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被缠绕白布,上面隐约可现血红痕迹,他却不辞辛劳摘菜叶子,我一手撑着脑袋,看着看着心里就一阵嗜血欲望汹涌。
我咬紧牙关不在去看他,随即又躺正身子。我颠了颠灵石,想着打算再次脱下身子往半月妖集,我估摸一下,最近三天,是半月集热市。是时候去找一找三斤半,顺便把灵石交由他管,顺便看看有没有更快的换心术法…要等下一次月圆换心,还得等个小半年。
小半年说快也快,我一边筹集灵石,一边召集旧日部下,指定是够了。
我在心里筹划着,忍不住勾唇笑来。
于是我伸手叠放在胸前,双手食指勾住,嘴里捻诀,眼皮刚要阖上,就被人拿住手腕。
玄景俯身过来,手里拿着白色布条,正仔细涂抹着我食指上的一道刀痕,刀痕足有一寸,自指骨上面蔓延到指腹右侧。
我本是不疼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察觉到,但不知道玄景给我涂抹了什么白乎乎的膏药,药粗肌伤口皮肉那一刻,传来一阵阵刺疼。
我忍不住挤眉呼疼:“嘶…”
玄景涂完药,还用白色布条缠绕两圈,最后食指拇指纠缠翻转,系了一个结。似乎还是一个没有头的结。
他送回我的手,一面沉声开口:“你这伤口看起来挺深,下次还要换草药,记得不要沾水。”
我舔了舔尖牙,抬起手指,忽然觉得这草药的味道挺香的,还凉凉的。
看在玄景给我包扎的份儿上,我暂时无视他打断我施法的行为。
玄景刚要转身离开,我伸手一个鲤鱼打挺起身,随即将其拉住:“玄景,你慢着,我有话要问你。”
玄景侧侧转身,不动声色的将两条衣袖拨弄下来,挡住他的胳膊。
我将他小动作看在眼里,暗自发笑,怎么了?害怕我轻薄你不成?
我一般想要干这档子事儿,早就不会事先同你商量,一般都是付诸行动。
我又开口,打消他的疑虑:“今日你为何会被村长带人给抓住?”
玄景垂眸,神情似悲切,声音听不出来有什么情绪:“我是被算计了。他们拿了白老爹当借口,约我去村头的澡堂子,可当我去了,就被一群人给围住。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定住了,走也走不脱,后来他们将我关进笼子里,说…要把我丢进子母河里喂妖怪。”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朱砂符咒,看了又看,又觉得很玄妙,“这个东西会不会也是妖物?它能将我定住,腿脚无力无法走路。”
我抬颌看着,原是普通不过的木头符,中者神智木讷不能行走。
犹记得,当年从沆瀣界出山,途径一家客栈。
好巧不巧和一江湖道士正面交锋,当时他打也打不过我,二话没说掏出符咒撒了我一身。可他终究是失算,我可是万年妖王,这等上不了台面的法器可困不住我。于是我使出琉璃火直接将其烧成灰烬,连同那臭道士的袍子,他吓得屁滚尿流翻了几跟头逃出客栈。
这木头符,贴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屁用也没有。
也就…玄景这等凡人会中招。
我伸手抓过那符咒,将其撕碎,又跟他说:“木头符咒,中者行如枯木。通俗点讲,就是变木头,走不了路。”
玄景手指顿在半空,看着被撕成碎片的符咒,眼睫下的黑眸亮了亮,反应过来:“原来是这样啊。”
我点头,见他又不知道在思索什么,但偏偏是这个时候,更应该加把火不是?
于是我摆正身子,一把捉住他的手掌,拇指在他手背上摸了又摸,故作生气道:“下次,记得再遇上这种事!一定要让络腮胡去找我,我一定会去救你。你说你要是受伤了,要是被丢进河里喂了妖怪,我又该如何?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啊。”
我哼哼唧唧,偏头用唾沫抹在眼角下面,又快速握住他的手,声音故意压低,抬手揩了揩眼泪。
果然,果然,玄景那小子眉头倏地皱起,眼底翻涌起热雾来,是感动的说不出来话了是吧?
那眼神里,又开始多了一抹复杂,好看的眼珠盯着我,又那样的真切,仿若能够透过我的眼睛,看到我的内心似的。
我咬紧牙关,内心安慰自己不要怂,不就是一个眼神吗?
他要看就看,谁先偏转视线谁是狗!
我从前就听说书先生讲,若要辨一人对你是否心怀不轨,总的来说就是有意思。二人四目相对之时,若谁先偏移目光,那就是他心里有鬼,对你有意思。
反正我不当狗,逞强好胜是我的本性,今日我非要将自己的‘深情’目光,送进小呆子的心里。
“嗝嗝…”斜里那死老鼠好巧不巧,正翘首以盼,一边吃着米虫,一边看我勾搭小呆子。
你说你,你看就看了,吃就吃了,还偏要发出声音来。
真是煞风景!
果然,玄景终是偏开目光,面色酡红,额角还泛着晶莹的汗珠,他垂眸半晌,抬头看我说:“谢谢你,绮罗。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想,”
想对我以身相许?
听此,我眼冒金光,认真看他,示意他继续说。
他伸出另一只手盖在我的手背上,继续开口:“我想以后都跟着你,给你做饭洗衣,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若是有一天你不想要我了,就和我说,我会离开,绝不会你的碍眼。”
嗯,足够听话。这话说的进退有度,甚合我心意。
于是,我得意勾唇,俯身过来,试探:“我说的话,你也听?”
玄景没有犹豫,点头回答:“嗯。若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必定竭力而行。”
我不乐意了:“那能力范围之外的呢?你就不做了?”
闻言,玄景没有犹豫,再次摇头,目光倏地坚定,就像是许下某种承诺:“纵使千般困难万般艰难,只要你说,我便去做。”
不知是小呆子目光太过灼热,还是我定力不足,我总觉得他这句话放在脑子里过一遍,总觉得听得不是滋味。
但…能哄骗他掏心掏肺说出这番承诺,也不枉费我前段时间的讨好,谄媚。
喜欢这种东西就是一种病,轻则病入膏肓,无药可医;重则,就像话本子里讲的,日日饮鸠止渴,终丢了性命。
正因为我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也懂得用何种方式去拿捏这个凡人小子。
我扯开一抹笑,对他回应:“好。”
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红绳,转而替他戴在手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