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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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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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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厢俞采玲想着阿苎,那边厢符乙夫妻也在议论着她。

“今日我看女公子精神多了,我刚来时她那样儿,真吓死我了。”符乙洗过后,靠躺在暖洋洋的西居室里休息,让妻子给他篦头发。

苎停了一下篦子,抿了抿嘴,方道:“你来时已是好多了。那日女公子险些没了命。也是我疏忽,晚了几日,原以为阿月……”提起这个名字,她阴了脸色。

符乙看妻子神色,道:“人心易变,十年光阴啊。夫人和将军离去前小女公子才刚满三岁,我记得将军骑在马上还不住往回看,眼眶都红了。你也别说阿月了,她前头的男人在将军麾下没了,她新找的本就与葛家有些干系。她焉能对夫人尽心?”

苎把篦子往案几上一拍:提高声音道:“刀剑无眼,部曲随大人去挣前程本就是没准的事,夫人抚恤孤寡向来丰厚,是少了她吃还是少了她穿,也没拦着她改嫁!那回误传你死在了南定城,我让孩子们都戴孝了,便是要再找一个来嫁,难道我耽误过女君的差事?!怕死,哼,怕死就该像阿绡一样让男人留在庄子里,虽说没了前程,好歹一家平安。既要前程,又要平安,哪有那么好的事!”

符乙抽了抽嘴角,其实那次南定城之战后他迅速托人回家报信,前后也没几个月,是以他很想对妻子打算再嫁的想法做些评论——咱是不是过一年再考虑改嫁会比较妥当呢?

最后符乙还是换了话题,道:“你莫气了,对了,我前几次回来都听说她愈大愈顽劣,脾气暴戾,动辄打骂奴婢,行事不堪。可如今我看小女公子为人很好,孩儿们也很喜欢她。”

苎冷哼了一声,又拿起篦子给丈夫篦头:“我一直不在府里,不曾见过女公子,只以为是那些贱妇教坏了她,想着反正还小,待夫人回来再教便是。谁知,哼,小女公子明明好得很,醒来后说话和和气气的。我怕她心里头郁住了,就叫了阿梅带她四下玩耍,那日秋大娘子出嫁,我叫了你给我的那两个侍卫陪她们去看热闹,回来后果然好了,爱说笑了。”

符乙满意的点点头,顿了一下,忽道:“秋老翁又嫁女儿了?”他每回回来,仿佛都听见这个老庄头在嫁女儿,“他到底有几个女儿。”

苎笑道:“我都说了是大娘子,你听什么呢。秋家有二子,女儿只一个,还是老来女。你上回来是秋大娘子改嫁,这回是她三嫁。”

符乙摇了摇头:“秋老翁也太姑息这女儿了。寡妇再嫁倒无妨,可她这郎婿好好的,却总因为看上旁的男子而闹绝婚另嫁,邻人要说闲话的。”

苎笑笑,道:“她那新招的夫婿的确生得好,性情也温柔。”

符乙看了妻子一眼,苎不动声色的看回来,符乙顿时软了;随即又自我安慰,仆随主家,比起将军来他的夫纲还算振些。那日夫人在万将军府上看杂伎,夸一健壮伎人美甚,大人不但不敢反驳,还端酒凑兴:“还是我家夫人眼光好,虽说那人比我差些,但众伎人中算是最有模样了。”万将军直接将酒水从鼻子里喷了出来,也不知是吓的还是气的。

符乙看向案几上放着一片小小木简——这是他这次飞马带回来的,便问妻子道:“夫人信简上说了什么。”他不识字。

苎瞥了一眼那木简,缓缓道:“一切都预备好了,只等夫人回来。”

符乙点点头:“什么时候?”

“就这三五日了。”

……

玩耍到日头正中,溪边的孩童们渐渐散去各自回家,一名来接弟妹的乡野少年偷瞧了俞采玲许久,红着脸递了三条肥头肥脑的鱼在阿梅手中,然后慌里慌张的跑了。阿梅欢天喜地的对俞采玲喜道:“女公子,有人瞧上我了呢。”

俞采玲磨牙,扭头板脸对符登道:“阿登,你还没找到好本事的磨镜人么,屋里那面铜镜我什么也瞧不清。”她好想看看自己现在长什么样,顺便也让阿梅好好照照自己。那乡野少年朝这方向偷偷看了好几眼,这大圆石旁只有自己和符登两个,总不会是来看符登的吧……呃,应该不是吧。

符登笑道:“正旦要到了,想来游方的手艺人都回家了。”又对自家妹妹道,“你胡说什么,那鱼儿是给女公子的。”他早注意到那少年一眼接一眼偷看自家女公子了。

俞采玲无话可说,闷闷不乐的走在乡间小道上,这贫瘠的古代,要啥啥没有,那堪比哈哈镜的铜镜还有溪水,她连自己的眼睛嘴巴大小都看不清,只知道皮肤还算白皙。也不知那送鱼儿的少年审美是否正常,万一他审美清奇呢。

