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曦月跟在老头后面,慢慢的进了村。村子被一股淡淡的烟熏香与稻香包裹着,远处是一望无际的金色稻浪,几个稻草人顶着傻傻的面孔,田垄里,几个游玩未归的小孩在撒尿和泥。不远处,有几只嘻戏的狗子你。村子里大约百十户人家,数不胜数的顶茅草屋伫立着,时不时有人带着笑从屋里走出来,伸个懒腰,笑着说:“呦,老孟,吃了吗?”
不知不觉,老孟把上官曦月领进了一个茅屋,屋子很小,很朴素,也不过是一些破破烂烂的桌桌椅椅,标准的农村茅屋。屋子里,有一个健硕的青年,他皮肤黝黑,结实的肌肉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感,一看到老头,便擦擦汗,笑着说:“老爹,饭菜都好了,银狗子去喊金狗子了。”
老头点点头。
上官曦月拉了一下孟春,表示不理解。
孟春道:“哦,金狗子是我大哥,银狗子是我二哥,我们面前的是花狗子,是我三哥,他们都叫我阿春。”
上官曦月点点头。
“姑娘,你是…”花狗子问道。
上官曦月简单介绍了一番自己。花狗子点点头,接着便开始布置碗筷,上官曦月拉着孟春,偷偷地说:“你家里人真会取爱称啊。”
孟春笑着说:“我习惯了,对了,大哥的大名叫孟三头,二哥叫孟春狗,三哥叫孟野草,你叫他们阿哥变好,放心,他们很和善的。”
“冒昧问一下,你大哥叫金狗子,二哥叫银狗子,三哥为什呢就叫花狗子不叫铜狗子呢?”
花狗子似乎听到了,他抬起满是汗液的头,笑着说:“我小时候生了皮肤病,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梅花斑,然后嘛,病治好了,我也就被叫做花狗子了。”
上官曦月点点头。
另一边,门外,两个健壮的男人朝屋子走来,一个扛着渔网,提着桶,另一个带着草帽,扛着锄头,一走到家门口,他们便卸下农具,摘下帽子,随手抄起毛巾擦汗滋滋的脸。酱油色的脸,粗糙开裂的手,裹满泥的脚,无不彰显他们劳动者的身份。
金狗子走到花狗子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呦,我来开开花狗子今天烧了什么好吃的…哇!红薯,馒头,玉米糊糊…怎么都是我不爱吃的?可恶,银狗子,走!我们去逮几只田鸡加加餐!”接着,金狗子带着银狗子出去了。
老头哼了一声,道:“这俩家伙,多大了,还三岁小孩的天性,阿春,你们先吃吧,或者等金狗子他们把田鸡送来了。”
于是,上官曦月和孟春愉快地先吃了,饭菜非常清单,毫无荤腥,但也是很纯朴自然的,一会儿又讨了一只田鸡,上官曦月来七境城的第一顿饭就这么解决了。
简单洗漱后,上官曦月便休息了。
上官曦月和孟春一个房间,上官曦月笑着说:“哎呀,明明是游览了半个三界的人,没想到来了这里还是跟没见过世界一样。”
孟春道:“没事啦,以后我会陪你好好游览七境城,帮你通过心性试炼,今晚先休息吧,明天我还要去忙呢。”
“嗯…”
明明累了一天,上官曦月此时却怎么都无法安静的合眼,在灵魂深处,有一股微弱的灼热感,就像有人在她的肚子里放了一块发热的煤炭,躁动不安的感觉席卷了全身,叫她难以入睡。
刚朦朦胧胧有点睡意了,一股剧烈的咳嗽从孟春嘴里冒出,吓得上官曦月困意全无,“孟春怎么了?”上官曦月有些奇怪,孟春此时的脸色有些发白,兴许是她把被子踢掉了吧。
上官曦月给孟春盖好被子,就悄悄推开门,就着白天的线索,踏上前往神庙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