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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欲执笔伴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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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个名字又是不一样的。

秋沂的名,是“琨玉秋霜,沂水春风”。

而林沂的名,只不过是一条淡漠平凡的沂水。

林沂生在何处,没人知道。

因为她是被人从沂水旁、一片火红的枫树林里捡来的弃婴。

林沂很幸运,在这修界里、还能遇到愿意抚养她长大的好心人,但她同时又很不幸,因为在她十四岁那年,修界就发生了一场动乱。

魔物入侵。

范围不大,但恰恰好,就波及到了林沂所在的那个村庄。

在修界里,就算只是低等的魔物,对上凡人,屠村也只需一念之间。

而修者们所组成的救援队伍,在后半夜才堪堪赶到。

可是那已经没用了。

那一个燃着血与泪的夜晚,林沂一切得之不易的幸福,顷刻之间就化为齑粉、轻飘飘地落在风里。

但这只是她悲剧故事的开始。

林沂爱上了高高在上纤尘不染、可触而不可及的墨池书主。

或许是少女豆蔻年华、情窦初开;或许是那一晚黑气缭绕、低等魔物森冷的白齿突刺过来,而他恍若谪仙、墨意化形的一剑,救她于死生之间,也让她一眼万年。

又或许是,与她一生最彷徨无靠的时候,收她入门下、结发绶长生的恩情暖意。

听起来是非常美好的故事。

但实际上这只是另一个悲剧,一个引导林沂最终陷入深渊的悲剧。

因为对于林沂来说,这是不该有的感情。

不只是因为故事的男主角书主早已有了相伴一生的心上之人,还是因为,从故事的一开始,他们就没有可能。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林沂是个混血,混得还很不一般,恰恰好是魔族的血。

魔族当然与魔物有所区别。

魔物无知,而魔族则是对堕魔之人的鄙称。

有一点注定了的是:堕魔之人的子女,生下来就必定魔气缠身。

一场修界弟子们举办的举世浩大的封魔大会里,林沂被击碎了从小随身的玉佩,又被围猎现场的魔气所激,魔族血脉当场显露。

从此,没人在乎她是不是温柔善良,没人在乎她是不是自甘堕魔。

他们看到的,只有一个劲爆的消息、一桩惊天的丑闻。

年少有为、众人景仰的书主首徒从此变成人人喊打的怪物和异类。

她掩盖行踪、狼狈逃窜,却又忍不住想回师门看看。

对林沂而言,那是她的家,还有她所爱慕和眷恋着的人。

可她甚至连山门都没能上的去。

侍奉她师尊的从客发现了她、拔出剑来对她说:“快滚!这里可不是一个魔物该来的地方!”

他说:“你若还念着书主对你的半分师徒恩情,就别再来做他的污点。”

于是林沂走了。

躲躲藏藏的日子里,她又遇到一个少年,跟她有点相似的是,他也有着魔族的血脉。

但不同的是,少年是个彻头彻尾的“纯血”魔族。

他觉得林沂很有意思,于是邀请她离开修界、转投魔界。

林沂是不同意的。毕竟她也曾是第一大派墨池的弟子,公识课上也都听过堕魔之人的可恨。

但这个少年居然就这么缠上了她。

一日复一日,流亡的日子里,林沂欲持本心、却又因此疲惫不堪。

而少年热诚,不离不弃,居然也和她成了朋友,成为了林沂人生中最后一抹亮色。

可无论悲喜、命运总是如期而至。

魔界开始大举围攻修界。

秋日沂水,枫红胜火。混战之中,林沂与她最敬爱的师尊狭路相逢。魔气四溢,一时间分不清敌我来人,于是她最熟悉、最感激也最惊艳羡慕的一招墨意化形,重重地刺入她的体内。

身侧的少年怒极反攻,却被书主爱人秋沂一剑刺入心口,生机立断。

气绝之时,那少年对她说:心悦她。

最可悲先来后到,阳错阴差,心中夙愿未成,又逢良配已无位。

林沂悲极痛极,却又无可奈何。

于是堕魔道、闯墨池,杀秋沂以报深仇,后自戕于墨池弟子训“尊师重道”碑下。

自封魔大会蒙羞师门、清萍一战血污沂水——

未能再得书主一面。

不敢再蒙书主一面。

常言人生如戏本,轻妆点、淡墨痕。

悲也乐也,得之又失,于是惶然四顾,已是爱恨茫茫,不作可知。

......

真是惨绝人寰。

所以说,这个世界里,顾执弋要守护的灯,其实是两盏。

不过幸好,他这次来得有些早,算算年岁,主角林沂此时应该才刚刚降生。

事情还有可操纵的范围。

“到了。”顾执弋操纵着墨舟落下,然后轻轻道,“是这里。”

秋沂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禁发出一声惊呼。

枫树下,一个婴孩正静静地躺在襁褓里,脖子上赫然挂着一枚莹润剔透的白色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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