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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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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这和想象中有些不一样啊!”
城南的一条街上,那是一条不一般的街道。因为在这儿摆摊的都是一些落魄的穷书生。
代为写信的、卖画的、作画的、卖书法的等等,在这条街上比比皆是。
相传状元曾经在这儿摆过摊,故而又叫状元街。
街上,一处并不起眼的摊贩。
一块不知从哪儿捡的木板充当画板,一块不知哪儿捡的下凹石块充当了砚台。
一块长条木板斜靠在一块大青石上,上面写着。
卖画,一两银子一副。
那几个字很好看,到是有不少行人被那字吸引而来,可看着那一两银子一副的画,摇摇头便走了。
看着那满街的行人,竟没有一人愿意停下脚步在摊贩前逗留片刻,陆远有些伤感。
很想来上一句,大爷别走啊,过来瞧瞧啊。
“这不科学,凭什么书里那些主角就坐着哪儿。
卖着十两银子的画,还一堆的人屁颠屁颠的跑来买,买完后还各种称赞。”
“更有甚者,哎,十两银子太少了,配不上我的身份,也配不上这副画,一百两好了。”
大手一挥,一张百两大钞就甩主角脸上。
看着隔壁摊贩帮人代写一封书信,又是十文钱的进账,陆远心里痛啊,肚子饿啊。
为了抢一个好位置,陆远一大早便出了门,为此连早餐都没吃。昨晚那专门剩下的两文钱还在怀里揣着呢。
至于这条街,陆远买炒板栗时特意打听到的。
而选择在这儿的原因,那是因为来这儿的行人目的明确,就是来消费,就是来买字画的。
吟诗作画嘛,一般人家肯定没这闲工夫,那么剩下的便是那些富家公子哥。
初来时还想着一两银子定价是否太低的陆远,看着十文钱的书信,二十文的书法,三十文的字画。
陆远很想大骂一句,“那么身为读书人的节操呢?卖这么便宜,破坏市场平衡知不知道。”
至于那个平衡是什么,自然是以陆远的定价为准则。
“喂,三十文把张纸上的内容抄十遍干不干?”
一个七八来岁的孩童,穿着一身棉布衣裳,穿的很厚实,脸上红扑扑的。
手里拿着根糖葫芦,一脸的稚气,有些不爱干净。吃糖葫芦的时候连带着鼻涕一起吃了进去。
看着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身后跟着个仆从,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
嘴里嘀喃着,五颗果子的糖葫芦两文钱,七颗果子的三文钱,到底是那个划算些呢。
你说我是给买三文钱的好,还是两文钱的好呢。
陆远看了看那张纸,字不多,两三百来字。一看就是上课不好好听讲,被夫子罚抄写课文。
三十文,可以卖六十个白菜馅带肉味的包子。陆远有些心动,可是,
“我他娘来卖画的,我是来搞创作的,你居然喊我帮一个小屁孩做作业。”
得加钱。
当然明着说,眼前的小屁孩显然是不会答应的,所以陆远想了一个新法子。
“你想被夫子奖赏吗?你想当着你那些同窗的面被夫子奖赏吗?你想成为学堂里最出众的那个人吗?”
陆远站起身子俯视着那个孩童,深情并茂的描述着。
孩童用衣袖擦擦鼻涕,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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