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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正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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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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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上路时这家有好几个孩子,最小的那个孩子似乎才满周岁,途中因为身体弱生病死了,当时那个当娘的哭得悲痛欲绝,但哭过之后还是不得不丢下孩子的尸体,继续往前走。

“是啊是啊,走到这里都差最后一步了,咱们小心些也就是了,不会那么倒霉的。”有年纪稍大的老人附和,他们这些年纪稍大的人也是实在走不动了,要是再走一段,老弱孩童,估计又要倒下几个。

一群人干说了几句,还是决定往麻山岗下走。

“不会这么倒霉的,到咱们就遇上土匪,哪有那么巧……”

有时候就是这么巧,经不起念叨。一群大汉突然出现在山头上,一个穿短打的男人往山下吆喝了一嗓子,像是山中野兽嚎叫,听得下面逃难的人群大惊失色,瞬间四散奔逃。

山上领头的男人骂了一声,把先前嚎叫那男人给踹到一边,自己带着人下山拦住了惊惶的人群。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下跪讨饶,哭得凄凄惨惨。

领头那大汉剃着寸头,三十多岁的模样,眼角一道疤,身上一股悍气,大手一挥让众人闭嘴,打量了众人一番后说:“我们麻山岗寨子里的兄弟们虽说是匪,却是义匪,杀过侵略军也宰过大奸商,不对普通百姓出手。”

“你们没必要吓成这样,要走的可以走,我不拦。不过我们寨子里现在需要人,要是有人没地方去,干脆留我们寨子里,不过我们麻山岗寨子不养闲着不干活的,你要对寨子有用,别的不说,吃饱穿暖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虽如此,但这些单纯的小老百姓大多胆子小,哪有人敢搭话,也没人敢因为这三言两语就留在土匪窝里了。

汉子像是习以为常,抓着脑袋骂了声,“他娘的,这年头怎么抓个壮劳力都抓不着。”

众人面面相觑一阵,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走,汉子不耐地挥挥手:“不想留下的就走,在这盯着我看什么,赶紧走!”

有人试探着走出去几步,见这群人只是在一边说话,真的没有拦他们的意思,慢慢胆子也大了,三三两两,你拽我拖,相扶持着赶紧走了,到最后就剩下两个人没动。

一个是年轻小伙,他和他病弱的老娘一起,路上他老娘没熬过去死了,就剩下他一个人。这小伙子平时沉默寡言,也不和人说话,谁知不声不响就选了留下来。

另一个是水银,她本来也准备走,可是系统忽然给了她一段剧情。

在原剧情里,李蓝枝也来过这里,不过李蓝枝是先来的这里,在这里过了半年后,才去的梅市,见证了来金的死。

李蓝枝在原剧情里,是被连城人赶出来,带着养子刘贵生和婆婆刘孙氏在路上遭受了各种苦难,又在其他地方流亡许久,才到了麻山岗。

麻山岗那位大当家高粱,对她一见钟情,要将她带进麻山岗生活。李蓝枝没钱供养养子和婆婆,不愿意让他们忍饥挨饿,只好答应了住进麻山岗,忍辱负重和大当家虚与委蛇,答应和大当家培养感情,从他那里拿到粮食和钱。

李蓝枝对丈夫忠贞不屈,要不是为了供养儿子婆婆,根本不会愿意和个山匪搅合在一起。她看不起大当家高粱,麻山岗里的人也不喜欢她们这一家三个,奈何高粱就是中意她,愿意被她吊着,其余人也没奈何,只是对李蓝枝三人态度很不好,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们。

三人在这里住了半年,高粱一再要求要尽快娶她当婆娘,李蓝枝再拖不下去,于是狠狠心,在一个夜晚灌醉高粱杀死了他,又烧掉了麻山岗寨子,趁着混乱悄悄带儿子婆婆离开,这才去了梅市。

不管是杀麻山岗大当家高粱,还是后来在梅市带着人杀女儿来金,都可以看出李蓝枝并不是什么柔弱女子,她有些时候胆子十分大。

只是,很多时候有胆子不代表有脑子。

看完这段剧情的水银,忽然决定要留下来看看,既然有这念头,她就顺势而为了。

领着几个人在那说话的汉子正是大当家高粱,这位没有遇上李蓝枝所以如今还得以幸存的大当家看着十分豪爽,看了水银两人一眼,大蒲扇一样的手拍在两人的肩上,哈哈大笑:“好!好样的,既然留下来,你们以后就是咱们麻山岗寨子的兄弟了,走,上山!”

小伙子很快被其他几个汉子拉到一边去说话了,险些把他祖宗十八代给挖出来,却没人来水银这边和她勾肩搭背。

因为水银看上去是个彻彻底底的读书人,特别是架着副眼镜,那股子矜持文弱的气质真是令人望而生畏。放在从前有文化的读书人可不得了,如今麻山岗寨子人均连自己名字都还不会写呢。寨子里这些都是附近乡间聚集起来的汉子,最高的文化也就是能歪歪扭扭写清楚几个名字罢了。

那几个汉子瞧着她稀罕,不好意思上手和她称兄道弟。只有个大当家高粱走在她身边,和她说两句寨子里的事。

水银不动声色和高粱说了一路,走到麻山岗寨子门口时,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这男人虽然显然没读过什么书,但脑子还是清楚的,从说话的技巧来看,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这样的人在原著里被李蓝枝给干掉了,水银只能说,美色误人,谈恋爱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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