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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一夜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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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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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我父亲的死和这座岛有关,”李斯年扔出一颗重磅炸弹。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仍然挂着一些若有似无的笑,仿佛时隔多年,再提起一件痛彻心扉的往事,只有无边的遗憾和怅惋,对死亡本身却已释怀毫不在意,他笑着说,“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接近真相,这座岛屿究竟有什么秘密?我父亲失踪在这座岛上,他究竟是死了,还是改头换面离开了这座荒岛?我想不明白,这些年也潜进来过几次,可惜一无所获。后来这座荒岛被人高价买走,紧接着买主就发布了这次的游戏。我父亲留下来一些资料,这座岛附近火山喷发的时间近在眼前,所以我忍不住假扮成雇佣兵进来,是希望能赶在最后的毁灭前找到关于父亲的线索。——却没料到会是以这样的方式。今天静下心来想想,也或许boss其实已经察觉了什么,因此才故意把我扔进这个局里,也未可知。”

方岱川猛地灌了一口葡萄酒,对他举了一下酒瓶:“所以你进入这个游戏,也算是故意设计好的喽?”

李斯年摇了摇头:“每个人进入这个岛都是设计好的,你真以为他们是为了两千万美金来的?他们到底是谁,我暂时还没有查明白。但是,他们或多或少,一定与这个岛有些关系。今天晚上的情形你也看到了,有些人摆明就是互相认识的,明天投票一定更精彩,你等着瞧。”

方岱川又灌了一口酒,远方传来海鸟的高鸣。

“怎么样,这样喝酒爽不爽?”李斯年暂时放下了那些烦心事儿,砰地一声打开了一枚瓶塞,浅金色的液体飞溅半空,浓稠的酒液像流动的金箔一般。他仰头灌了一大口,感受着酸甜的暖意从喉咙一路划过食管,灌进了他沉甸甸的胃里。

方岱川点了点头:“其实我不太会喝葡萄酒,邓哥专门找老师教过我仪态,如何转杯,如何嗅,如何说一堆自己都不明白意思的鬼话来恭维对方的酒,据说这是一种红酒礼仪。现在我只想说,去他妈的礼仪。”

海风的呜咽像管风琴的低吟,起泡酒则用跳跃的口感传递一种欢庆喜悦的错觉。

两个人喝了一会儿,拎着酒瓶,深一脚浅一脚地从黑夜中的礁石群上走下来。越往下走,风琴的声音也越响,低沉呜咽的轻吟和偶尔高昂的一声让人感觉有些灵异的恐怖。

“这是什么声音?”方岱川侧过耳朵听。

李斯年站在石头下,静静听了一会儿,猜测道:“可能是潮汐的涨落把空气挤压进了礁石内部,”他抬头看向三米多高的断崖式的礁石,“这些礁石里应该有很丰富的气孔,甚至是大型的内部腔穴。潮汐的涨落带动气孔里的气压变化,这就是管风琴的原理。”

方岱川仰头灌了一口酒,又翻过瓶身去,看了看产区和年份:“勃艮第地产的半干起泡酒,残糖高,有股微妙的麝香味,适合搭配鹅肝或者什么海鲜,这么喝是够爽,又觉得有些可惜。”

“这也是用一堆自己都不明白的鬼话来恭维吗?”李斯年回过头来笑道。

方岱川边喝边点头:“可惜藏酒的主人不在我面前,听不到我的恭维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李斯年仰头大笑,灌了一口酒之后三下五除二扯开自己的衬衣。他皮肤极白,在雾蒙蒙的浅蓝色月亮的照耀下如同一块儿冰种的翡翠,冷的,硬的,没有人情味,却总让人生出一股温软的错觉。

“鹅肝是做不到了,等着哥哥给你弄海鲜上来。”他转过身来笑着后退,然后在方岱川反应过来之前,一个猛子扎进了海里。

“卧槽!”方岱川迷迷糊糊的酒意都被他吓退了个彻底,他们虽说从最上面的礁石上走了下来,可这里也不是浅滩,黑暗中海水与石的阴影重叠在一起,一眼望不到底。方岱川凑近了岸边,抹了一把脸上溅上的水,茫然无措地环顾黝黑的海面。

管风琴一般的低鸣一声接着一声,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个灯塔,又似乎是天海交界地方的一颗星星。海面没有动静。

“李斯年?!”方岱川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很慌,而黑黢黢深不可测的大海成倍地放大了这种恐慌,他对着空无一人的海面大喊,“李斯年!”

无人应和。唯有海涛依旧,星光闪烁。

方岱川猛地灌了自己半瓶酒,扯脱掉上身的T恤,抽开皮带,奋力地将脚从裤管中拔出来。

“你在干什么?”李斯年从海底潜了出来,稍长的发梢往下滴着水,脸上笑意盎然。

方岱川愣愣地看着李斯年踩水攀上礁石,他吹了吹刘海儿上的水珠,塞给方岱川一捧东西。方岱川只感觉手上一沉,李斯年正在用衬衫擦拭身上的水,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掌,三只牡蛎在他手心中颤颤巍巍吐出些泡沫,怯生生地暴露着自己白生生的软肉。

方岱川有些反应不过来。好像他自从认识了李斯年,就经常有这种反应不过来的大脑当机感。

“你这是什么特异功能?”方岱川低头看了看手心的牡蛎,又抬头看了看他,“随随便便一个猛子扎下去就能撬到牡蛎?”

李斯年用手里的一块石头撬开外壳,然后用酒液冲刷了一下白生生的蚝肉,抬头笑道:“我都跟你说了,在这儿还是个荒岛的时候,我就潜进来过好多次。这一代我熟得很,这段礁石下面长满了牡蛎。”他说着,将冲洗好的牡蛎递给方岱川,冲他努了努下巴。

方岱川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蒜蓉生蚝碳烤生蚝倒是吃过不少,然而还真没有这样吃过海鲜。他低头看了看海面,这一代是私人海域,离国界线很远,水质没有污染,干净得很,应该没有什么重金属污染。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学着李斯年的样子,直接将牡蛎塞进了嘴里。

入口鲜甜,口感像奶油一样软滑,因为被起泡酒冲洗过,蚝肉里带着些酒香。果然好吃。他边嚼边点点头。李斯年笑了笑,把剩下的一个也递给了他。

假如之后七天七夜的事情是一场梦该多好。方岱川后来再回忆起这个雾气空蒙的夜晚时,总是忍不住这样感慨。假如一觉睡醒,他仍旧和李斯年坐在海边喝着起泡酒,吃着生蚝,一起回忆童年和父亲,回忆关于很久以前一点微妙交集的记忆,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曲折离奇,也没有鲜血和恐惧,那该多好。

记忆合该就停留在那一刻,或者更早。多希望命运能在相遇之前拐个弯,换一个轻松明快的场景,换一段平平淡淡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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