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挽歌从不会吝啬善意。于她,给予一些帮助并不是什么麻烦事。
人生皆过客,真正记住的也不过尔尔。
为什么会对家暴案印象深刻呢?
因为这是她帮助时间最长的人,最初的她也以为只是遇到了个可怜小孩,蜷缩在角落的样子实在让人心疼,裸露的胳膊全是大红大紫的淤青,报完警就离开了。
林挽歌盯着林敬知带来的资料,翻阅一桩桩过往,她居然觉得江晚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
心脏随着大脑一起进入了死寂,耳边再也传不来心跳,只有丝丝密密的疼蔓延全身。
林挽歌第一次这么后悔,后悔那日的离开。
记忆被拉回多年前,她当时正值高一暑假,去一个老教师家里补了最后一节数学课,立刻就要赶飞机去南半球享受假期。
她仍记得那天突然暴雨如注,幸好习惯了北城的神经病天气,带了把伞。但老城区的房子这边建一点,那边建一点,宛如迷宫。
于是,林挽歌急急忙忙地走,弯弯绕绕了半天给自己找了个死路。
褐色油污挂满墙壁,空调机一个对着一个轰鸣,连阳光都不想透进来。而她在这个白天都只有微弱晨光的地方见到了一个蜷缩的小孩。
如果不是因为雨丝在半空中断裂,她可能都发现不了那还有个人。
她其实有点嫌弃这个地方,大大小小的垃圾散落一地,随着雨水发出恶臭。她每走一步,鞋底就要被黏一下。
她忍着恶心,蹲在女孩旁边,把伞往那边倾,“小朋友,出什么事了吗?”
女孩把头埋在臂弯,一动不动,幸好林挽歌听到了她厚重的呼吸声,至少还是活的。
半天没有等到回答,林挽歌靠近女孩感受着从她身上传来的灼热,再次开口:“你似乎有点发烧,我带你去医院好不好?”
女孩仍旧不答,好在这次毛茸茸的脑袋动了,小心翼翼地将眼睛露出来观察来人。
林挽歌觉得这举动有点可爱,微微笑着,“你是迷路了吗?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女孩看了她一会,又把眼睛塞回了臂弯里,不答但林挽歌也发现了她的抗拒。
“那我们先去个干净的地方好不好?这里有好多细菌!”林挽歌语气像在哄幼儿园的小孩,眼前人没什么表示,到是把自己逗笑了。
女孩仍旧维持原样。
光线太暗,女孩又是蜷缩样态,林挽歌辨认不出她的体型和年龄,便有点想直接把她抱出去,又怕吓着她。
手机突然开始在她兜里振动,安静被打破,不仅吓到了她,女孩也被惊得一颤。
林挽歌连忙安抚女孩,“没事,只是我的手机响了,应该是我家人等我等太久了。”
说完就直接在女孩面前接起了电话,一只手拿着伞,一只手握着电话听他爸的问话。
“我有点迷路,你发个位置共享给我。”
“知道了,我尽快。”
电话挂断,林挽歌无奈地看着女孩,但由于手机亮起的光,她注意到了女孩胳膊上布满的青紫。
她深怕自己看错了,蹙眉开了手电筒,照亮了她们的方寸之地。
女孩身上的伤痕不被遮盖的完全暴露,关节处肿大得不能看,片片青紫和一条接着一条的疤痕遍布两条手臂。
她控制语气问:“是谁弄的?”
女孩听到她的问话一僵,小心探出眼睛,对上林挽歌视线就把手臂和腿一起蜷缩了起来。
林挽歌无法,她不能做事不管,直接报了警,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纸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呆在这里,警察叔叔很快就来,有什么事就打这个电话。”
她将纸条放到了女孩脚边,很轻很轻地摸了下女孩的长发,留下伞快步离开了。
林挽歌刚到南半球就接到了电话,是警察打过来,简短问了一些事情,双方便陷入了沉默。
警察似乎破罐子破摔地和林挽歌将那个女孩身上的事和她说了,那些伤的由来,那女孩的家庭多么的困难。
林挽歌听得心脏痉挛般的抽动,立刻联系与父亲关系很好的律师赶往地点,自己则去和父母交流这件事。
林敬知和叶雪知一直很喜欢林挽歌帮助别人,他们希望这孩子至臻至善,在这个残酷的社会有高于一切的理想。
但林敬知并不希望一些不该出现在林挽歌生活中的事与她过度勾连,她的世界可以存在怜悯,而不该属于她的苦难,不应有她的参与。
夫妻两人都希望林挽歌好好度过她的假期,便将这件事完全由律师朋友接受帮忙。
只是时不时和林挽歌说一下案件进展,让她安心。
这起案件在一年前尘埃落地,家暴的父亲被叛了七年有期徒刑。林挽歌终是放下了心。
父母将她保护得很好,她连那个孩子的真实模样和姓名都不知道,他们一直用“你帮助的那个女孩”来称呼家暴案中的女孩。
还是林敬知上次接送江晚看到了她的脸,觉得熟悉,一查发现原来就是那起长达多年案件的当事人。
那场潮湿雨季的记忆和那夜江晚递伞与她的场景重合,一个又一个伤疤重新展现在她眼前。
江晚多年前看向她又逃避的眼神瞬间有了理由。在只属于她的时间里,林挽歌不会知道她挣扎的痛苦,她会选择一个最好的时间去拥抱林挽歌,展现自己尽量好的一面。
原来,爱意早已深埋种子,蔓延到四肢百骸了。
林挽歌不知作何表情翻完了所有,目光又转向了那束她渴望挽救的玫瑰。
那束玫瑰根茎太细,薄薄的土壤无法支撑她残破的躯体。它倒了下来,过不了多久,它会成为土壤的一部分。
其实没什么不好……它会有它的新生,以另一种美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