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伯問王大:“阮籍何如司馬相如?”王大曰:“阮籍胸中壘塊,故須酒澆之。”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朝言不及犬马。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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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孔子曰:“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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