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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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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怜词的记忆中,他有关于儿时的回忆,除了那间满是书柜与书本的屋子之外,几乎就是空白的了。
他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
这一点,是他从记事的那天起就已经明白的事。
他的腿不能动,所以他几乎没怎么出过门,整日就只能与书本作伴。
这让他养成了一种如同一本书一样的性格。
初见只能识得封页,想要更深入的了解,就只能在漫长的相处中,一点点地去通读。
有时甚至还需要反复地琢磨,才能明白其中的内容到底在说些什么。
所以能够称得上是了解李怜词的人,除了他的父母之外。
大概也就只有他的弟弟了吧。
那个比他小两岁的二弟,李怜英。
李怜英是一个如同纸面一般的人。
这是李怜词对其的评价。
原因是大多数的人只需要看他一眼,便能够知道他的想法。
这种人难免略显浅薄,而且通常没心没肺。
但是李怜词,却并不讨厌自己这个天天就只知道傻乐的二弟,甚至还挺宠他的。
理由是源于从前,在李怜词还不能随意离开家门的时候。
就是李怜英每天去他的院子里逗他开心,与他说笑的。
盖因如此,他亦是对曾在某一个多月里,一直被李怜英挂在嘴边的那位神仙妹妹有些记忆。
毕竟,他当时的生活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水,任何一点掺入其中的味道,都能叫他印象深刻。
……
还记得,那应该是一个才开春的新年午后。
二弟突然兴冲冲地跑来同他说,自己有了一个新的丫鬟。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李怜词起初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笑着,看着二弟在那里炫耀。
说那个丫鬟如何如何漂亮,小手如何如何柔软,还冰冰凉凉的,没一点烟火气。
接着,李怜英又开始讲起了自己与对方见面的过程。
他说他刚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女孩还是个小土包,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但等她被人带走,清洗打扮一番之后。
再牵过来一看,好家伙,那粉雕玉琢的模样简直就和神仙家的童女似的,无比讨人喜欢。
李怜英觉得,以后不能叫女孩丫鬟,应该叫她神仙妹妹。
对此李怜词只能哭笑不得地让他去询问父亲,并表示自己可做不了主。
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个二弟也着实有趣,才小小年纪居然就打起了人家姑娘的主意。
这要是被父亲知道了,还不得把他捆起来打。
不过也好,早管早教总比日后误入歧途来得要强。
关于这点,李怜词相信父亲自会有一番定夺。
事实证明,李怜英之后确实吃了一顿板子,原因是其目无尊卑,但他也确实对着那个丫鬟叫起了神仙妹妹。
这让李怜词有些惊讶,因为李怜英平时最怕父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二弟这般坚持的模样。
同时,他也对那个所谓的神仙姑娘有了些许好奇。
家里的仆人偶尔会在做事时谈论起那个女孩。
说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流浪的乞儿,反倒更像是个落难的小姐。
举止得体,谈吐大方,见识也多,还总能讲些好听的话,讨老爷和夫人开心。
其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怜词就没怎么见过李怜英了。
只知道那小子整天跟在新丫鬟的后面叽叽喳喳,弄得家里的下人都开始说起了闲话。
至于那个新丫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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