譬如她那凉薄老爹,年轻时喜欢有文化有脑子的俞母,顶着成分差距娶了俞母,害的积极分子大伯父晚了三年才入党;暴发后,老爹开始喜欢没头脑的小狐狸精,如此风流数年,某次差点被生意伙伴坑破产,俞父大彻大悟,娶了一位自强不息的女汉子寡妇,没什么文化但心眼踏实会过日子,夫妻同心继续暴发。

俞采玲虽然讨厌那位凉薄老爹,但深知自己其实遗传了他的灵活脑子,自打来了这里她就没停过为自己打算。提着肥鱼左看右看,叹了口气,她真希望自己能生得好看些,现代女子长得丑还能靠读书工作,可古代还能有几条路子,难道勤学武艺去当女山大王么。话又说回来,她总算没有穿成奴仆贱妾什么的,还有人服侍,也算运气了。

皱皱眉头,她发觉自己最近愈来愈爱回忆上辈子的事了。话说为什么穿成个女子呢,穿成男子多好,进则读书为官退则商贾耕种,她不介意搞基的呀,这世上必有不少穷苦艰难的帅哥等待她来拯救的。

腊冬的寒风吹着很清爽,回家后俞采玲将鱼儿交给苎,笑道:“前几日的豚油可还有,将鱼头煎得焦焦的,拿那些新鲜菌菇熬鱼汤吧,阿梅的阿父阿兄远道而来,喝汤最滋补了。”此时并没有足够的工艺制作完善的铁锅,炒菜是不行了,油水煎一下还是可以的。

此言一出,符乙和符登还未开口,阿梅和阿亮先欢呼雀跃起来,阿梅拍掌道:“那鱼汤最好喝了,还有鱼尾,咱们跟上回一般拿姜椒和豉酱烤炙来吃罢。”

苎笑了。此时世人多以蒸煮烤及干煎来烹饪食物,谁知前几日女公子跟着阿梅去看乡民杀豚,买了一簸豚腹上的肥脂回来,叫她在烧热的铁锅中熬出油脂来,那油脂和油渣香气四溢,险些连数里外的邻人都引来了。油渣拌饭或拌凉菜,油脂则用处更多,拌饭加豉酱也好,直接煎制菜蔬鱼鲜,滋味俱是美不可言。

她问女公子这法子谁想出来的,阿梅抢道:杀豚分肉时,恰好有一块肥肉掉入一旁的火盆沿上,铁盆贴着肥肉,油脂渗出香气四溢,女公子这才想出来的——实则她当时正忙着与孩童玩耍,并未看见肥肉掉火盆,是事后女公子告诉她的。

“那些早吃完了,不过昨日杀了几只鸡,我以鸡腹脂熬了些鸡油出来,尝着味道也甚好。”苎笑道,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稀奇法子,早先也有人在炙烤肥肉时,将渗滴出的油脂接住拿来煮菜拌饭也很是美味,只是没想到煎过的鱼肉入汤会这般好吃,全无腥味。这法子好归好,就是太费柴薪和肥油了,若非宽裕之家也负担不起。

想到这里,她愈发觉得女公子聪慧过人,将来嫁婿掌家定是一把好手,外头那些难听的传闻必是那些贱人捏造出来坏夫人名声的——其实苎实是个精明妇人,若非忠心太过,往一厢情愿了想,早该瞧出俞采玲的不妥。

俞采玲闻言心中一凛,别以为古人笨,其实除了现代的见识,她并不比古人强到哪里去。熬猪油的法子她才教了一次,苎立刻举一反三学会了熬牛油鸡油鸭油,甚至试验着往里头加入姜片花椒茱萸等调味,制出香油和辣油来,还便于保存。如果不是有这么个聪明的妇人在,俞采玲早就对阿梅盘问此时的年号朝代这个身体的父母身家祖宗八代了。

“刚刚蒸熟了麦饭,浇上酱肉羹,配了鱼汤,女公子多用些。”苎看着俞采玲的目光慈爱的简直能化出水来了。

此地饮食流行拌饭和盖浇饭,常将肉羹或菜羹浇在蒸熟的饭上便是一顿,富裕人家还会配些炙烤的鱼肉或小菜佐餐。俞采玲本就喜欢阿苎的手艺,便做出略羞的样子,低头进屋净手等吃饭。

午食果然香甜可口,酱肉羹拌饭浓郁扑鼻,菌菇鱼汤清爽鲜美,不单几个小的,便是符乙符登父子也吃的胃口大开;原本时人一日只用两餐,不过俞采玲大病初愈,苎恨不能一日五顿给她进补,自然也便宜了阿梅姐弟,两张小脸儿这几日吃的油光水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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