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问曰:“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四。”请问之。曰:“大庙火,日食,后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大庙火,则从天子救火,不以方色与兵。”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曾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曾子问曰:“当祭而日食,太庙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毕献而已。”曾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自薨比至于殡,自启至于反哭,奉帅天子。”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大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郗嘉賓書與袁虎,道戴安道、謝居士雲:“恒任之風,當有所弘耳。”以袁無恒,故以此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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