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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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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
尊贵的沉重的巨大的传统柴火灶里,咕嘟咕嘟的煮着一只羊。
江富镇同志生性慷慨,年轻的时候,打到野兔都愿意分一半给朋友,而今有了钱,请人吃羊之类自然不在话下。
请的次数多了,江富镇同志的煮羊技艺,又是得到了格外的提高,于是又吸引了更多的朋友前来分享,恍惚间,竟是进入了一种近乎完美的正循环状态,除了花钱和时间,几乎找不到什么漏洞。
江远一进家门,就闻到了羊肉的鲜香味。和外面追求效率的厨师不一样,宅在家里的江父总是有超多的时间来做各种前序工作,例如打血沫,许多人总是等着浮沫积攒起来了,再几勺子打掉,然后任由少量的浮沫与羊肉载沉载浮。
江父并不是这么做的,他总是守在锅前,从一开始就打浮沫,产生多少浮沫就打多少浮沫。有时候,这个过程会持续半个小时之久。
如此操作,不仅会让羊肉的膻味减少,还能控制熟嫩的程度,毕竟,煮一只羊虽然比烤一只羊简单点,可也是需要相当的技巧的。
一羊大一鹅宽的大锅里,白里带红,红里带白的羊肉,轻轻的晃动着,漂浮着……只看这里,根本让人意识不到,这是正儿八经的居民家庭厨房。
“远子回来了。”过来蹭羊的亲戚朋友随口打着招呼,有两位自带了碗筷调料,剩下几位都是不那么讲究的。
“给你家里弄乱了啊。”也有人客气一两句的。
江远很自然的摆摆手:“家里就俩男人,弄不了更乱。”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也是常吃百家饭的,那时候各家不止是来吃兔子的时候带东西,没事都送东西过来,往往几家人送的东西,就凑成一顿饭了。
江富镇也从厨房里出来看了眼,道:“回来正好,差不多能吃了,你今天剖人了没?”
“今天没尸体。”江远道。
“没尸体就可以用手抓着吃,剖过人就别动大盆的羊肉啊。剖没剖人,都记得洗手。”江富镇给江远画了条线,再过一会,就端了一大盆的羊肉出来。
江远混坐在人群里,一样拿着筷子,跃跃欲试。
“可以先吃肋排。”江富镇乐呵呵的,道:“咱们今天是32斤的羯羊,我估摸着,这边小排得好吃点。”
江富镇的手在空中虚划了两下,等胳膊肘收回来的时候,小排就全到个人的碗碟里了。
江远拿的就是碟子,一边撒上盐和胡椒,星星点点的白中混黑的盐粒名为椒盐,撒到羊肉上,鲜味仿佛都提升了起来。
羊肉嫩而不软,有嚼劲而无韧性,第一口吃下去,鲜味直冲鼻腔而去,脂肪的满足感直冲脑门。
“还是江叔的羊肉好,一点都不膻。又香。”有礼貌的百忙之中,抽空评价了一句。
剩下人的都是埋头哼哧哼哧的先吃着。
江富镇也只在厨房里笑,顺便折腾一下剩下的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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