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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四海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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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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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岐把一块爆满多汁……其实就是因为没放血还没有油生生烙熟了表层的厚大鹿肉块用刀子切成了不太均匀的小块。

“我还是习惯这么吃。”

陈岐夹起一块,给粉丝们看着中间部分,示意鹿肉已经彻底熟透。

“食物这东西,说到底还是为了填饱肚子。这是它最初的,也是唯一的一项功能。

至于传承某项技艺,承载某种故事,或者代表了什么文化,有过什么传奇的诞生经历,那都是被我们人类在文明过程中,认为的赋予的附加意义。

住在湖海边上,就以鱼果腹,住在平地丘陵就种植粮食蔬菜,住在山地就打猎和采摘野果,就是这么回事。

现在,我远离了文明,远离了文化和礼仪。

所以,这玩意儿理应恢复它最初的意义。”

直接把还在冷天冒着热气的鹿肉送进嘴里,陈岐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

无聊仿古:“我是真服气他吃什么都能吃的很香这项本事”

武当山下王仙姑:“我也想吃呀~”

兔子大魔王:“不是兔子,差评!”

勇敢牛牛:“你这id说这话,我总怀疑你是个打入人类内部的兔奸”

北风:“这厮的生活好起来了,呼叫大白熊!呼叫大白熊!”

鸡一昂蒋:“没放血,没其他辅料,真不一定好吃”

国服第一老王:“看饿了,我出趟门。搞个鲍鱼吃。”

远妻不如近邻:“我知道你去吃什么了,但我不说”

………………………………

陈岐的享受其实不是来自于味道。而是来自于当一个人长时间不吃能够提供足够热量的食物时,一块足够热量和脂肪的肉类能够提供的那份膏臾之肥美。

“味道不错。怎么说呢……”

陈岐不断的咀嚼着嘴里不算太劲道,但也不怎么好嚼动的鹿肉。

“可能是因为我做的时候,到底是没有其他东西,也没放血,没提前腌制,还是块冷冻肉的原因。

总觉得,有点像血豆腐味儿的面筋。

还是加强版的那种!”

这份形容,其实对于一个食物而言,不算高明。

但是陈岐依旧吃的很欢实。

比一般手表表盘还大的鹿肉块,那是一口一个,有的时候,很明显陈岐都没怎么尝出味道呢,就直接又塞嘴里另一块。

嘴里始终保持着鼓鼓囊囊的状态。

…………

以超人的速度,陈岐完成了自己来到零度线附近之后的第一顿通常意义上的正餐。

之前他吃的,那只能叫餐后甜点。

随手就抹了下嘴巴,陈岐舔舔嘴唇,满意的把目光投向另一侧还放着的大鹿腿上。

“照这个结果来看得话,如果我一天吃两顿鹿肉,整个这60天的挑战,其实能够打到两头体型标准的成年鹿,应该就足够了。

毕竟,我还会吃一些其他的东西。那这么算的话,其实省一省,一头也够了!

鹿,真的是人类的好伙伴啊!”

一本正经的说出了不要脸的话,粉丝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嘲讽他的好岔口,带着典故抛着梗的把陈岐调侃了个底掉,陈岐自然也是不甘示弱,阴阳怪气的和弹幕一顿交锋。

饭后消食的活动,就在双方都很愉快的过程中,完美的结束。

站起身,陈岐重重的打了个饱嗝。

“看这天色,我也没办法再去一趟了,还是算了吧。

明天,明天一定!

至于今天嘛……

这剩下的时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直接躺庇护所里等明天也太早了一点。”

想了一下,陈岐还是带上了他的小兜子,提着刀,找了另一个方向去探索周边去了。

……

两个多小时后,陈岐空着手回来了。

“你们也觉得那头狐狸有点可惜是吧,唉……只能说,狐狸不好吃,抓来也没用。

反正我就算抓到了,也是放生的结局,没去追,也是节省体力了。

嗯,很完美的结果!”

…………

往事成茶:“你这么不要脸的说法,我是真的没预料到的”

起名想一天:“你抓它回来,它能给你熬粥啊!”

薛定谔的大鲨鱼:“你说的这个洲,它正经么”

生而为人我很好色:“那就看抓回来的是公是母了”

秋刀鱼小核桃:“其实……都能熬粥,就看怎么熬呗~~”

左手赌神:“赌一个烟花,主播以后肯定会吃小狐狸的亏”

莫得感情的金鱼佬:“赌神兄,你的右手呢?”

女儿国集体驸马爷:“废话!当然是输出去了!”

……………………

跑题,歪楼,永恒的节奏感。

陈岐的点儿卡的不错,回来的时候,差不多正好到天黑。

“那,各位粉丝老铁们,天既然已经黑了,我就把那条鹿腿处理一下,然后……

算了,也不关播了。万一真有喜欢看直播睡觉的呢~”

陈岐说完,就从走之前埋下的碳灰中,把鹿腿拿了出来。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条鹿腿吧,陈岐自然是喜欢的。

但是这片荒原上,喜欢这玩意儿的不止他一个就很让人头疼。

和那些家伙相比,陈岐就算把那个称号戴上,他也是渣渣。

陈岐闻不到的血腥味,那群捕猎者可是能闻到的。

这要是陈岐走了,回来的时候,狗熊吃蜂蜜的故事再次重演怎么办!

这里可没有一条河能给陈岐提供绝处逢生的良好条件。

想来想去,陈岐想到了因纽特人猎鹿的时候,烟熏鹿肉的保存方法。

不过,陈岐目前是没办法做到这么精细的工作的。

他只是“另辟蹊径”,通过这个知识点,想到了隐藏鹿肉血腥味的办法。

【把鹿肉藏在凉掉的碳灰中】

别说,真管用!

“这东西现在闻着,更不受用了。一股子烟味。”

看来这块鹿皮,陈岐是没办法要了。

“下播!啊不是……我说的是……睡觉!”

陈岐把鹿肉又用草木灰抹了一遍,然后用绳子跑到远处的孤零零的一棵树上,吊了起来。

这特么就叫双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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