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翻了翻眼前的文件,忽的笑了一声:“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明明清楚‘偏向虎山行,必被老虎食’的道理,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呢。”
今日的保镖是李平安。以夜樱的实力来说,她其实并不需要什么保镖,只是她如今势大,总得有些老板的派头。
更多时候的保镖其实充当了秘书的职责,由于抽签到办公室内站岗的话那日的基本工资会翻上两倍,年底计算年终奖金时还会根据办公室内站岗的天数额外计算奖金,最低也是一辆豪车起步,于是有不少人成天盼望着能抽到自己,毕竟不是所有人有都喜欢到处跑着去杀人,但李平安算是个意外。
她出身中国武道世家,被拐卖至加拿大后后误了□□,后逐渐爱上了杀人的快感,但因为仇人过多导致她无法在原组织继续待下去,在知道夜樱这里招人后,就跑来寻求她的庇护。
以上是她面试时讲述的故事,简洁粗暴地概括了她流迹于加拿大的这十年。
她当时年纪尚小,一朝被家族中人授意的人贩子拐卖到了加拿大。她不通此国语言,寻求警察的帮助却被追打的四处逃窜,求助华人,却差点被卖到那暗无天日的地下场所里去。
因着先前的遭遇,她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但她要活着,必须得活着。
于是她开始偷,开始抢。
她虽然听不懂那些人说的话,却识得他们手上、身上的昂贵物件,于是悄悄凑近,运气好的话能摸下一两个换钱饱腹,说不定还能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运气不好么,大不了被抓住打一顿。
由于没有住所,她只能蜷缩在或街角或地下通道的一角,与那些吸d吸的脑子不正常的家伙,与其他的一些流浪汉挤在一起,只将那里作为自己短暂的落脚点。
但有天夜里,有个流浪汉在观察了她许久后,对她出了手。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将藏在长袖中的餐刀割开那人喉咙的一幕——皮肉四绽、鲜红的血如喷泉般往她的脸上、身上喷溅,竟给她带来了怪异的暖意。
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流浪汉是怎么死的——他们不是这座人来人往的大都城的一员,甚至许多人也不曾把他们当过人:几件占地方的垃圾,躲开就是了。
就连流浪汉的群体也不曾在意过自己,就算是昨夜还和自己说过话的人,今日失踪或身首异处,那也和他们半分关系都没有。
流浪者若有那么多的好心肠,早在流浪的头三个月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因此,就算亲眼见到了一个人在他们面前被杀,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趁着李平安还沉浸在杀人的快感中时,抢走了那个流浪汉的帐篷、被子等。
李平安没有留在那里,哪怕她知道不会有人因此举报或抓捕她。
从此,“流浪者李平安”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杀手界冉冉升起的新星,“Li”。
听到夜樱如此说的她,只淡淡道:“若您有需要,属下万死不辞。”
——
待二人睁开眼,杂乱的背景里高高漂浮着一卷画卷,画卷四周隐隐的散发着白光,中岛敦稳住身体,喝道:“别在那装神弄鬼,我知道你能说话!”
画卷动了动,开嗓,声音雌雄莫辨:“两位对不住,我只是担心那鬼要来害你们,才急忙将你们拉入了梦境,好与你们说明实情。”
“我本是名画清明上河图的粉本,主人仙去后,他的家人将我与同伴们封存,直至大宋国破,皇帝南逃,府邸众人也各自搜罗了财宝奔了前程,只余留下我们这些对他们来说无用且碍事的纸张,在那座府邸里逐渐腐朽。”
“巧的是,在我即将在风吹雨打的摧折下破败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