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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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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长,那他报名参加秋种突击队的事……能答应不?”
“你说呢,不答应能行吗?不过。能不能最后让他上,还得看他身体。”
炊事班把饭送到地头,在吃饭的空当里,王珂跑到炊事班。先是帮助打菜打饭,三下五除二自己吃完以后,又跑去帮助大家打水来刷碗。
走到河边的时候,王珂趁着四周没人,把自己的衣服撩起来。他看到胸口到肚皮,真的开始褪了一层皮,褪皮以后便是出了很多的红疹。
王珂又捋起自己的两只袖子和两条裤腿,却看到皮屑没了,手臂上和小腿上的红疹明显的消退,似乎真的不痒了。嘿,那药还真的挺管用。
他想起了吴湘豫,摸了一把口袋,那支药还在。
他凝目向远方看去,并努力想捕捉到自己和吴湘豫在一起的场景,可惜并没有,再闭上眼想象,仍然没有。可是为什么在场部卫生所的时候,嗅着她的体香,立刻就能看见那场景呢,而现在却怎么也找不到?是自己的感知异能还不够强大,还是她以后与自己的交集太少?另外自己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看到那些过去或未来的场景,现在还是没有规律,完全是自然而然地不受控制。
要是想看谁就看谁;想感知什么事,就能够感知到什么事,那该多好。
让王珂还有一件比较害怕的事,到目前为止,除了那次腹部的绞痛外,他还没有体会到从那只大癞蛤蟆口中吐出来的黑丹,在自己吞下去以后,到底有什么天赋异禀?或者它对自己的感知异能有什么帮助?完全尚未得知。现在自己所看到的一些场景,还是安城那位老中医药的作用。
如果那颗黑丹,仅仅是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现在自己还很年轻,真正用到这颗黑丹那太遥远了。
其实王珂吞下那颗黑丹,完全是他与癞蛤蟆之间的一种交流所驱,并没有想到他会对自己有什么帮助,比如打通自己任督二脉,然后生成一身天下绝学什么的。
想到这,里王珂放下袖管和裤腿,挑着满满的两桶水,向麻地走去。
这块麻地太大了,放眼望去,连队今天收割的仅仅是一个角落,按照这个进度至少还要有三至五天。收割机是派不上用场,可能全部靠手工把它砍倒。
吃过午饭,稍微休息了一会,连队继续在这块麻地里砍麻秆。
王珂呢,继续在地头磨他的刀。
深秋的太阳还是比较毒,照到身上还是挺热。
开始的时候王珂并没有注意到,全连所有的人,都是大汗淋漓、衣服湿透。而王珂却是一点汗也没有,包括刚刚自己挑着那担开水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包括刚刚自己去试刀的时候,浑身都没有汗。
这很让王珂有些尴尬,身上没有汗,会让人误认为你磨刀不用太出力,所以没有汗。
其实王珂磨刀很费力的,上半身一直是一前一后,像一个活塞般运动。两只手也很酸,手掌已经打上了几个水泡。
王珂记不住是哪位哲人说的:多苦少乐是人生的必然,能苦会乐是人生的坦然,化苦为乐是智者的超然。
人这一辈子,怎么都是过,与其皱眉头,不如偷着乐。
助人者为乐,苦自己为乐,苦是挑战,乐是结果。苦中有乐,苦中作乐,苦与乐,永远是自己需要过的坎,就看你如何对待,如何选择?
慢慢地,王珂注意到自己的不同,身上的瘙痒一阵掠过一阵。
我的汗毛孔难道闭上了?我为什么不淌汗?自己不会是吞服了那颗黑丹,变成了冷血动物吧?癞蛤蟆虽然不是冷血动物,但是他们和蛇都一样,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王珂想了一下,有些瘆得慌。
他祷告自己:千万别,千万不要把自己变成冷血动物。
太阳很快地就落下了地平线,晚霞映的白洋淀上空一片通红。秋风掠过,所有的人都有一股寒意。深秋的天气就是这样,早晚冷、中午热,半夜需要烧火炕。
然而王珂却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怕冷,如同刚才不怕热一样。里面一套衬衣衬裤,外面一套单军装。此时再摸摸自己的手,滚烫。
“我不会又发烧了吧?”他用手背搁在自己的额头,体温正常。这些日子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误食过量的中药,吞服了癞蛤蟆的黑丹,结果自己出现42度高烧、分泌出那些黑乎乎的油腻、以及现在的褪皮与红疹,难道自己正在脱胎换骨……
王珂有一点不敢往下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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