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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娘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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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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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潜虚岁十岁,个头长得磨蹭,跟不上年岁。

日近中天,他把柴禾从院门口抱进堂屋,一整捆柴有点抱不动,得来回跑上两趟,这才抹一把热汗,安心埋头烧火做饭。

这几天家里有客,他爹忙着陪客,洗菜做饭烧火劈柴等一干事宜就全落到了程潜头上,将他忙成了一只短腿的陀螺,随时随地能刮起一阵疲于奔命的风。

因为个头太矮,程潜虽然已经能够得着锅台,但大锅操作起来还是有些不便,他就从堂屋角落里找了一把小凳子踩着。

小凳四条腿长短不一、里出外进,程潜自六岁开始,就学会了踩着凳子做饭,在无数次险些栽进锅里变成人肉汤后,他学会了如何与这参差不齐的垫脚物和平共处,保持风雨飘摇的平衡。

这天,他正站在小凳上往大锅里加水的时候,大哥回来了。

程家大哥已经十五,是个大小伙子了,他带着一身汗味,默不做声地走进堂屋里,四下扫了一眼,而后一只手将幼弟从小凳上拎了下来,没轻没重地在他后背上推了一把,闷声闷气地道:“我来,你玩去吧。”

程潜当然不会真没心没肺地出去玩,他乖巧地叫了一声大哥,继而默默地蹲在一边,吭哧吭哧地拉起了风箱。

程大郎低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只是眼神有些复杂。

程家有三个儿子,程潜行二,及至头天晚上,那位客人到来之前,程潜都还叫做“程二郎”。

大郎知道,如今“二郎”俩字恐怕是叫到了头,这简便的小名连同他二弟这个人,就要一同改头换面,远行他乡去了。

那位头天后晌来的客人是个道士,姓甚名谁不祥,大言不惭地自称“木椿真人”,不过仅就长相看,这真人恐怕未必有什么真本领,只见他留着一把稀疏的山羊胡,半睁半闭着一双三角眼,飘悠悠的长袍下露出一双伶仃的细脚,没看出如何仙风道骨,倒像是个招摇撞骗的算命先生。

真人本是游历途中路过此地,前来讨一碗水喝,没想到见了程二郎。

程二郎那时是刚从外面跑回来的——村口有个久试不第的老童生,收学生教读书,老童生的学问很是稀松,唯有束脩收得穷凶极恶,农家腊肉果蔬他一概看不上,只肯收真金白银孔方兄,并且数额没个准——每每挥霍完,便又朝学生伸手要。

以其为人,实在是不配传道授业讲圣贤书的,可是没有办法,乡下孩子读书不易,方圆几十里,再找不着第二个教得了书的先生了。

以程家的家境,肯定没有闲钱供儿子们去读什么书,但那些个佶屈聱牙的之乎者也仿佛天然对程二郎有某种奇异的吸引力,他不能光明正大的去,只好时常去偷听。

老童生自觉每一颗唾沫星子都是呕心沥血的产出,不肯让人白听,时常是讲到一半,就要警惕地出来巡查一番。

程二郎也就只好化身为猴,在老童生家院门口的大槐树中躲躲藏藏,每次偷听都得听出一脑门“修身齐家平天下”的热汗来。

昨天晚上,程二郎顶着这样一头热汗,受父亲驱使,给客人端碗水,那古怪的客人却并没有接,他伸出了一只枯瘦如寒枝的手,没有摸骨,也没有使出什么稀奇古怪的功法,只是轻轻地扳起了二郎的脸,与这极力模仿着“书生酸腐气”的稚子对视了一眼。

不知真人从这一眼里看出了什么端倪,反正看完后,他神神叨叨地点了点头,煞有介事地对着程家人开口道:“我看此子资质上佳,将来或能腾天潜渊,说不定有大造化,非池中之物也。”

真人说这话的时候,大郎也在场,大郎在外跟着掌柜的学徒,见了一些南来北往的人,自觉算是有点见识,还从未听说过一对眼就能看出资质好坏的事。

大郎刚想轻蔑地辩驳一下这江湖骗子,可未及开口,他发现自己的爹居然已经将这番鬼话听进去了,顿时一阵心惊胆战地明白过来什么。

程家本就不富裕,年前他娘又生了小弟,小弟生得艰难,致使他娘产后一直虚弱得下不了床,这样一来,家里少了一个能干活的壮劳力,还多了个得整天吃药的药罐子,本就不富裕,一时间更加捉襟见肘。

今年年景不好,几个月没下一滴雨,眼看着就是颗粒无收的一场大荒,兄弟三个……恐怕是要养不起了。

大郎知道父母是怎么想的,他自己学徒已有一年半,再过上一年半载,就能让家里见着回头钱,是程家未来的指望,而小弟尚在襁褓之中,做爹娘的自然万万割舍不下,也就只剩下一个中间的二郎,纯属多余,留着也没什么用,如果能打发给过路的道士领去修仙,倒也是个去处。

修成了,是老程家坟头长草撞了大运,修不成也没什么,让他跟了别人去,走江湖也好,招摇撞骗也好,有饱饭吃,能长大,就算是出路。

木椿真人和程家鼠目寸光的当家人一来一往,很快谈妥了这笔“买卖”,真人留下了一锭碎银,他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程二郎从此更名程潜,这天下午,他就要斩断尘缘,跟着师父启程上路。

大郎跟他这二弟差了几岁,平时在一块也没什么话好说,并不算十分亲密,但二弟从小懂事,不哭不闹,也从不惹是生非,衣裳捡大哥的剩,吃喝都让着更小弟与病娘,唯有干活一马当先,从无怨言。

大郎嘴上不说,心里是疼他这个弟弟的。

可有没办法,家穷,养活不起,还没到他程家大郎顶门立户的时候,大事小情,他说了一概不算。

再怎样,那也是亲骨肉,能说卖就卖么?

大郎越想越不是滋味,有心拿大铁勺将那老骗子的脑门拍出个坑来,可思前想后,到底没敢——话说回来,他要是真有这个魄力,也不必跟着人学徒跑堂了,打家劫舍岂不更能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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