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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提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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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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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石榴’亚东走了。

来自白鸦佣兵团的提斯坦面无表情地站在树荫下,他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位长得又红又胖的泰格瑞拉小伙子走得很痛苦。

他死于野猪的獠牙下,准确来说,杀死他的是一只承受兽化诅咒的野猪人。

野猪人变成一头可怕的钢鬃野猪,它用两根长牙把‘石榴’亚东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膛。

这位胖胖的小伙子也趁机一剑捅烂了野猪的眼睛。

他爆发出的力量恐怕连天上的诸神都要惊叹,他的钢剑刺穿野猪布满血丝的硕大眼睛,狠狠地没入到钢剑护手的位置方才卡住,让这头残暴的野兽当场毙命。

野猪人在兽化人群体中,脾气是最粗俗凶暴的,它们在半人半猪形态下,体格强壮敦实,鬃毛又短又硬,而在完全体的野兽形态下,狂暴的冲锋,连提斯坦都要避其锋芒。

其实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是可以避免死亡的,他不禁心想。

野猪锋利的獠牙本应刺穿的是惊涛城的侯爵次子布林登,但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石榴’亚东推开了侯爵次子,替他迎接了死神的降临。

战斗结束之后,布林登竭尽所能地为他缝合伤口,但效果依旧不明显,只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便在痛苦中死去。

女战士夏魅在战斗结束时,就向他提出建议,给这位小伙子一个痛快才是最仁慈的做法。

毫无疑问,这个最佳提议没有被执行下去。

布林登用来给他包扎的浸酒纱布沾满了黑糊糊的鲜血,散发的气味儿更是骇人,连远处的提斯坦都明显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搅。

他正面杀死了一头陷入狂暴状态下的野猪人,这样的战绩在龙首港的佣兵群体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提斯坦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他最后一眼。

虽然从金羽城出发,他自始至终都未曾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但他的眼睛却在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他们一行人中,这位又红又胖的小伙子是最热情的,对于前往龙首港成为公爵大人的手下,也是最向往的。

因为他是平民出身,所以他将这趟护送任务视为自己荣耀起始的第一步。

可惜,他连第一步都未曾走完。

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也不是拜托布林登帮忙照顾自己的家人,而是询问这位侯爵次子,自己杀死野猪人的战绩,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那位不是骑士的骑士向他保证,他一定可以在龙首港获得骑士的头衔。

布林登细心地整理着‘石榴’亚东穿在身上的那件被獠牙撕裂的铁环链甲,以及沾满血污和泥土的长筒靴、厚斗篷,他的衣服有粗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

由此可以看出,他出生于泰格瑞拉北境,一个苦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

连提斯坦都感到遗憾的是,这位泰格瑞拉的小伙子,到死都没有向众人透露自己家人的丝毫消息。

毕竟冒险者和佣兵的生存环境是严苛无情的,他们时时刻刻都走在危险的边缘,只要踏错一步,就有可能让人丢掉性命。

提斯坦在白鸦佣兵团早已见惯了生离死别,每一位成员临死之际,最放不下的,莫过于远在他乡的家人。

而这位‘热情’的小伙子什么也没透露,他认为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家人最大的心里慰藉。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是一名威斯特人,出生于地精荒原,他的家乡在盖伦河东岸的嘉文子爵领地上。

让他痛心的是,两年前威斯特王国与阿玛斯塔夏爆发战争,他的家乡,嘉文子爵的领地和城堡不仅被夷为平地,还惨遭大屠杀。

他知道自己家人存活的希望非常渺茫,以至于他自始至终都不敢踏入家乡的土地半步。

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他最大的安慰,正如他不愿回家看望自己的老父亲和妹妹,不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一个道理。

因为他也害怕自己在某一天像‘石榴’亚东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薄暮之森。

这对他的老父亲和妹妹来说,就太残忍了。

提斯坦默默地观望着一切。

他看到布林登整理好亚东的衣服后,将披在自己身上的那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取下,又摘下肩头一枚土黄色大地为背景,紫色巨龙展翅俯冲的徽记,全部放在他的尸体上。

紫色巨龙是他们的龙首港公爵为自己设计的旗帜和徽记,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则是为自己属下设计的统一着装。

当他们到达龙首港之后,所有人都会披着标志性的灰羊毛斗篷,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

