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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五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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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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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之后,王戊与宁缺儿之间,像是达成了什么默契。

他们谁也没有开口,便开始搭伙儿过起了日子。

为了不饿着肚子,也为了活下去,两人几乎什么事都做过。

偷过牙儿街的馒头,骗过阔小孩的糖人,抢过摊小贩的果子,甚至夺过看门犬的狗食。

当然,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出过岔子。

例如偷东西被抓住的时候,物主基本都会对着他们一顿打骂,过程中少不了拳脚相加。

每每到了这时,宁缺儿都会抱住王戊,趴在地上,死死地把她护在身下,任由着那些人的拳头打在他的背上,紧咬着牙一声不吭。

有好几次,王戊看着宁缺儿那副苦苦支撑,又闷声不响的模样。

还有对方因为疼痛而忍得通红的脸颊。

她木然的眼神都会不自觉地微微一怔。

说实话,王戊本该已经是个死人了。

但是重活一世的滋味,似乎也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没有半点意义。

偷东西被逮着的下场自然不会太好,宁缺儿通常都会被打个半死。

然后,王戊就会尽可能地想办法,去弄些草药来,好方便照顾这位让她避免了受伤的恩人。

实事求是地讲,她不喜欢受人恩惠,可以她现在的处境,确实也没有资格去拒绝别人的好心。

她的身子太孱弱了,要是真挨上一顿打,很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有句老话说得好,人不是必须要活着,只是不喜欢死去的感觉而已,王戊也一样。

一个人挨打总比两个人挨打要强,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做一些别的事情,来聊表自己的谢意。

王戊认识一些最基本的药草,其中就有几种具备活血化瘀的疗效。

这是这段时间,城里的一位老中医逢闲暇时教给她的。

同时对方还告诉了她,在城西边的一处山坡上,有不少容易采到的草药。

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救急时用用还是可以的。

这使得宁缺儿每次受伤,起码都还有药可以用,也使得他没有真的被人给打死。

宁缺儿常常会看着王戊熬药。

事实上,他还出奇的挺喜欢这样做的。

这是他从来没有对王戊说起过的一个秘密。

也是他不知自什么时候开始落下的一个习惯。

每当他看到那个平日里总是死气沉沉的女孩脸上,露出那么一缕担忧的神色的时候。

哪怕这种几乎无法察觉的神色,只会在对方的眉间停留那么一瞬。

他的心里,也会不自觉地泛起一丝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情绪。

这种情绪,许是恍惚,许是释然,许是有什么东西被轻轻触及。

总之,可以令他不至于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毫无疑问的是,宁缺儿是一个有些太过孤独,且早熟懂事的孩子,毕竟他已经一个人流浪了太久。

更不需要质疑的是,这种可以理解孤独的成熟是难以忍受的。

无依无靠,无牵无挂的日子,会让人觉得自己的生命毫无意义。

何况宁缺儿还只是个半大的孩童,所以他大概是打算珍惜王戊这个“同伴”的,他想。

否则他也不会在那个雪夜里,向王戊伸出援手了。

宁缺儿的世界确实是残缺的,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

他有太多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比如保护别人,又比如感受别人的担心。

这些体验对他而言,都是那样的陌生,却又带有温度。

作为一个不善表达自己的人,宁缺儿总是摆着一副少言寡语的姿态。

但是作为一个孩子的他,有时也会想要一个朋友,亦或者说是一个能够亲近的人。

而王戊,即使与他一样不太爱说话,不过仅以一个朋友来讲,她应该还算是靠谱的。

起码别人为她付出了多少,她就会回馈给对方多少,哪怕她只是将此当成了一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她能够感受到宁缺儿那副淡漠的外表下对她的照顾。

虽然对方从来都没有多说过什么,但他总会在吃饭的时候,把更大的包子分给她。

于天冷的时候,多披一件衣服在她的身上。

等过节的时候,故作随意地送她一两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又可能会讨小女孩儿喜欢的物件。

这种笨拙的关照并不叫人讨厌,王戊也不曾拒绝。

她只会适时地回应对方,以同等价值的报答。

至于她的报答之中是否怀有真正的感情,又怀有多少。

这大概,就只有她自己才清楚了。

两人这种平淡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年,中间的琐事有烦心的,有顺心的,但总归不至于改变生活的轨迹。

而王戊的性格也在静静流逝的岁月里,慢慢地向着一个愈来愈“鲜活”的方向转变着。

又或者说,是她逐渐恢复了她原本的性格。

死后重生的落差感,终究是因为时间的沉淀而淡化。

女孩大概是变得“开朗”了一些,许是重新适应了自己作为人的身份,找回了那种活着的感觉。

气质也从原本的暮气沉沉,变成了后来的自由散漫。

是的,即使整天只是没精打采的活着,她也要比之前显得“活泼开朗”的多了。

然而生活终归是生活,它不可能永远平静下去。

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毫无征兆地发生。

宁缺儿病了,病得很意外,病得不知缘由。

他只是病了,乃至一病不起。

城里的老中医被王戊求来看了看,良久,又是叹息,又是摇头,自认医术不精,无法解救。

那是王戊来到这个世间的第四个冬天,天气格外的冷,连火都暖不了人冻麻的腿脚。

宁缺儿躺在破庙佛像后的一张草席上,面无血色地听着外面的风雪呼啸。

王戊盘腿坐在一旁,用一根木棒捣着一簇火堆里的几块木炭,上面还烤着一块半熟不熟的番薯。

“其实,你可以离开的。”男孩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许久,蠕动着嘴唇轻声说道。

“去哪?”女孩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

“去哪。”宁缺儿眨了眨眼睛:“应该都比留在这里,受我拖累要好。”

“是吗?”王戊没再摆弄手里的棍子,只是安静地注视着身前燃烧的火焰,默默地耷拉着那双,如果洗干净的话应该会相当好看的眼睛。

“那如果,我病了,你会离开吗?”片刻之后,她突然如此问道。

躺在草席上的宁缺儿愣了一下,接着神情复杂地抿住了嘴唇,半响,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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