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张某于北城市西郊的国道边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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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案发前一日,张某于一家体育用品店看上了一双价值1100余元的Nike牌运动球鞋。
1100余元远超张某的购买力,于是他决定效仿影视剧中的情节,通过抢/劫的方式来获取不义之财。
担心当街抢/劫容易被抓,张某最终选择实施入室抢劫。
案发当天上午,张某先是搭乘一辆公交车随机前往某处居民区,随后四处闲逛寻找作案目标。
当天下午,张某在居民区路口锁定了拎着两只塑料袋回家的受害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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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真TM……”
秦俊嚷嚷着,心里憋屈极了。
虽说当警察也有好些年,见过的案子不在少数,可每每遇到糟心的,让人防不胜防的,他还是烦得要命。
虽说世事无常,但谁人不希望少些无常。
童念初沉默了一晚上。
或许从受害人父亲王老爷子讲出捐献的那番话以后,那番话就影响到了她。
“秦俊,如果是你的话,你是选择在活着的时候主动捐献,还是死了以后由亲属来决定?”
秦俊想都没想,
“我不老早就签遗体捐献了么?当初还是学你跟明医的。”
提起这事,秦俊心情还有些微妙。
当初他满以为大家都会跟着她们干这事,结果到最后,合着就他一个人跟在童念初和明粒这俩医学生后头,志愿在死后当“大体老师”。
其他人还可以在晚些时候再决定捐献器官还是捐献遗体,他可倒好,直接签了定向书,死了以后遗体直接被童念初的母校所接管,定向为北城大学医学院做贡献。
倒不是说死了以后当大体老师不好。
人死万事灭嘛……
秦俊并不觉得有啥可膈应的。
就是吧……
他也不必被两个至亲好友如此榨干剩余价值吧?
就连死了以后是去北城大学还是水木大学当大体老师,都得被当年的那俩医学生争论个高低……
最后还T/M是抓阄抓出来的北城大学!
是可忍,少爷不可忍。
秦俊想到当年自己被决定的命运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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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没有在生前签过捐献,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童念初默默说道。
在晚上的经历过后,童念初忽然间意识到一件事:
如果意外来临,如果死亡不期而至,似乎将遗体的处理权留给亲属是逝者能够留下的唯一的权利。
被逝者所给予的权利。
或许如秦俊所说,人死万事灭。
人在生时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决定无可厚非,尤其是能够为后人做贡献的事情;可生时的决定若是延展到相关的未亡人身上,似乎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被给予处理遗体的权利,未必不是爱的绵延。
她又一次陷入思考……
人究竟在什么时候才能接受所爱之人的亡故,并且清晰地意识到逝者已然真正逝去。
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或许就是在见证了□□化为灰烬,化作尘土以后。
现今国内的一些农村地区,人们依旧在费尽心力地求得逝去的亲人得以土葬。
葬于家门口,葬于老宅附近,葬于家族规划的坟地。
逝者收殓入棺木,亲人于棺前啼哭。
要哭醒往生的人,要哭给活着的人,就好似哭声的大小能够影响轮回重生的力量。
中国人自古在死亡这件大事上讲究尸骨完整,未必不是信奉鬼神一说,未必不是相信重生与轮回。
王老先生晚上趴在儿子遗体上痛哭的时候,他也说过那么一句,
“儿子,记得回来看看我。到了那边,好好照顾你妈。下辈子,咱们还当一家子。”
所以面对一些无法过自己心里那道关的亲属,即使身为一名法医,童念初也很能理解他们心里的抗拒。
抗拒至亲被解剖,是因为什么?
即使被法医科普了会保留遗体的完整度却仍是抗拒,又是因为什么?
活着的人有的时候会恍惚到比起刑事案件的真相,自己亲人遗体的完整度更加重要。
去年夏天,他们处的新人曾经对着一位执拗的受害人家属“大放厥词”。
冠冕堂皇的话,大道理的话,在童念初看来都是大放厥词。
新人拍着桌子要寻求真相与正义,口声说着要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在受害人家属油盐不进的时候,他恨铁不成钢地失去了情绪管理。
他甚至开始叫嚣着质疑家属,
“你这样对得起你死去的亲人么!”
童念初赶走了他。
毫不留情地当着家属的面轰走了他。
“你眼中的受害人,是他们所爱之人。他在你眼中是受害人,是遗体,是寻找真相的钥匙,但在他们眼中,那是一个人,是他们爱的人。”
他们……总归舍不得……
那件刑事案件最终并没有发展到需要强制解剖的地步。
家属最终同意了解剖。
受害人在经历不法侵害时是第一次伤害,而活着的人唯恐受害人在解剖台上经历第二次伤害。
就算沦为了遗体,就算已经死去,他们也会心疼。
法医需要为生者解惑。
能在最大程度上挽回不法侵害后果的,是用科学技术,以公正之心,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法医手里的解剖刀才不是杀/人/犯的匕/首。
医生是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法医是总是收尾,总是帮助,总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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