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进几杖者拂之。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执禽者左首。饰羔雁者以缋。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剑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相关:不为谁、落落的小灵感、对你蓄谋已久、把狂笑摁在墙上亲、关于我重生成为一把剑这件事、宇日俱曾:爱你,只因你、细碎的星光、崽崽长大了老母亲很感动、绅士法则、当他们变成猫
王長史嘆林公:“尋微之功,不減輔嗣。”
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