这让他不禁有点向往起来。

向往繁华的龙首港归于一统,紫龙旗帜在城墙上猎猎作响,披着灰羊毛镶紫锻边披风的战士,整齐有序地等待着自己的领主下达命令。

而身为贴身护卫的他,则会默默地站住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身后,默默地审视着这种盛况。

提斯坦心中坚信,这位传授自己真正剑道的公爵大人,绝对可以让龙首港与风暴群岛归为一统。

想到这里,他背在身后木盒——装在木盒里的尼路斯坎恶狼的头颅,也似乎变得轻若无物。

正是这颗人头,葬送了一个年轻人的性命,他不禁心想。

他再度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战斗,那头暴躁的野猪人化身为钢鬃野猪后,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意中威胁到了装头颅的木盒。

就当‘恶狼’的头颅即将被野猪踩碎之际,侯爵次子布林登狂奔而至,抱着木盒滚出了野猪的踩踏范围,以至于让狂暴的钢鬃野猪那布满血丝的双眼锁定在他的身上。

结果可想而知。

提斯坦将毫无感情的目光,放在这位将荣耀高于一切的侯爵次子身上。

他看到对方将亚东的尸体入土之后,又在尸体上洒了把橡树种子。

并声称,这样的话,在未来的某一天,这里便会长出一颗橡树,标记他的葬身之地。

也许吧,他心想。

‘石榴’亚东刚好被埋在一颗野石榴树下,寒风吹起,提斯坦仿佛听见长长的树枝低语着:我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听得他心里没由来地一阵心酸。

倾听着树枝在微风中的低语,他望着身边仅剩的几人,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昨天晚上那场毫无预警可言的战斗。

他们一行11人,在战争突然爆发后,有两人因恐惧而选择逃入更恐惧的未知之地。

他深知敌人的实力,所以并没有选择冷眼旁观,主动加入了这场战斗。

因为那位年轻的公爵大人在传授他真正的剑道时,曾说过:

真正的剑术大师,不需要考虑自己打造的剑刃上会滴落邪恶者、还是无辜者的鲜血,他们只求无愧于心。

这才是每一个剑圣磨炼‘心’之技艺的方法。

不然的话,很容易因此生出‘心魔’,导致自己的剑道停滞不前。

他先是帮助布林登,两人合力杀死一只森林巨魔,便迅速投入了另一场战斗。

之所以会率先帮助这位侯爵次子,主要是因为对方高呼的‘为了龙首港!龙首港万岁!’触动了他心底的一根弦。

事实上,若不是碍于自己的性格和职责,他也很想在战斗来临之际,高呼自己所守护的荣耀。

但是金羽城的那位魔剑士蛇眼告诫过他:一个合格的护卫,必须做到喜怒隐于色,顺逆藏于心。

战斗结束之后。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名佣兵的尸体,他们的身体触目惊心,上面全是利爪和獠牙的深长痕迹。

从他们倒在一摊已经凝固的血泊就可以看出,是最先丧命的。

‘洋葱’瑞姆颓然地靠在在一颗树下,全身插满了箭,‘瘦黄瓜’罗兰德的头枕在他的膝上。

提斯坦本以为这两人都死了,但这位喜欢哼哼唱唱的诗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暗自庆幸这些简陋的箭矢威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接着一脚将自己毫发无损的游侠同伴踹开,骂骂咧咧地说道:老子帮你扛了这么多箭,衣服都被插出一堆窟窿,你还拿老子的膝盖当枕头。

罗兰德嘟囔一句‘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连忙起身,帮他将箭一支支地从链甲衫和皮革护甲上拔出来,有几支箭射进诗人的身体,痛得他像个婴儿似的哇哇乱叫。

另一边,‘螳螂’索拉斯昏迷不醒地倒在地上,他的右腿上有一道被鼠人用锋利的门牙撕扯的伤口。

提斯坦猜测,对方昏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感染了兽化症。

这个流浪的冒险者杀敌最多,五只鼠人、两只狼人全部毙命于他手中的两柄弯刀之下,他战斗的样子,真的像一只螳螂。

真正让他惊叹的却是那位女战士夏魅,她独自一人挡住了实力最强的两只食人魔的攻击,而且还掌握着罕见的狂暴技能。

随着充满野性的咆哮,她的体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拔高,直至变得与食人魔一样魁梧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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