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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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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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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燮真正要他们签的是保密协议。

套色、拼版印刷都不是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东西,但在明初时代却都是确确实实没有人想到要做的。要是没有个合同约束,今天他告诉匠人怎么拼版,怎么分出浓淡深浅、晕染皴擦,过几天满直隶就都是彩版书了。

计掌柜父子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匠人都召回了铺子里,跟他重订协议。有几个工匠担忧他会要求自己卖身为奴仆,期期艾艾地看着他,但想起自己在这铺子干了多年,子女们也是在这里长大的,终究还是没有开口,老老实实地接过了契书。

却不想拿到手的并不是卖身契,而仅仅是一份雇工长约和一份禁止将本坊中印刷技术流传出去的保密文书。

不仅是他们在书斋工作的时候,就是在离职之后也不许将此技艺传给别的书坊,书坊会每年付给他们一笔保密费,但若敢犯禁就要报官拿问。

这种契书他们自然不怕签。别说他们在刻书这一行了这么多年,各家雕刻技术都没什么差别,他们会的别人也都会;就真是将来学了什么新手艺,他们还要捂着留着,传给子孙吃饭呢。

计掌柜和计伙计别无二话,抄起笔便签下了名字,其他伙计、工匠见了他的榜样,也安心签了契书。两位乡约和里正也作为见证人签了字,收起那叠纸,准备送到县衙签章备案。

崔燮看看天色不早,便叫崔源去酒楼订桌菜来请中人吃,又问那些工人:“你们都在外面接了活计?什么时候能做完?”

几个雕版、印刷的匠人接了别家书坊的活计,还得赶个四五天才能做完,帐房在一家小酒坊帮忙记帐,还要干小半个月才结帐,两个伙计倒还留在店里天天上工。

计掌柜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但他不喜不怒的,也估量不出心思如何。

他想替这些工人请罪,让东家通容他们几天,好把这些日子的工钱拿到手。谁料他还不曾开口,崔燮便说:“差多少日子,就去干完了再说。这院子既已租给王家了,你们就把雕版工具收拾收拾搬到我那院子里,从别家交接回来就在后罩房找个干净空房干活。若有谁没地方住的也可以搬过去住。”

店伙们都惊喜交加,一个没家累的杂工当即就说愿意搬过去住。计掌柜还有些惊恐,期期艾艾地问他,打算怎么处置他们父子。崔燮淡淡瞥了他一眼,高深莫测地说:“且先记着吧。到年底结帐时再看。”

只要不把他们送进县衙,这对父子就觉得是天大的运气了。两人千谢万谢地下去,先好生把店面擦洗了一遍,打定主意以后要拼了命地经营,好让东家饶恕他们的罪过。

书店后院里闹得欢势的王家人也没走。王大官人假借给他们做见证人,从两位娇妻外室手底下逃了出来,顶着一张花里狐哨的脸跟他们坐了半天——也亏他坐得住。

待到崔燮遣散了伙计,请中人们到厅里吃酒,他才活动活动腰杆儿站起来,笑着说:“崔义士真是海样的心胸,我原以为你家仆人背着你租出院子,你怎么也得把那掌柜的拿去县衙治罪,再把书店后的院子收回去。要么我顶着这张脸在这儿坐着,我这是怕你把院子收回去,等着跟你讲理呢,想不到你是这么个讲道理的人。”

收什么房,上哪儿弄一百两银子赔他。

这群工匠伙计到现在还没跑干净了,就是模范忠诚员工,院子租就租了吧。主席还教导我们“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呢,他也是个签过三方协议,差点正式上岗的图书馆员,敢不跟随着伟人的脚步前进?

反正崔家老宅有个小后院,两层临街的后罩房,足够当员工宿舍和工作室的,没必要为了这院子费钱。

崔燮微笑着答道:“公子当初既给了银子,保住了我家的雇工和院子,那这里自当是给公子住着。我还没跟公子道谢呢,当初书坊被淹事是我不知道,若早知道,早该上门拜谢王公子援手之德了。”

王大官人受宠若惊地一笑,嘴角那道血痕都快绽开了,疼得又“嘶嘶”了两下,连忙握住他的胳膊:“咱们都是豪杰义士,不用学那酸书生,一口一个公子什么的。我看你年纪比我小几岁,叫我一声王大哥就好,我就托大叫你一声崔兄弟了!”

崔燮推辞道:“不敢不敢,在下也不过是个读书人……”

“那你也不是一般的读书人。”王公子在他肩头用力一拍,要不是他坐得笔直,差点就给拍躺下去:“刚才我看了你肩头上,好狞恶一个长疤,是真见过血的壮士才有这般伤口。我平生最爱勇士,回头你到我家去,我家有好大的演武场,好几石重的角弓,口外来的良马,你爱骑射也好,比试剑法也好,我都能陪你练!”

……谢谢,等我回家练二十年一定跟你比。

崔燮刚想谢绝,心里忽然闪过一道念头,目光掠过他青紫肿胀的脸,问道:“王兄真个会武?”那怎么让两个纤纤弱质的女子打成这个模样?

王项祯顺着他的目光摸了摸嘴角,疼得呲了呲牙:“我平生就有些毛病,看不得美人儿难过,不过是几道指甲印子,划就划了吧。我又不舍的打了她,又不忍心休了她,除了忍熬着还能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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