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郗公值永嘉喪亂,在鄉裏甚窮餒。鄉人以公名德,傳共飴之。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鄉人曰:“各自饑困,以君之賢,欲共濟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於是獨往食,輒含飯著兩頰邊,還吐與二兒。後並得存,同過江。郗公亡,翼為剡縣,解職歸,席苫於公靈床頭,心喪終三年。
…相关:魅影杂谈、桃源郦仙、还情债的救世主(系统)、快穿到了一个垃圾系统、由然而续、胆小鬼会遇见太阳、祝你星辰大海,永不落幕、重生后我A了我自己[水仙]、[综东卍]论如何正确篡改时间线、手滑点错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
王丞相拜司空,桓廷尉作兩髻、葛群、策杖,路邊窺之,嘆曰:“人言阿龍超,阿龍故自超。”不覺至臺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