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救救我啊…”我抱着苏子世的大腿,哭的稀里哗啦,“我不要去当一线小兵,吃不好,穿不暖,父亲也真是,好歹画个大饼给我吃啊!救救我啊!”
“别哭了,我劝过的,”苏子世深深地叹息着,“没用。”
“他到底是什么想法啊,他的大脑皮层就是一坨。”
“唉…我再去帮帮你,”几分钟过去了,苏子世无奈地摇头回来了,“我没法把这一点扯到家国情怀上去…”苏子世招呼家仆,设宴招待我一番。
“家母可有说法?”苏子世问道。
我摇摇头,“没用。”
“吃好喝好,至少今天还是快乐的,我会经常去看你的。”
心情不好,山珍海味都索然无味,三天一晃眼过去了,我离开了心爱的府邸,就像尸体一样,变成一具帅气的行尸走肉。
……
“在兵营里,你们要像亲兄弟一样!”教头很风光地说着。可我却一点心思都没有,我并不觉得和凡人同行有什么耻辱,也不为自己即将经历任何艰难险阻而害怕,但…从一个大将军降级成无名小卒…我不能接受。
兵营里,兵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修炼行天功的,这种人稀少,却是战场主力,待遇会好很多。还有一种是普通小兵,没有任何法术加身,上战场就是当炮灰,待遇很差。
我就属于后者,也不知道元荒怎么想的。
正式编入军队前,需要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训练,我不用!嘿嘿,我负责干什么?呵,喂猪,刷粪桶,去炊事房炒炒菜,帮运输兵的忙,保养新兵训练用的器具,种菜…三点钟睡,五点钟起的日子又在向我招手,唯一的快乐可以看那群新兵累死累活地训练,在忙出幻影的日子里忙里偷闲。吃着面粉,玉米粉兑水的难以下咽的糊糊,干着脏活累活…
但真正的愤怒是不需要用言语形容的。
“…”×10?
三个月熬过去了,就是分配队伍,五个人一个小队,五队一个方阵。
介绍一下我的队友:
漆雕陌,目测年龄1到100岁,不是女的,长的很俊秀,不爱搭理人。
孟秋,这位有点实力,我愿意封他为黎元殿歌神,时不时就开开嗓子,唱的确实不错。
陈寿山,这个小哥比较倔,看着很年轻,没什么可说的,但三观特别正!
孙卧云,小哥看着很板正,比较老实。
我是否该给自己取个名字?罢了,反正他们的粪桶我都刷过,就算我不说自己的名字,就我这吉利的个子,他们也都猜的到我不是一般人。
队伍编好了,几万人的军队浩浩荡荡就出发了,去哪里?去前线,前线距离泯希有一百多里,要走好一阵子了。
一路上,我们五个聊地还可以,除了我都是平民,为了服役而来,孙卧云是孤儿,没有家,从小就跟在军队里。孟秋和陈寿山都是家庭美满,唯独漆雕陌不怎么说话。
我们五个,我年纪最大,是大哥,孙卧云次之,是二哥,漆雕陌第三,接着是陈寿山,最后是孟秋。
“漆雕陌…你没事吧?是路上行军累,口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