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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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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着突如其来的灵感,乐景很快就把开头写完了,然后就对接下来的剧情犯了难。
《鼠眼看人低》是以鼠的视角开展的故事,因为主角是荷兰鼠的缘故,它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并且能够对人类社会的种种乱象做出辛辣的嘲讽与批判。
主角虽然是只荷兰鼠,却是一条来自百年后接受过文明熏陶的“上等鼠”,因为外表可爱,即便它穿越回了民国也是过着锦衣玉食备受宠爱的富贵生活。它时而流浪,时而转手于不同主人身边,从而接触到了民国三教九流的人物:商人、军阀、名士、贵族小姐、妓女……
它不会说话,所以它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注视着笼罩着这个国家的漫长黑夜,注视着这片土地上活得连鼠都不如的人民。
它是有资格骄傲的,它的骄傲来自于百年后那个光明的国家,来自于它备受宠爱衣食无忧的体面宠物生涯,它也是有资格鄙夷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如此落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的人民是如此愚昧、懦弱、残忍、麻木和丑陋。
这注定会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主角会在不同主人的身边见到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会见到无数被大时代浪潮碾碎的小人物的悲剧,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构成了如今的这人人吞云吐雾的“天朝上国”。
乐景犯难的就是这只荷兰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他考虑过妓女、革命党人、外国商人、汉奸……每个主人的身份都有一段可值得书写的故事。
他考虑了几天,最终还是他和帮佣一家共同的求医问药经历给了他灵感,于是他把这条宠物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定为了大夫,一个医术高超,有悬壶济世之心却救不了这个病入膏肓国家的医者。
就像后世那位弃医从文的文豪所言,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既然已经确定了文章的主要脉络,乐景就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几乎就不需要思考就落下了一段段文字,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也让他短暂地忘记了身上的病痛,待门外传来门房的敲门声时,乐景已经写了将近两千字。
“进来。”
门被小心推开了,露出一张怯弱讨好的苍老男人脸,他叫周大,乐景收留他后就让他做了门房,他的妻子就留了下来做些做饭洗衣的琐碎活计。
乐景不是喜好奴役的奴隶主,多年的现代生活也让他做不到让他们干白工,所以尽管乐景余钱也不多,还是给他们开出了两元的月钱。大概还是因为乐景终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吧——他相信自己的文章一定能够挣到钱,这是一种属于强者的傲慢,乐景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觉得这里有哪里不好。
蜘蛛侠里有一句话乐景很认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他问:“什么事?”
周大敬畏地看了一眼主家桌前摊开的写满字的书纸,腰更低了,“老爷,您的信。”
信?有人给他寄信?
乐景接过周大递过来的信封拆开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封信是由《奉天杂闻》的赵晓松主编寄出,李廷方转寄给他的稿费。原来他那日在《奉天杂闻》进行连载的《奉天密室杀人案》反响很好,于是周边几个城市的报纸纷纷选择了转载,同时他们也把转载费寄给了《奉天杂闻》报社,赵主编就把这些钱寄到了李廷方那里。
也是从赵晓松寄来的信里乐景才知道,原来他走后没多久赵主编就去李廷方那里拜访他了,毫无疑问他扑了个空,当时的李廷方也不知道乐景在北平的落脚点。
这点也是自然的,乐景还是在到达北平彻底安顿下来后,才向李廷方发电报告知的。所以赵主编就在信里颇为急切的询问他的落脚点,并再三热情邀请他在《奉天杂闻》重刊连载。
有关这点,乐景恐怕只能回绝赵主编了,他已身在北平,自然不可能在奉天重刊连载。让他欣慰的是李廷方把他的身份隐瞒的很好,赵主编显然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还想用守夜人这个笔名写一些‘不规矩’的文章,所以暂时不打算暴露身份。这封来信也提醒了他,他最好给李廷方去信一封,拜托他不要往外泄露自己的身份才是。
赵主编寄来的稿费无疑解了乐景的燃眉之急。因为有多家报社转载的缘故,汇款单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元,足够他们三个月的房租了,在民国写文果然是暴利。乐景也不由感慨民国报社们的操守,要知道放在现代,盗文者抄袭者把原作者痛骂一顿的事比比皆是。
既然暂时已经不缺钱了,乐景也就不必急着写文,他可以好好休养了。同时另一件事就必须提上日程了。
“上学?”李淑然惊诧地望着大哥,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提出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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