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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小说网 > 打火机与公主裙·荒草园 >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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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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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风很劲。

年幼的朱韵跟随母亲来到学校。

今天是报到日,但是朱韵不需要走那么复杂的程序,她对这很熟悉。母亲是学校高中部的主任,她之前就读的小学也不远,放学后经常来这等母亲下班一起回家。

母亲领她来到教学楼门口,说:“你在这等我,我先去跟你们班主任打声招呼。”

朱韵乖乖点头。

母亲去了一段时间,朱韵无聊地四处打量,忽然,一个人影进入视线。

人影站在教学楼前的花坛边,是个女孩,低着头。几秒后,那女孩好像有所察觉一样,转过脸来。

朱韵连忙撇开。

静了一会,朱韵再次偷偷抬眼,发现女孩又重新低头了。

然后她又开始看她

朱韵被秋风吹得大脑一片空白。

在其他学生在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只有她们两人在教学楼门口安静地站着。像是消磨时间一样,朱韵反复打量她,对视了几次后,朱韵的目光被抓个正着。她心一颤,刚想再次转头时,看见女孩冲她招手。

朱韵左右看看,用手指着自己。

“……我?”

女孩又招了招手。

看来就是她了。

女孩比朱韵高一些,体型消瘦,中长发,肤色白皙,五官精细……

朱韵再走近一些,震惊地发现她竟然化了妆。

苍白的脸,浓黑的眼线,她嘴里轻轻咬着一支串红的花蕊,细长鲜艳,那是她脸上唯一的色彩。

朱韵脚步停住。

她第一次见到化妆的初中生,这跟她以往受到的教育背道而驰。

女孩从花坛里随手又摘了支串红花蕊,递给朱韵。

朱韵接过,小心地拿在手里,女孩扬了扬下巴,低声说——

“甜的。”

那是朱韵与刘晓妍的初遇。

她们只来得及交换名字,朱韵便被母亲叫走了。母亲从教学楼出来时的脸色不太好,路上一直嘀咕着,“怎么分了这个老师,有机会得转班……”

朱韵不明所以,等开了学,她见到班主任王老师,是个教语文的女教师,三十几岁,体型稍胖,性格非常温柔。不管学生做错什么事她都轻声细语,从不厉声批评。

朱韵很喜欢她。

朱韵在班里再次见到刘晓妍,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刘晓妍的话最为简短,说完之后也不等大家鼓掌就回到后排座位里。在经过朱韵座位的时候,刘晓妍低头看了她一眼。

“这女生也太冷了吧。”后座一个男生说。

朱韵侧目,他叫什么来着……方志靖?

“想不到入学成绩还挺高呢。”方志靖接着跟同桌说。

没错……

朱韵也有点意外。

这是全市最好的初中,朱韵的班级本就是实验班,刘晓妍的入学测验还能排到全班第三,是非常了不得的成绩。

但往后的日子里,刘晓妍完全没有体现出一个“好学生”通常该具备的特质。她上课不发言,课后也从不向老师提问,大家都买练习册做,而她每天只完成作业的量,就不再学习了。

她好像只对一门功课比较上心,那就是英语。

刘晓妍上英语课时格外认真,每次朱韵值日,打扫到刘晓妍的位置,都能看到她书桌里堆满的英文书籍。

也许她想出国?

刘晓妍还有个笔记本,一有空就在上面写来写去,放在书桌的最深处

除了开学第一天,朱韵没有再与刘晓妍说上话,事实上全班人都没几个人跟她说上话。刘晓妍太过我行我素,就冲化妆这一点,就让她在群体里显得格格不入。

对于这个特立独行的学生,朱韵的母亲也有所耳闻,她对刘晓妍化妆上学的行径非常不满,几次要求班主任出面干涉,可一直到最后,王老师都没有过多管束刘晓妍。

朱韵再次与刘晓妍搭上话还是在那个花坛边。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刘晓妍坐在台阶上,闷头写着什么。

周围没有其他人,朱韵悄悄来到刘晓妍身后,看见笔记本上写得都是英文。刘晓妍的英文写得非常好看,熟练的花体字,朱韵自己的英文也不差,但跟她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就在朱韵艰难地辨认上面的内容时,刘晓妍回过头。

朱韵条件反射一样从花坛里抽了支串红,含到嘴里,眼睛望向远处的操场,佯装路过看热闹。

这回的花蕊怎么有点麻麻的……朱韵心里奇怪,不过没敢表现出来,生怕神态不自然了。

刘晓妍还在看她。

别怕,镇定,朱韵自我洗脑,我是来吃串红的。

“亏你吃得下去。”刘晓妍说。

朱韵好像刚刚注意到旁边有人一样,脸带疑惑地转头看向刘晓妍,疑惑道:“怎么了?”刘晓妍一贯冷淡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快点拿出来吧。”

朱韵这才把含在嘴里串红拿出来。不看到好,一看过去汗毛直立。

只见串红花蕊上爬满了细小的蚂蚁,此刻蚂蚁受到惊吓,正在四处逃窜。

怪不得舌头上一直麻麻的啊!!!

朱韵扔了花,浑身哆嗦地往地上呸呸呸。

刘晓妍没忍住,在一边笑出声。朱韵顿住,她第一次见到刘晓妍这样笑。呆愣之际,她连嘴里的蚂蚁都忘记了。

算了,吃了就吃了吧,原生态食品。

那天以后,她们成了朋友。朱韵也第一次知道了,刘晓妍的笔记本上抄写的是圣经。圣经原文对于刚上初中的朱韵来说难度太大,她翻来覆去没有看懂。

“你信这个啊?”朱韵问刘晓妍。

“不算信。”

“不信为什么写啊?”

“也不是不信,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

朱韵没懂,不过至少她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刘晓妍这么努力学英文,不是为了出国也不是为了成绩,而是为了那个说不出到底信不信的上帝。

朱韵对刘晓妍抱有一百二十分的好奇,她吸引着她……强烈地吸引着她。朱韵每天都找刘晓妍玩,她们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坐在台阶上吃花。

全班同学都对刘晓妍都有一种误解,觉得她傲慢无礼,朱韵觉得不对。刘晓妍的确高傲,但她并不无礼,而且,她的心很软。

某个下大雪的冬日,学校提前放学。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朱韵在教室里等着母亲下班。在她看着外窗外雪花发呆的时候,刘晓妍回到教室

她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

她们一起坐在教室里发呆,寒冷的天气里,天地间色调惨淡,还好有这串糖葫芦,红得惊人。

在鹅毛大雪中,刘晓妍给朱韵讲了自己的事。

刘晓妍父母离异,一直跟外婆生活,就在她入学前夕,外婆得了一场大病。当时病来急,犹如山倒,医生很委婉地表述,这场病怕是凶多吉少了。后来医院不再收她的外婆住院,刘晓妍把外婆接回家疗养,外婆每晚都被病痛折磨,刘晓妍无计可施。

偶然间,她向上帝祷告。

“其实我谁都求了。”刘晓妍说,“能做的我都做了,他给我的印象最深,可能是因为那天晚上刚求完他,第二天外婆的病就好转了。”

“所以你开始信他?”

“不是信。”刘晓妍再次强调,“我在求他时候说了,如果他能帮助外婆,我就永远陪伴他。他做到了,所以我也得履行约定。”

“我懂了。”朱韵了悟,“不是信,是还愿,对吧?我外婆信佛,也经常烧香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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