德为什么却对战士之神发誓,弗恩一边想着,嘴上却问,“你知道她姓什么吗?”虽然猜到罗德知道的并不比自己多,但是弗恩还是忍不住问他,“我甚至觉得妮丝也不是她的全名,而只是昵称,或者,干脆只是个假名。”

罗德为难的撇了下嘴,“我知道在接下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你要和她同行,但是既然她不愿意说,我们就不应该问。”

“当然,和她一起去的不是你,你当然无所谓,”弗恩无奈的摇摇头,“而且我自己到现在都没搞明白为什么我会接受这个差事。”

罗德看着弗恩,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也许是那一千个金币的吸引力太大,也许是这次旅途的未知性激起了我的冒险欲望,我不知道,但是我从来不会在一切情况都清楚前就贸然接受一个委托,更别提连委托人的姓名都不知道了。”

“听我说弗恩,你可以把这个理解为命运的安排,”罗德神秘地从身边的椅子上拿出一把用昂贵的上等绒布包裹着的长剑,在面对着弗恩的方向,罗德拉开了绒布,使得弗恩可以看到剑鞘和剑柄。

这是一把看上去非常朴素的的剑,除了在剑柄的顶端有一颗蓝宝石,宝石上雕刻有一枚徵记。剑鞘和剑柄浑然一体,比弗恩的剑略短,也略细,比例刚刚好,让人看着就有想握在手里的冲动。

弗恩无法认出这是什么徵记,只好疑惑地看向罗德,“这就是你所说的德维尔最好的剑?”

“当然,”罗德爱惜地看着剑,“最好的。”说完,罗德的表情严肃了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弗恩仿佛在罗德脸上看到了一种极其刚毅的表情,但是随即,罗德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轻松笑容。

弗恩突然对罗德的过去充满了好奇,无论从体型还是外貌来看,罗德都不像个酒馆老板。虽然两鬓已经泛白,但是整个人看上去仍然十分有精神,壮硕的身体甚至比包括弗恩在内的大多数战士都要强壮。以罗德自己的说法,他曾经也是个被雇佣的战士,在赚够了钱并且体力不济后在德维尔安顿下来开了这家酒馆。这说法似乎毫无破绽,但是弗恩现在开始不这么认为了。

“如果说那位小姐对我隐瞒了什么,那么,罗德……”弗恩盯着罗德的双眼,“你一定也对我隐瞒了什么。”

“得了我的老朋友,关于我的事要是你不知道,那么整个瓦利斯都没人会知道,”罗德大笑着说,他把剑送到弗恩面前,“带上它吧,你要旅行很长一段时间,一把可靠的剑会帮助你不少的,你的剑留下,我一个小老头也需要件防身武器不是嘛,不过你的剑得先去铁匠铺回回炉,你看这刀口,都钝了不少了。”罗德说着,拿起了弗恩的剑,用食指弹了弹已经磨损的很厉害的剑刃。

弗恩本想拒绝,但是确实如罗德所说,要面对未知的旅途,一把好武器确实必不可少,“我可不会给你额外的介绍费。”

“当然,妮丝小姐给的介绍费已经够……”罗德猛然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见鬼,我说什么了?妮丝小姐应该快到了吧,我去门口看看。”

弗恩拿起罗德的剑,缓缓的把剑身抽出剑鞘一段,然后拔下一根自己的头发放到剑刃前,轻轻吹了一口气,头发仿佛在碰到剑刃之前就已断成两截。当弗恩把剑收回剑鞘时,罗德正好在对着不远处的妮丝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妮丝正缓缓朝“女王的眷顾”走来,在灰白色披风里是朴素而不失优雅的淡褐色羊毛上衣和长裤,在淡黄色腰带的右侧系着一把短小的匕首,这是昨晚弗恩要求为妮丝配置的。虽然妮丝并不懂怎么使用匕首,但是她对弗恩的建议仍然完全没有异议。而此时妮丝的右手正拿着一柄橡木手杖,整个手杖打磨的非常光滑,在手杖的顶端镶嵌着一颗透明无色的宝石,在妮丝一袭朴素的装束中格外引人注意。在羊毛长裤的底端,裤子被收进一双软皮靴内,虽然弗恩无法辨认出皮靴的用料,但仍然可以肯定它价格不菲,因为上面有着非常细腻的雕饰。

“妮丝小姐,您真是个守时的人。“罗德仍旧搓着双手,礼貌地和妮丝打着招呼。

妮丝微笑着,头发比昨天束的更整齐,几乎没有发丝垂在脸颊两侧,天蓝色的眼睛或许因为一晚上的休息,抑或是对即将踏上旅途的期待而比昨晚更显明亮,“罗德老板,早餐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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