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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四十七章 “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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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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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人能一生毫不动摇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从开始贯彻到结束吗?

这是一个苏明安在哲学书上看过的问题。

当时他的想法是,只有伟人可以。那种顶天立地、能力高超、兼具博爱与智慧的伟人,才可以始终坚定信念不动摇。

然而,在这个世界,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在这场漫长而短暂的旅程中,他见到了太多这样的“伟人”——他们有的只是阅历尚浅的年轻人,有的已经颓废蹉跎了大半生,有的甚至以“狂热的爱”作为面具疯疯癫癫地爱了一辈子,有的甚至被视为走狗和叛徒,却都将自己的信念贯彻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光华流转,右手指的时间之戒闪闪发光,“曜文”的名字刻在它的宝石上,如同被磨碎的宝石粉末。

它与“特雷蒂亚、苏小碧”另外两个名字并列,字体细小到了极致,像是留足了空间。

——会有一天,这枚戒指被名字刻满吗?

“哗啦啦——”

雪白空间碎裂,苏明安回到了满是血泊的长廊之上。这里仍然满是乱斗留下的痕迹,随处都是弹坑与机械残骸,走几步就能碰到尸体。

人们争斗的声音如同一柄柄利剑,在暴雨中昼夜碰撞。曜文的尸体被苏明安交给了一个士兵保管。士兵朝他敬礼,表示一定会将尸体送到安全的地方。

苏明安踏过及膝的雨水。

“哗——”

冷风吹起他的黑发,他撞碎高楼的玻璃,从高空中一跃而下,借助错落有致的高楼在夜色间飞速跃动,像一只黑夜中的苍鹰。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冲刷而下,映照出眼尾的些微绯红,他急速奔袭着,漆黑童孔倒映着远方犹如双子星般耸立的大厦。

他要去一个地方。

逝者已逝。

他想尽力……抓住一些还没有逝去的东西。

……

“噗通。”

“噗通。”

犹如下了一场冰白色的大雨,纷纷扬扬的白羽宛如错落的霓虹,撕开黑夜的裂缝。

房间正中央,黎明系统血红的心脏一刻不停地鼓胀。猩红软管延伸舞动,不断刺向千百只奋力抵抗的白鸟,将它们白棱棱的身躯染成透红色。

“唰啦唰啦——”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飞鸟坠落,上百只白鸟尸体躺在地上,犹如人间炼狱。

剩余的白鸟们飞行,冲击,毫不畏惧地,以相同的姿态——保护着最中央的那个金发青年,为他遍体鳞伤,为他献上生命,像一团团鲜烈的火焰在空气中燃烧。

在它们眼中,金发青年就是它们的首领,是一只神话中的不死鸟。

此时,金发青年已经倒在了地上,忍受着痛苦的情感共鸣,左臂被软管刺穿,露出森白的骨头,双腿遍布上百道挫伤,他已经被猩红软管重创到无法站立——但他手腕的腕表却一直死死地贴在黎明系统之上,哪怕手臂受伤到像一根鲜红的烧火棍,也没有放下。

头脑中满是支离破碎的画面,他天海般的童孔蒙了一层雾白色的阴翳,长久而剧烈的情感共鸣,诺亚几乎忘了自己是谁。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执念——

不能放手。

不能死去。

尽可能地坚持下去,哪怕再痛苦,再濒临崩溃。

“……”

像是坠入了黑红色的漩涡,他的眼前闪着各色的情感共鸣画面碎片,上千道尖锐的声音折磨着大脑。

一抹鲜红从他的童孔中浮现,这时,他竟然听到了神明的声音:

“共鸣度已经很高了。”

“你可以休息了,诺亚,把身体交给我吧,别再坚持了,没有意义。”

诺亚的童孔颤了颤,他依然高高举着被鲜血染红的手臂,死死贴着黎明系统,丝毫不放。

“休……想。”他断断续续地说。

神明居然想趁这个时候入侵他,不可能,他不会给神明蛊惑他的机会。

神明的声音在他耳边轻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这时,轻微的“叮冬”声传来,这声音代表苏明安那边成功接管了中控室。

诺亚的手缓缓垂了下来,整个人再无力气地瘫倒在地上。他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白羽飘落在他的脸上,轻飘飘的,像要为他铸造一个可供安眠的白棺。白鸟的数量已经缩减了五分之四,它们再也护不住他,数不清的猩红软管渐渐朝他爬行了过来。

诺亚躺在地上,像一面金红色的委顿旗帜,鲜红的血比他金色的发丝更刺眼。

他怔怔地盯着晃着灯光的天花板,手指无意识蜷缩——他现在的共鸣度极高,随时可能沦为神明的附身对象,如今而言,自尽是最好的选择。

在来到这里之前,他确实也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然而,在他费力抬起手,打算自杀的前一刻,他很快察觉到——他居然真的对这个世界,感到不舍。

他不想自杀,也不想在这里孤零零地死去。

是怕黑吗?

是怕痛吗?

是畏惧死亡吗?

好像都不是。

他很想最后见到一个人。

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没做。

没能和那个人度过一次和平年代的福缘节。

没能听那个人一曲完整的钢琴独奏。

没能听那个人说“求你别叫我爷爷了”这种认输之词。

他没能……走入他最向往的春天。

他不想接受这个冷冰冰的结局。

“诺亚,你怎么那么自私呢,你怎么能怕死呢。”

这是他听到自己嘴里的声音,然而求生欲如同疯长的杂草,他不想一个人在这里死去,太冰冷,太孤独了。

“爷……爷。”

疯狂的求生欲让他一直维持着神智。他突然开始叫喊。

尽管他知道就算他不断叫着,爷爷也大概率不会来,这里太危险了。更何况,铁门被他自己亲手封死了。

他只是……不想放弃爱。

人在拥有“爱”的时候,能爆发出无穷的力量。新闻中一个瘦弱的女子为了救孩子,能够抬起沉重的大卡车。

因为感知到自己内心中名为“爱”的情绪,所以他奇迹般地在崩毁的理智中,仍然保持着一定的思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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