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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封火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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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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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黎写完日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满意地合上。看着桌上四个笔记本,他双手托腮,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

他的精灵语学得半生不熟,短短两个多月用了四个笔记本。现在还只是学简单的日常口语,等以后正式学文字了,不知道要多少笔记本。

他得想办法搞一个空间储物袋,用来装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

然而,艾莎说不会魔法的幼崽,使用不了储物袋。

这可真糟糕。

舒黎烦恼地抓头发,指尖碰到花冠,熟练地将它摘下,搁置桌上。

算了,不想了,先睡觉吧!

明天还得早起去学校呢!

舒黎提着魔石照明灯,垂头丧气地起身。

万万没想到,他都穿越了,竟然还得上学,而且从零基础开始。

几乎可以预见自己未来将会如何的艰辛了。

吸了吸鼻子,他步入卫生间,把照明灯挂在墙壁的钩子上。

成年妖精为了关照幼崽,生活用品准备得相当齐全。有制作精良的木盆、柔软的麻布巾、小巧的漱口杯、垃圾桶,以及两个带盖的大木桶等。

两个大木桶比舒黎个头还高,靠左边墙壁的木桶里面装满了清水,靠右边墙壁的木桶空无一物。

舒黎猜测,右边空桶应该用来装生活污水的。

马桶在卫生间的最里面,造型像圆形红鼓,两侧有金属提手,搬运方便。

一个小藤篓挂在墙角,里面放了一叠摸起来柔软细腻的干草叶子。

这是妖精常用的草纸。

虽然比不上洁白的柔纸巾,但比新摘的草叶好用多了。

舒黎拿水瓢从大木桶里舀水,倒进木盆,接着搓洗麻布巾。

太原始了!

真的太原始了!

这块大陆发展了上万年,拥有类似高科技的魔法,为什么人们生活水平仍在原地踏步?

舒黎一边洗漱,一边吐槽。

做完个人清洁,他微展翅膀,悬浮着从卫生间飘出来。

他不想踩脏干净的床单,特地洗了小jiojio呢!

关闭照明灯,盖好散发着清香的被子,舒黎乖乖地闭眼睡觉。

过了三个多月没有手机的日子,已经习惯早睡了,加上妖精幼崽白天活动多,睡眠质量好,眼睛一闭,不一会儿,便迷迷糊糊地沉入梦乡。

清晨,舒黎在清脆的鸟叫声中醒来。

他睁开眼睛,望着陌生的环境,整个人处于当机状态。

半晌,随着鸟叫声越来越近,他终于清醒了,精神饱满地坐起身,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

穿越唯一的好处,便是睡眠充足。

作为高三学生,他经常学习到晚上十二点,睡前再躲被窝里偷偷刷手机,等正式入睡都快凌晨一点了。

第二天六点钟起床,夜里睡不到五个小时,白天在学校精力不足,一到下午便昏昏欲睡。

明知这样不行,可他改不了睡前刷手机的习惯。

所以,爸爸才会每晚过来检查,结果那天晚上他心虚受惊,倒霉地被书砸晕,穿进了落后的异世界。

这里什么娱乐都没有,晚上除了睡觉,还能干啥?

舒黎下床走到窗户前,“刷”地一声,拉开窗帘。

“啾啾~~”

一只胖成球的麻雀蹲在窗前,用尖尖的红喙轻叩窗户。

看着体积比自己大数倍的胖啾,舒黎瞬间僵硬了。

啊?

为……为什么大清早,会有一只胖啾蹲在他家窗口?

麻雀滴溜溜地转动眼珠,审视屋里的妖精幼崽,看到他头顶的绿色花冠后,再次用红喙碰了碰窗户。

舒黎听着“叩叩”声,迟钝的大脑重新运转,发现麻雀脚下踩着一个东西。

嗯?

好像是一封信。

他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将窗户打开一条细缝,时刻警惕,以防麻雀冲进来,把他当虫子给吞了——虽然这个概率很低。

麻雀咬起信封,利落地塞进窗户细缝里。

舒黎单手接过信封,向麻雀表示感谢。

“谢谢。”

麻雀“啾”了一声,展开翅膀准备离开。

舒黎突然想起什么,唤住它:“等一下。”

他将信放在桌上,快速跑到柜子前,从里面的格子里,抓了一把红色晶石。

这是他在孕育房的草丛里捡的种子。

一开始以为是值钱的宝石,后来发现是某种植物的种子,好生失望。

不过,种子实在太好看了,他忍不住捡了很多当收藏品。

麻雀爱吃种子,就送它一点当谢礼吧!

妖精幼崽手掌小,一把种子不过四五颗,放在窗台上,被晨曦一照,闪闪发亮。

麻雀高兴得直“啾啾”。

“给你。”舒黎用带点口音的精灵语说。

麻雀好似听懂了,“笃笃笃”数下,把种子啄进嘴里,接着翅膀一展,愉快地飞走了。

舒黎趴在窗台上,看着它逐渐远去,化为一个黑点,最后消失在茂密的树林里。

长得像颗毛茸茸的球,飞得倒挺快,和小胖子布德诺一样。

耸了耸肩,舒黎关好窗户,拿起桌上的信。

信封是某种树皮做的,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木香,封口是一个盖着金色印章的火漆。

印章图案精致,透着满满的尊贵气息。

舒黎高一时,班里同学流行玩火漆,他也沉迷了一段时间,网购了许多材料,玩得津津有味。

后来玩腻了,昂贵的材料一半送人,一半锁进了抽屉里。

如今,捏着这封被麻雀送来的火漆信封,他既疑惑又好奇。

通常情况下,只有给重要的人送信,才会郑重地用火漆印章。

所以,送信人是谁?

“叮铃铃——”

突然,外面响起艾莎召唤幼崽的铃铛声。

舒黎不假思索,把信件和笔记本一起塞进腰间小包,冲进卫生间,快速地洗漱梳发。毫无意外,昨晚放在桌上的绿色花冠,再次无声无息地回到了他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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