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也还不错,我以前读过。”暴风雪慢条斯理地说,“鸢尾湖是个好地方,你去过吗?”
“还没有。”洛恩如实回答,他喜欢自己步行或是骑车,闲暇时间有限,更遥远的市郊他还没来得及探索。洛恩觉得鸢尾湖的景色应该不错,只是他目前还没有找到一定要去的理由。
他仔细阅读这首短短的诗,发现它并不是一首情诗,而是描写风景的,其中饱含诗人对鸢尾湖本身的欣赏与喜爱,鸢尾湖在诗人笔下恬静美丽,就像伊利斯这座城市一样,有种令人心驰神往的古典魅力。难得馆猫喜欢上不是情诗的诗,或许其中有什么他没能读懂的深意。
“鸢尾湖是个很浪漫的地方。”馆猫飞快地暴露了本性。
“原来如此。”洛恩笑着说,“雪球,你是不是又想去观察别人约会?”
“不…不完全是。我指的是诗歌、文学意义上的浪漫,你懂的。”暴风雪故作神秘地说,“我感觉你没怎么去过远一点的地方。其实伊利斯市郊和市中心同样有趣,因为人口不那么密集、土地需求不那么紧张,建筑和景观会更庞大一些,就像利爪的大别墅…扯远了。最近才发现你对诗歌也有兴趣,我想你可能会喜欢那种诗情画意、有点田园风情的地方,我个人…个猫的首要推荐就是鸢尾湖,你去了就知道。”
洛恩原本是比较喜欢纪实文学和古典小说的,也不是歧视现代小说,只是洛恩是个比较正经的人,喜欢严肃正经的题材,对现代人可能喜欢的快节奏爽文或者甜蜜恋爱题材无感。他对诗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其实洛恩对文学也没什么深刻的研究和见解,基本是看个热闹,有时候能丰富知识、开阔眼界,仅此而已,诗歌尤其是古诗与他来讲就过于复杂深奥了。
洛恩一般不会主动阅读诗集,这次只是出于偶然接触到这样一本书,没想到比他想象中的简单,也比他预料的要丰富多彩、趣味横生,史诗类的文字表达甚至能营造出震撼人心的效果,当然,这多亏了馆猫的亲自解读。
不过,所谓诗情画意的地方也不错,洛恩常年居住于城市,对鸢尾湖一类的自然景观有种本能的好奇和向往。
“雪球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洛恩想了想,对馆猫发出邀约,这件事他已经做得很熟练了。
“当然,我才不会耍你。”暴风雪蠢蠢欲动,“咱们现在就出发!”
自从把伊利斯中心的主要景观都游览一遍之后,每个悠闲无事的周末,洛恩和暴风雪都会突发奇想发掘新的目的地,随性潇洒地立刻出发,像是一对无忧无虑的单纯旅人。在洛恩看来,他们的确是无忧无虑的,不为吃穿所愁,也不为斗争所扰,至少现在一切早已重归平静。
今日的主题便是鸢尾湖。
在暴风雪的推荐下,洛恩租了一辆自行车,把大白猫放在车筐里,骑行差不多一个小时去往鸢尾湖。现在是盛夏时节,但今天刚巧是多云阴雨的天气,很是凉爽,因为连绵不断的小雨,街上人不是很多,游客也不会专挑这么个日子去鸢尾湖游玩。
人们似乎普遍认为,万里无云才是赏景的好天气,雨天让人心情阴沉、无心享受,能见度低也是个因素。
洛恩的想法完全相反,他认为这种潜移默化的认知对下雨天不公平。厌恶阳光的他格外喜欢潮湿阴暗的天气,甚至觉得唯有这样的条件才能造就最壮丽或是最神秘的景观。伊利斯是一座湿润凉爽的城市,太阳很是懒散,不常向这座美丽的城市播撒光辉,阴天远比晴天要多,住民们都喜欢去阳光充足的地方度假,洛恩却感到非常满足。
暴风雪和他的态度类似,这是一人一猫的又一共同话题,要论及原因,大约是因为馆猫的名字暗示他注定无法和晴朗的天气和平共处。其实是因为大白猫毛发茂盛,很怕热,幸好他浑身上下都白白净净的,像是一座小型冰川,时刻反射着阳光,没有黑猫那么可怜。
想到他们或许可以独占鸢尾湖,一人一猫都有点得意且期待。
可惜鸢尾湖的魅力不是秘密。她其实是这一城区的主要景点,周边坐落着很多餐馆、咖啡馆、宾馆和纪念品店以款待游客。即使是阴雨天仍有不少固执的游客撑伞前来,还有很多活泼快乐的狗子,以及他们风雨无阻的坚强主人——就伊利斯的宠物与人的比例来讲,每一片绿地、每一段步道都会成为宠物天堂。不过,像洛恩这样悠闲遛猫的还是少数。
洛恩并没有感到不悦,雨伞的宽沿为他开辟出一方小世界,把他和其他旅人隔绝开来,不会被他人打搅烦扰。这可能也是他喜欢下雨天的原因之一。
洛恩和暴风雪到达的时候,鸢尾湖上飘散着朦胧的雾气,宛若仙境,正是洛恩最喜欢的氛围感。湖水平静无波,像是一块巨大澄澈的淡蓝色宝石,在灰色天际的掩映下显得更加纯净美丽,甚至带着一丝奇幻色彩,令人心旷神怡,仿佛一下子忘记了所有的烦恼。
洛恩很珍视这份平静。在他眼中,这大概是伊利斯和莱拉尼那种大城市之间最大的区别,他尤其喜欢这种远离喧嚣与纷争、仿佛与世隔绝的恬静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